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自80年代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各级领导提高了认识,自 觉地将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为提高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 年年制定新的奋斗目标,树立了重在建设,以立为本,旨在提高,常抓常新的指导思 想;三是善于运用各种载体活跃全镇文化生活,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四是广大干部 群众树立了讲文明、树新风的意识,自觉保护环境,自觉爱护城市。 上级党委、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淄城镇的精神文明建设给予较高的评价。截止199 9年, 淄城镇连续9年保持省级文明镇称号,5次被评为市、区精神文明先进镇和社会 文化先进镇。1993年被评为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 并确定为省级文明镇示范点。1997年,获创建省和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称号。 镇直企事业单位和镇辖各村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斐然,多次受到省、市、区的 表彰。城二、城三、北关、西二村先后获省级文明村称号;淄城兽医站、敬老院被评 为省级文明单位;城二、城三、公义、城一、北关、西二、西一、小李家庄、兽医站 获市级文明村、文明单位或文明村标兵称号;城二、城一、东关、小李家庄、菜园、 慕王、西一、小赵、北关、开河、公义、西二、泉龙、城张等村及镇机关、敬老院、 卫生院、淄城中学、制氧厂、造纸一厂、电加工机床厂、丝织厂、煤井、物资供应公 司、工商供销公司、彩印厂、供电站、城市信用社等单位被评为区文明村、文明单位, 有的多次获此荣誉;城二、城一、西二、城三、北关、慕王、公义、菜园、泉龙、城 张等村及朱家庄、小李家庄被评为五好村;城二、城一、泉龙、西一、慕王、西二、 公义、东关、城三、北关、开河村及小李家庄被评为爱国卫生先进村或创建国家卫生 城先进单位;城二、城三、城一、东关、公义、西二、小李家庄被评为社会文化工作 先进村。在精神文明共建、环境绿化、创建精神文明小区、楼(院)户、“五好”家庭 方面,也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