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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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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境在唐、虞、夏、商、周时为兖州之域,春秋时为齐国西界,战国时为齐之西邑,境接赵、卫。

公元前221年,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高唐属东郡

公元前206年,汉新置高唐县,属青州部平原郡。

220年建立魏朝,设十二州七十五郡国。222年郡改国,226年又将国改郡。其间高唐均属青州部清河郡。

265年(晋武帝泰始元年)高唐属新置之冀州部平原国。

317年以后,为避战乱,晋室官吏及部分地方百姓南渡,至今安徽省境江淮间,建立起侨居高唐县制,隶属侨置之南平原郡,原境高唐县废。现安徽省霍丘县西30公里处尚有名曰高唐集的村镇,即当时侨置高唐县之所在。

420年后,南北朝时,刘宋疆域北扩,占据了山东中部和东部,原高唐县境仍被北魏所据。432年(文帝元嘉九年),侨置高唐县由安徽省迁至山东省梁邹长山(即今邹平县东长山的高唐庄),属侨置冀州东平原郡。

469年(北魏皇兴三年)冀州更名齐州,高唐县属齐州侨东平原郡。556年(北齐天保七年)迁侨县治所于黄巾,即今章丘县水寨,仍属东平原郡,到596年(隋开皇十六年)改侨高唐县为章丘县。

502年(北魏景明三年)原址复置高唐县(与侨置县制并存),属始建济州南清河郡。

556年(北齐天保七年),废南清河郡,高唐县城迁至废郡城(即现城址)。高唐县改属济州部清河郡。

581年(隋文帝开皇元年),高唐属冀州部清河郡。596年(隋开皇十六年)置博州,高唐改属博州。607年(隋大业三年),又改属冀州部清河郡。

627年(唐太宗贞观元年),分全国为十道,高唐属河北道博州博平郡。唐末属魏博节度使。

907年,五代十国开始,梁、唐、晋、汉、周相继统治中国北方,高唐县俱属河北道博州

960年(宋太祖建隆元年),分全国为十五道,高唐属河北道博州。994年(宋淳化五年)改道为路,高唐县属河北东路博州。1078年(宋神宗元丰元年)析为23路,高唐县属河北东路博州博平郡。1128年后黄河以北俱被金军占领,高唐为金所辖。

金承宋制,在北方分19路,高唐属山东西路博州博平郡。

元朝全国设1个中书省和11个行省,行省下设路、府、州、县。高唐初属大名路,后属东平路。1266年(至元三年)改博州为东昌,高唐属东昌路。1270年(至元七年)于高唐县置高唐州,领县3:恩县、夏津、武城。高唐州直属中书省。

明朝改行省为布政司,废路存府、州。1368年(明太祖洪武元年),高唐省县入州,统县3:恩县、夏津、武城。高唐州直属山东布政司。后改属东昌府,不领县。

清初全国设18个行省(光绪年间增至23个行省),省下设府(直隶州)、县(州)两级。高唐州属东昌府。1730年(雍正八年),高唐州升为直隶州,割济南府之禹城、平原、临邑、陵县4县属之。1734年(雍正十二年)仍改隶东昌府,所领各县回归济南府。

1912年(民国元年)改高唐州为县,属山东东临道。1928年(民国17年)废道直隶山东省府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共产党县政权同时存在。国民党县政权,属国民党第四行政专员公署共产党机关,属中共鲁西北特委。1945年县城解放,高唐隶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南行署第二专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唐改属平原省聊城专区专员公署。1952年撤平原省,高唐随聊城专署改属山东省聊城专区专员公署。1967年专区改称地区,高唐县属山东省聊城地区行政公署至今。

