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适先生的《兰亭序的真伪驳议》,我仔细地阅读了。《光明日报》七月三十 一日的铅印,《文物》第七期影印出的手稿,我都仔细地阅读了。 对于学术问题,高先生肯把不同的意见提供出来,进行讨论,这是很好的事。 《兰亭序》依托说,如果经过《驳议》,证明确实是‘站不住脚’,我愿意认错, 撤消这种说法。但在仔细阅读了《驳议》之后,却感觉着这种说法尚未被驳倒。 因此,我要把我的见解再写些出来,作进一步的商讨。 一、注家引文能减不能增 《驳议》认为‘注家有增减前人之事’。‘减’,如果不是断章取义,是没有问 题的。‘增’,却是大有可商。 《驳议》立说的根据是:《世说新语·自新篇》‘戴渊少时游侠’条下,刘孝标 注‘虞预《晋书》曰机荐渊于赵王伦’云云,其下所引陆机笺文与高先生所见‘陆机 本集全文’有所不同。他因而注出‘《世说注》有删节,……有移动及增减处,…… 有增添文’。故归纳为‘注家有增减前人之事’。 今案:《驳议》所引‘陆机本集全文’,出自唐太宗‘御撰’的《晋书·戴若思 传》。因避李渊讳,故戴渊被改称为‘若思’,掩其名而称其字。陆机笺文亦有所修 改,如云‘伏见广陵戴若思,年三十’云云,即显示有修改痕迹。戴渊既未以字行, 陆机向上级推荐人,何得有舍名而称字之理? 陆机笺文,《太平御览》(六百三十二)亦有节录。其文为: ‘又陆机荐戴若思文曰: 盖闻NFDE9弱登御,然后高墉之功显。孤竹在肆, 然后降神之曲成。伏见处士广陵戴渊,年三十,字若思。心智足以研幽,才鉴足以辨 物。固穷乐志,无风尘之慕。砥节立行,有渫井之洁。诚东南之贵宝,圣朝之奇璞也。’ 这虽然节录得最短,但‘伏见处士’以下十四字,介绍了戴渊的籍贯、年龄、字 号,比其他两种都较为完整,应该是原文的本来面目。事实上三种都是节录,字句互 有异同,但三者合之,却能成为全文。严可均在《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便 把三者合而为一了。为阅者方便起见,将严书制版插入本文,请参照图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虞预《晋书》与李世民《晋书》,对于陆机笺文的节录,互 有详略,而相为补充。刘孝标注所引文字,有虞书有而为李书所无者,有虞书无而为 李书所有者,这是由于虞李的删节不同,并非刘注有所‘增减’。 《驳议》根据两种不同的节录本作比较,而断言李文田所说:‘注家有删节右军 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为‘站不住脚’,恐怕反而是《驳议》站不住脚吧。 又《驳议》所引的《戴若思传》节录文,标注却为‘陆机本集全文’,文中又称 为‘陆机文集’,不知道作者所见到的‘陆机本集’或‘陆机文集’是什么时代的板 本?我们所见到的板本,是明人陆元大重刻宋本《晋二俊文集》中的《陆士衡文集》, 商务印书馆的《四部丛刊》中有影印收入,容易见到。但文集中却没有收录这一篇推 荐戴渊的笺文。高先生所据的板本,究竟属于什么时代,极愿领教。 二、《临河序》文并无蛇足 刘孝标由虞预《晋书》所转引的陆机荐笺既不是‘有所增添’,他所引的王羲之 《临河序》(《兰亭序》的别名),论理也不应该‘有所增添’。但《临河序》末尾有 这样一段:‘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 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这些文字却为传世《兰亭序》所没有。高先生说: ‘至于末尾上的右将军司马孙承公等二十六人,迄罚酒各三斗诸文。则是记述禊集诗 事。此或系禊饮中人写的。刘既删节右军文,遂不妨给他添上,这也是注家的能事。’ (标点照原文。)这文字的逻辑有点异样。