山东省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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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工资调整和工资改革 劳动保障志(1986—2005) · 二轮山东省志 1986年8月, 省劳动局等3部门下发《关于地方国营企业干部实行职务工资的通 知》,对地方国营企业干部工资进行调整。12月,省企业工资改革研究小组、省劳动 局下发通知,决定调整国有企业工人工资总额:1.各市(地)和省企业主管部门所属国 营企业按1986年9月底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和计划内临时工人数,人均每月1.8元增 加工资总额。2.增加的工资总额与企业奖励基金捆在一起,年终一次性奖励完成或超 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骨干,但不得用于提高职工工资标准、给职工升级、建立津 贴等。3. 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可从随经济效益增长的工资中拿出人均每月1.8元的 增…
- 第一节 工资 滨州市志 · 滨城区地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