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城镇实施房产开发,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 以旧城改造为主的原则。镇政府宏观管理,把握政策,协调关系,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市民住宅旧城改造和鲁中商城建设,为各村房产开发提供了契机。旧村改造前, 村民多为一户一院的平房住宅,占地多,使用面积较少。实施旧村改造后,拆平房建 四至六层楼房,居住面积增加,住宅档次提高,不仅满足了拆迁村民的需要,还提供 了7000多套商品住宅, 收回资金3亿多元,除用于拆迁户新旧房屋的差价补贴外,剩 余资金便投入城市配套设施等公益事业。 商住楼在旧城旧村改造中陆续建成11条商业街。沿街楼房多为三层,也有四至五 层的,一般一楼作经营服务门头,二层以上作仓库或住人,也有一至三层都作营业室 的,如商店、大酒店等。到1995年建成商住楼97万平方米,可提供7444套商业用房, 除返还原靠街拆迁户部分面积外,还为进城经商者提供5000多套经营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