注家删节别人的文章是常事,但怎好把原文 中所没有的文字任意‘添上’?这样的注家还能是有责任感的吗? 据我看来,刘孝标作注是相当谨严的。他旁征博引,保存了不少梁以前的古籍片 羽,不仅补充了《世说》作者刘义庆的简略,并有时对于刘义庆加以适当的品评。刘 孝标作注的功绩是不好抹杀的。 刘孝标是一千五百年前的人,他对《兰亭序》称为《临河序》当是他所见到的抄 本如是作。不然,《世说·企羡篇》明明说:‘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 诗序》’,他何以偏要改称为《临河序》? 可见《临河序》是古抄本上的标题,《兰 亭集序》则是刘义庆给予的称号。《临河序》是否王羲之自己的命名虽不敢必,但如 《驳议》所说:‘“临河”二字、吾意系刘孝标的文人好为立异改上的’,恐怕不好 这样意必吧? 有人说浙江绍兴现存兰亭遗址,是清高宗南游时,便于他的游览而假定的。真正 的兰亭遗址,在离现址二十里许的山中。因而‘临河’二字不妥,不合乎真正遗址的 情况。 要否定‘临河’二字,在我看来,需要有比刘孝标更古的材料。刘义庆称《兰亭 集序》,而刘孝标以《临河序》注之,《临河序》中也正说到‘兰亭’,可见‘兰亭 临河’,是千五百年前的定论。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四十浙江(即浙江)水‘北过余杭,东入于海’下注云: ‘浙江又东与兰溪合。湖南有天柱山,湖口有亭,号曰兰亭,亦曰兰上里。太守王羲 之、谢安兄弟,数往造焉。’亭不是亭台楼阁之亭,而是‘秦法“十里一亭”之亭, 亭者犹今之铺也。’(说见《绍兴府志》。)可见‘兰亭’这个小村落,确是在小河边 上乃至湖口。所谓‘湖’者指兰渚。《越绝书》‘勾践种兰渚田’。《舆地志》‘山 阴郭西有兰渚,渚有兰亭,王羲之所谓“曲水”之胜境,制序于此。’ 郦道元(公元四六六或四七二? --五二七年)与刘孝标(公元四六二--五二一年), 虽地分南北,而时代则整整同时,所说‘兰亭’情况若合符契。因而可以理解,序文 里面的‘清流急湍’是兰溪或兰渚湖口的浅滩,而不是山中的瀑布。 因而可以理解,‘临河’两字并无任何不妥之处,也不会是‘刘孝标的文人好为 立异改上的’。 三、《兰亭序》大申石崇之志 《金谷诗序》恰巧在《世说》刘注中也有征引,不妨把那文字转引在下边。 (文 内方括弧中文字,为刘孝标所删节,依严可均《全晋文》卷三十三汇合七种资料而成 的全文补入。) ‘余以元康六年(公元二九六年),从太仆卿出为使持节、监青徐诸军事、征虏将 军。有别庐在河南县界金谷涧中,〔去城十里。〕或高或下,有清泉茂林,众果竹柏, 药草之属,〔有田十顷,羊二百口,鸡猪鹅鸭之类,〕莫不毕备。又有水碓、鱼池、 土窟,其为娱目欢心之物备矣。时征西大将军祭酒王诩,当还长安。余与众贤共送往 涧中。昼夜游宴,屡迁其坐。或登高临下,或列坐水滨。时琴瑟笙筑,合载车中,道 路并作。及住,令与鼓吹递奏,遂各赋诗,以叙中怀。或不能者,罚酒三斗。感性命 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故具列时人官号姓名年纪,又写诗著后。后之好事者,其览 之哉。凡三十人,吴王师、议郎、关中侯、始平武功苏绍字世嗣,年五十,为首。’ 这篇序文,和《临河序》文实在相象,文次结构大体相同,故前人以二者相比。 《金谷诗序》文中‘凡三十人’以下至‘为首’的缀尾,恰和《临河序》末尾四十许 字相应。要说‘此或系禊饮中人写的’,正如高先生自己所说,是‘别无证据’的。 注家既无任意增添别人文字之理,而《临河序》末尾四十许字却又为传世《兰亭序》 所无,后者的真伪自然会成为问题了。 更值得讨论的,倒是传世《兰亭序》中自‘夫人之相与’以下一百六十七字,到 底是刘孝标所删节,还是《临河序》中本来就没有。李文田认为:‘此必隋唐间人知 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之’;而高先生则认为:‘惟照《晋书羲之本传》,称“作序以 申其志”。