附:1938年至1945年日军在高唐成立伪县公署,属伪东临道

隶属沿革(一)
时代公元纪年建制名称隶属
唐尧兖州之域
虞舜兖州之域
约公元前21世纪~约前16世纪兖州之域
约公元前16世纪~约前11世纪兖州之域
约公元前11世纪~约前770年兖州之域
春秋战国公元前770年~前221年高唐邑齐地
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高唐邑东郡
西汉公元前206年~25年高唐县青州部平原郡
东汉25年~220年高唐县青州部平原郡
三国魏220年~265年高唐县青州部清河郡
265年~317年高唐县新置之冀州部平原国
317年~420年高唐县侨置之冀州部南平原郡
刘宋420年~432年高唐县侨置之冀州部南平原郡
北魏432年~469年高唐县侨置之冀州东平原郡
469年~502年高唐县侨置之齐州东平原郡
此侨置机构延存于596年
502年~534年高唐县济州南清河郡
东魏534年~550年高唐县济州南清河郡
北齐550年~556年高唐县济州南清河郡
556年~581年高唐县济州部清河郡
581年~596年高唐县冀州部清河郡
596年~607年高唐县博州
607年~618年高唐县冀州部清河郡
618年~627年高唐县冀州部清河郡
627年~693年高唐县河北道博州博平郡
693年~705年崇武县河北道博州博平郡
705年~907年崇武县河北道博州博平郡
(后属魏博节度使)
续表
时代公元纪年建制名称隶属
后梁907年~908年高唐县河北道博州
908年~923年鱼丘县河北道博州
后唐923年~924年鱼丘县河北道博州
924年~936年高唐县河北道博州
后晋936年~947年齐城县河北道博州
后汉947年~950年高唐县河北道博州
后周951年~960年高唐县河北道博州
960年~994年高唐县河北道博州
994年~1078年高唐县河北东路博州
1078年~1127年高唐县河北东路博州博平郡
1128年~1234年高唐县山东西路博州博平郡
1235年~1266年高唐县山东省东平
1266年~1270年高唐县山东省东昌路
1270年~1368年高唐州中书省
1368年~1644年高唐州山东布政司
1644年~1730年高唐州山东省东昌府
1730年~1734年高唐州山东省
1734年~1911年高唐州山东省东昌府
中华民国1912年~1928年高唐县山东省东临道
1928年~1936年高唐县山东省政府
1937年~1945年高唐县国民党政府山东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其中1937年9月至1938年10月一段,属第6行政专员公署
中共高唐县工作委员会中共鲁西北特委中共鲁西卫东地委(鲁西三地委)、中共冀南区运东地委、中共冀鲁豫中央局6地委
中共高平禹边区委员会
中共高唐县委员会
中共唐南县委员会
中共唐北县委员会
中共高平县委员会
1945年~1948年高唐县中共冀南行署第二专署
续表
时代公元纪年建制名称隶属
中华人民
共和国
1949年~1952年高唐县平原省聊城专区专员会公署
1952年~1967年高唐县山东省聊城专区专员公署
1967年至今高唐县山东省聊城地区行政公署

附一:清平县沿革

清平之域,春秋战国属齐,秦属巨鹿郡,汉置厝、贝邱二县,属清河郡。东汉安帝改厝县曰甘陵,移清河治。晋改甘陵曰清河,为清河国治,后魏因之。北齐徙清河郡城于信成,省贝邱县入清河,又改清河曰贝邱。586年(隋开皇六年),改贝邱曰清阳,又分其地别置一县曰贝邱。596年(隋开皇十六年)改贝邱曰清平,与清阳县皆属清河郡,隋大业中废。621年(唐武德四年)复置,属博州。唐永昌徙清阳县于清河。后唐废为清平镇,宋初复置,后割属大名府。宋元丰年间,河决,徙治博平明灵寨。1125年(宋宣和七年)建城(旧治在县西20公里),金因之,属大名府。元属德州。明改属东昌府。清因之。民国改属东临道。1940年(民国29年)清平县机关迁往康庄,原址改称旧城,为区机关驻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置县,属平原省。1952年平原省撤销,划属山东省聊城专区。1956年清平县制撤销,旧城区划归高唐县,其余划归临清县。

附二:灵县(灵城县、零县)沿革:

春秋战国时,灵丘为邑,北邻高唐邑。公元前221年,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灵丘属东郡。98年(汉永元十年)于灵丘置灵城县,属冀州部清河郡。县境辖现高唐大部和茌平县一部分。220年建魏朝,零城县属清河郡。265年建西晋,零城县属冀州部清河郡。502年(北魏景明三年)属南清河郡。550年(北齐天保元年)废零城县。586年(隋开皇六年)复置零城县,属博州。606年(隋大业二年),废灵县入博平。620年(唐武德三年),复置零城县属博州。621年(武德四年)又废,其地分别入高唐及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