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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行郯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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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四节 现金出纳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收付业务 北海银行郯城办事处成立初,收兑银元和反假币斗争为出纳工作中心任务。时大量假币流入解放区,比例有时可高达10%以上,其鉴定清除工作甚为艰巨繁重。此外,还代收金库款、兑换地方币和发放一些农业贷款,其它业务很少。 1950年,据总行《出纳制度试行草案》,结合县情,办事处制定《出纳通则》和《出纳奖惩制度》,并以此为纲付诸实施。1953年,县出纳人员增至23人,现金收付量亦由1951年旧币值894亿元上升至3767亿元。当年,县银行推广“单指、单张、多指点钞法”,由原千张耗时6分钟提高到5分钟,折时速1.2万张,其它收付业务亦进展较好。 1958年,“…
  2. 第二节 建国后货币发行及流通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货币发行 1948年11月,县境解放,北海银行郯城办事处随军进城后,即向市场投放北海币。时县市场流通货币以此为主,尚有华中、冀南、晋察冀等各地方币,均按比价与之兑换流通。东北币、中州币可与北海币兑换,但不能在市场流通。此种币制,对便利商民往来及物资交流颇有好处,但在货币管理上却存在种类复杂、票样繁多、印术不精、易于伪造、真假难识、折算困难等弊端。办事处大部人员从事出纳犹感不足,影响货币周转速度。致银元在市场公开流通,成为中间货币。鉴此,1949年2月,按省政府公告,以人民币为主币,北海币、冀南币、华中币和晋察冀币为辅币;并对各币按固定比价长期稳定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