则夫人之相与一大NFDE2,确可说是右军的本文’。(引文标点文字照 旧, ‘NFDE2’乃段误,《驳议》中有几处都同此误。) 高先生的理由很简单, ‘夫人之相与’以下一大段,即系‘申其志’,故确是本文。这却是把因果倒置了。 唐初人因见到存世《兰亭序》中有自‘夫人之相与’以下一大段,故得出‘以申其志’ 之果。我们却不好倒果为因,在逻辑上是不能允许的。 其实那一大段文章,在我看来,倒是在申石崇之志。它把《金谷诗序》中的‘感 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二语,确实作了大大的引伸。如此雷同,对于王羲之, 恐怕不是太冠冕的事吧? 至于李文田的‘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说得也不够明确。今案: 那一大段文章里面有‘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二语,明明是在反对庄子。 ‘一死生’之说,《庄子》书中极多见,但集中地表现在《大宗师》。‘齐彭殇’之 说,见《齐物论》。可见那一大段文字,不仅不是‘晋人喜述老庄’者的思想,更不 是有‘为逸民之怀’、‘仰诵老氏之诫’的王羲之的思想。关于思想上的探索,我已 另写了一文,《〈兰亭序〉与老庄思想》,以推论之,在此不再赘述。 故在我看来,自‘夫人之相与’以下一大段文字确实是‘妄增’,而自‘右将军 司马’ 以下至‘罚酒各三斗’ ,则应为《临河序》所固有。故存世《兰亭序》是在 《临河序》的基础之上加以删改、移易、扩大而成的说法,我现在仍然相信是有凭有 据的。 四、《兰亭序帖》的时代性 存世《兰亭序》文,既不能相信为王羲之的原文,那吗《兰亭序帖》更不能说是 王羲之的笔迹了。 《兰亭序帖》,无论是写本或刻本,都是后来的楷书笔法,把东晋人书所仍具有 的隶书笔意失掉了。这也正表明着它的时代性。 东晋人所书的砖刻,自前清中叶以来,即有不少的发现。所有的字迹都是隶书, 有的还带篆书笔意。砖文大多是陶工所书,这就表明隶书在当时的普遍性。阮元首先 注意到这一层, 是有卓识的。 (请参看《光明日报》七月三十日宗白华同志:《论 〈兰亭序〉的两封信》。) 云南曲靖县的《爨宝子碑》发现后,继之以四川涪陵县的《杨阳神道碑》。 (或 称《枳杨府君碑》,案“枳’乃县名,在今之涪陵附近。碑刻于晋安帝隆安三年,公 元三九七年。) 今又继之以南京出土的《谢鲲墓志》及王兴之夫妇与其长女王丹虎的 墓志,都还保留着极其浓重的隶书笔意。 我们也知道碑刻与简牍,所用字体有正整与草率的不同,但用笔的方法是有同一 的时代性或同一作者的个性的。即使把砖石之类抛开,专就字帖而言,王羲之的《豹 奴帖》是章草,有名的《十七帖》是稿书,但仍带有章草笔意。这些和《兰亭序帖》 是大有距离的。《十七帖》中的《青李来禽帖》是行书,颇带后来的楷法,但与《兰 亭序帖》也截然不同。我们不能以王羲之‘兼精诸体’为辞而掩去这个时代性的矛盾。 篆书时代的人不能写隶书,隶书时代的人不能写楷书。但反过来,隶书时代的人能写 篆书,楷书时代的人能写篆隶。王羲之是隶书时代的人,怎么能把隶书笔意丢尽呢? 唐玄宗时传入日本的《丧乱帖》与《孔侍中帖》,我们也看见过。那是双钩填墨 本,字体颇为流媚,相传是隋以前书。仔细推敲起来,用笔与《宝子》《杨阳》及王 谢墓志等尚有一脉相通之处。特别是《丧乱帖》,还有梁代徐僧权和姚怀珍押缝书的 痕迹,足以证明所据以拓摹的原迹之古。其中有一两则特别好,但原迹是否王羲之亲 笔或其晚年代笔者所作,无法判定。 至于清高宗所盛为赞赏的《快雪时晴帖》,与《兰亭序帖》笔意颇相近似者,在 我们看来,则直是更晚时代的伪作了。 对于羲之字帖,应该分别研究,定其真伪;不好抱着一成不变的态度,认为“一 真一切真,一伪一切伪”。不是这样。