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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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隶属 高唐县志 · 高唐县地情资料库 高唐境在唐、虞、夏、商、周时为兖州之域,春秋时为齐国西界,战国时为齐之西邑,境接赵、卫。 公元前221年,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高唐属东郡。 公元前206年,汉新置高唐县,属青州部平原郡。 220年建立魏朝,设十二州七十五郡国。222年郡改国,226年又将国改郡。其间高唐均属青州部清河郡。 265年(晋武帝泰始元年)高唐属新置之冀州部平原国。 317年以后,为避战乱,晋室官吏及部分地方百姓南渡,至今安徽省境江淮间,建立起侨居高唐县制,隶属侨置之南平原郡,原境高唐县废。现安徽省霍丘县西30公里处尚有名曰高唐集的村镇,即当时侨置高唐县之所在。 420年后,南…
- 第二节 货币流通 庆云县志 · 庆云县地情资料库 清朝末年以来,本县货币流通的变革情况,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 一、清末民初,银元、铜元、制钱三种硬币流通于市场。间有城市中银行发行的钞票和当地商号、钱铺发行的钱帖,但为数不多。民国以后,制钱逐渐绝迹。 二、民国二十四年(1935)后,国民党政府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农民银行等四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定货币,即“法币”。银元、铜元均用法币收回,不准在市面流通。 三、抗日战争时期,市场流通的货币,除法币外,还有日伪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钞票。1943年后,解放区北海银行的钞票逐渐取代了法币的地位。日军投降后,伪联合准备银行的纸币绝迹。 四、解放战争时期,本县市…
- 第一节 地理 陵县志 · 陵城区地情资料库
- 第三节 地方财政 宁津县志 · 宁津县地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