我们并没有意思否认所有王羲之的字帖,更没 有意思推翻王羲之的地位。《兰亭序帖》即使肯定不是王羲之写的,它的书法价值是 谁也不能抹杀的。 总之,我们一样重视字帖,于碑与帖之间并无偏袒。帖只要是真的,好的,我们 总是赞扬的,碑如果是假的,坏的,我们也要揭发的。但出乎意外的是,世间重视帖 学的人,却藐视碑刻,甚至视如寇仇。同样是祖国的文物,为什么要发生这样的差别 呢?这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 据我所知,有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意见:传世《兰亭序》是初稿,而《临河序》则 是定稿;初稿没有用,被保存了下来,故同是一篇文章,而有两种面貌。这说法倒比 较圆到,看来似乎可以相安无事。然而遗憾的是:《兰亭序》在思想上既不合乎王羲 之的思想,在书法上也不合乎王羲之的时代。把王羲之与《兰亭序》的关系分割开来, 一分为二,各有千秋,恐怕是更能相安无事的吧。 五、隶书笔意的伸述 何谓‘隶书笔意’? 在我们是指秦汉隶书特别是汉隶的笔法。后人也有称楷书为 ‘今隶’的,那是名同实异,不能混同。 有无隶书笔意,要从真迹、铭刻或者字帖的整体而言;也要从文字的发展过程来 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呈抛物线形。拿隶书来说,秦人的隶书尚未脱离篆书的体段, 西汉人的隶书也还未把篆书笔意完全脱尽。东汉可以算是隶书的最高峰。但自东汉以 后,字体又在逐渐转变,变到了唐代,便完全转变到楷书的阶段。 问题是在汉与唐之间这将近四百年间的变化。南朝比北朝要变得快一些,是可以 肯定的。但在王羲之时代便要变到《兰亭序帖》那样的字迹,没有那种可能。 东晋离汉代近,它的字体不脱离隶书笔意,才合乎情理。就砖刻、石刻、写经文 字等而言,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兰亭序帖》是不是也有点隶书笔意呢? 如就某几个 字,或者某一个字的一两笔而言,可能是近于隶书的。例如,汪中在他的《定武兰亭 跋》中所举的六个字,‘如“固知”固字,“向之”二字,“古人云”云字,“悲夫” 夫字,及“文”字改笔,与《魏始平公造像记》、《梁吴平侯神道石柱》,绝相似。’ 姑且承认他的说法是对的,但在三百二十四字中只有六个字有隶书笔意,是只有百分 之一·八。就再把高先生用同样的方法所增加的‘癸丑’的丑字,‘曲水’的水字, ‘宇宙’的宇字,‘形骸之外’的外字右卜,‘欣’字欠右一笔,‘老之将至’的老 字,‘死生亦大矣’的死字,凡七字,和汪中的六字加拢来,共十三字,也仅只有百 分之四的光景。以仅仅这样的百分比,而说整个《兰亭序帖》有隶书笔意,那是不合 逻辑的。 事实上汪中所举的六个字非常勉强,他是想用来搪塞赵魏的说法。赵魏说:‘右 军虽变隶书,不应古法尽亡。’汪中举出一鳞片爪来相与针对,而为《定武兰亭》护 法,说古法没有亡尽。这在我们看来,是不免有点矫辩的。汪中的《定武兰亭跋》, 我们早就看过,但我们却相信赵魏与李文田,这就表明我们不同意汪中的矫辩。《驳 议》中却说:‘汪容甫题跋到此,吾意必为郭康两先生所叹服。’我要坦率地说一句, 我并不‘叹服’。就我所知,康生同志也是不会‘叹服’的。我在拙文中引用了康生 同志的话:‘王羲之的字迹,具体地说来,应当是没有脱离隶书笔意。这和传世《兰 亭序》和羲之的某些字帖,是大有径庭的。’这是从历史观点来看羲之字帖的正确结 论。高先生虽然把结论的后半切去了,但并未能改变康生同志对于《兰亭序帖》的实 际看法。他的实际看法是:《兰亭序帖》没有隶书笔意。 六、‘僧’字不是徐僧权 还有一两个字值得附带着讨论一下。那就是有好些种《兰亭序帖》中在第十五行 行末‘不’字的右上隅有一个‘僧’字。薛绍彭本及吴傅朋本中,在这‘僧’字之上 又还有一个‘察’字,但有‘察’字的就只有薛、吴两本。 这一两个字的存在,《驳议》中虽然没有提到,但和《兰亭序帖》的年代,却大 有关联。 ‘僧’字的问题,唐人没有提到过,宋人始有争辩。苏东坡曾经见过有‘僧’字 的帖本,他认为‘曾不知老之将至误作僧’。 (见《东坡题跋》卷四,《书摹本兰亭 后》。)这是说‘僧’乃‘曾’字之误。黄伯思不同意苏轼的说法。他在《法帖刊误》 第九《王大令上》项内,有这样一段议论: ‘至于读《兰亭序》者,以“不知老之将至”旁一“僧”字为逸少作“曾”字之 误。借使摹入行中则害理矣。案古《兰亭序》本二十八行,至第十四行间特阔者,盖 接纸处,而“不”字适在此行之末 (本作‘不与知字’,‘与知’二字当是衍文,故 为删去) ,梁舍人徐僧权于其旁著名,当时谓之“押缝”。梁御府中法书率如此。而 此帖“僧”字下亡其“权”字。近世人殊不知此,乃云“僧者曾之误”,因读为“曾 不知老之将至”,非也。又案《晋史·逸少本传》及《书录》(《法书要录》)第十卷 皆载此序,但云“不知老之将至”,而无“曾”字,盖可是正。’ 今案:黄伯思的说法是很难令人信服的。为什么仅仅一个‘僧’字便能断定为徐 僧权?‘僧’字保存得那么完好,‘权’字为什么失掉了?写押缝书的人,梁代除徐僧 权之外还有江僧宝,陈代则有杜僧谭(见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叙自古跋尾押署》 条下),为什么不是失掉了‘宝’字、‘谭’字,而独于是‘权’字?要用这样的说法 来驳倒苏东坡,我看是很困难的。 我本人还是相信苏东坡的说法,‘僧’字是‘曾’字之误。‘僧’字的单人旁本 来是加添字的符号,表明这个‘曾’字应夹在‘快然自足’与‘不知老之将至’之间。 请看所谓《褚摹兰亭》颍上本‘僧’字的单人旁吧,多少还保留着符号的形状 (图十 一)。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晋书》所引《兰亭序》文本作‘快然自足’,‘快’字一 般帖本都误成意义相反的‘怏’字去了。颍上本于‘怏’字旁分明有改为‘快’字的 痕迹。有这一字的添改,可以证明‘曾’字同样是添改了(参看图十一)。 添上‘曾’字是好事者所为,变为‘僧’字则由刻帖者有意或无意的误刻。如果 是‘有意’,则黄伯思的说法恰恰是体会到了作伪者的意思,是想作为押缝书以示帖 本之古。 ‘僧’的来历如此,‘察’更是后加。‘僧’字既可为梁代的徐僧权,则再加上 一个‘察’字,便可作为隋代的姚察(隋代写押缝书的人,见上举张彦远著述)。字帖 之古岂不就得到了双重的保证? 苏、 黄二人论到‘僧’ 字而未论到‘察’字,可见 ‘察’字之加添还在苏、黄以后,应该是在南宋时代了。 至于黄伯思说《晋书》和《书录》皆载此序,并无‘曾’字,那一点也不稀奇。 那是表明:‘曾’字是晚唐至北宋初年的好事者所增加的。‘僧’字的来历是这样, ‘察’字更后加,可以不必多说。故我们不能因为有一‘僧’字便以为即是徐僧权, 更不能根据这样的臆说而断定《兰亭序帖》为梁代内府的法物。 七、唐太宗如果生在今天 唐太宗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君主。他对于民族和民族文化的发展是大有贡献 的。他也是一位大书法家。他特别欣赏王羲之,认为‘尽善尽美’者就只有王羲之一 人,使他‘心慕手追’的也只有王羲之一人。 (《晋书·王羲之传》后的评语,是用 唐太宗制诏的形式以代替史臣的论赞。) 由于唐太宗的极度欣赏,使书法得以推广并保存了好些字帖下来,特别是促进了 隶书时代向楷书时代的转变,这是好事。秦始皇采用了隶书,唐太宗采用了楷书,这 两位杰出的历史人物,在书法发展史上,也同样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但也由于唐太宗 的极度欣赏,作伪者乘机制出了不少赝品,把书法发展过程淆乱了,这就不能同样说 是好事了。我倒比较欣赏清代名书画家赵之谦的一段话: ‘安吴包慎伯(世臣)言:“曾见南唐拓本《东方先生画赞》、《洛神赋》,笔笔 皆同汉隶。”然则近世所传二王书可知矣。重二王书,始唐太宗。今太宗御书碑具在, 以印证世上二王书无少异。谓太宗书即二王,可也。要知当日太宗重二王,群臣戴太 宗,摹勒之事,成于迎合。遂令数百年书家尊为鼻祖者,先失却本来面目,而后人千 万眼孔,竟受此一片尘沙所眯,甚足惜也。此论实千载万世莫敢出口者,姑妄言之。 阮文达(元)言:“书以唐人为极。二王书,非唐人摹勒,亦不足宝贵。”与余意异而 同。’ 这段话见北京图书馆藏章钰手抄本《章安杂说》。据章钰在卷首的题识:‘原本 在罗叔蕴(振玉)处’,今不知何在。 这段话是有毛病的。首先是完全肯定了包世臣的话,而没有作应有的交代。南唐 拓本的《画像赞》与《洛神赋》,赵之谦是否也看见过?是否真正‘笔笔皆同汉隶’? 不作交代而全称肯定,则是近于迷信了。 其次是唐太宗并不兼重二王,他是偏重王羲之,而轻蔑王献之的。上举《王羲之 传》的评语把王献之批评得很苛刻,说他‘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枯树;览其笔踪拘 束,若严家饿隶’。这些有名的评语,名书家的赵之谦,不应该是不知道的。 但我还是比较欣赏赵之谦的这段话,因为话中包含有关于王羲之的部分。王羲之 不仅在唐代受到异数的推崇,在宋元明清四代都是一样。特别是清代的乾隆帝,对于 王羲之的推崇实不亚于唐太宗,而且他也极端欣赏《兰亭序帖》的。 在这样的风气下边,赵之谦以一位咸丰年间不十分得志的举人,却敢于‘妄言’, 敢于发出‘千载万世莫敢出口’的放言高论,确是有点胆识。他不仅只在批评唐太宗 和他的群臣,而且还另有所指。我看,他是懂得批评的窍诀的。批评了桑树,也就批 评了槐树。但是,他的《章安杂说》终于不敢问世,恐怕也不是没有来由的。 ‘摹勒之事,成于迎合,遂令数百年书家尊为鼻祖者,先失却本来面目,而后人千万 眼孔,竟受此一片尘沙所眯。’ 这话,在封建时代的当年,说得实在大胆。所谓‘鼻祖’者应该是指的王羲之。 话里面虽然没有把《兰亭序帖》明点出来,《兰亭序帖》所不能瞒过、不为‘尘沙所 眯’的眼孔,是闪烁在纸上的。 与赵之谦的‘妄言’相比,高先生的《驳议》却是在绝对信仰唐太宗及其群臣。 他一再这样说:‘窃以太宗之玄鉴,欧阳信本之精摸。当时尚复有何《兰亭》真伪之 可言。’(标点照旧)。‘总之《兰亭》而有真赝,绝不能逃唐文皇之睿赏矣。’既是 ‘玄鉴’,又是‘睿赏’,凡是唐太宗所过过目的,便绝无真伪可言。高先生之信仰 唐太宗,似乎比唐初群臣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我们也是赞扬唐太宗的,但这样无条件的信仰,却不能不踌躇了。毛主席《沁园 春·雪》里的名句:‘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不是脍炙人口的吗? 唐太宗是生于一千三百多年前的人。如果他生在今天,多接触些新鲜事物,并肯 学习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他的‘玄鉴’和‘睿赏’无疑是会深入一层的。 总之,‘在南京或其近境的地下,将来很可能有羲之真迹出土’,我还是寄以希 望的。不仅砖刻、石刻有可能出土,即帛书、简书也有可能出土。长沙,不是曾经出 土了战国时代的《帛书》吗?信阳,不是也出土了同时代的简书吗?还有写在别的陶器 或壁画上的墨迹也有可能保留下来。要断言羲之真迹绝无出土可能,今天还为时过早。 此外还有不少可以讨论的细节,但嫌琐碎,不愿过多地占用报刊的宝贵纸面。商 讨就到此搁笔,文中如有不妥之处,尚望识者不吝指正。 一九六五年八月十二日 (原载《文物》一九六五年第九期,图版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