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刚(1928.11~)男,城一村人,高小文化,中共党员。1955年秋至1958年8月, 先后任青年高级社第二、第四生产队队长;1958年9月至1976年,先后任城里管区第一 生产队副队长,城一大队第二生产队队长、大队长、革委会副主任、主任;1964年成 为大队党支部成员, 1971年11月至1976年3月,任党支部副书记。刘可刚任生产队长 期间,带头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推行定额管理和按劳分配制度。1962年他率先在二队 建起弹花厂。1964年该厂与一队弹花厂合并由大队管理,定名为淄城被套加工厂 (后 改称淄川被套厂),成为城一村最早的集体企业。他任大队干部期间,主要分管生产、 财务和分配,对工作抓得细、抓得实,颇有成效。1976年任淄城公社农校(场)党支部 书记、校(场)长;1980年任公社耐火材料厂副厂长。1981年退休。 1962年刘可刚被评为淄城镇模范生产队长,1963年和1964年被评为淄博市农业战 线先进生产者。 刘可刚是淄城镇(公社)第二、第三届人代会代表。 陈安贵(1929.5~)男,城一村人,高小文化,1947年任西街民兵副队长。1956年 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至1961年,任城里管区党总支五分支部(现东关) 书记,19 69至1975年任城一大队革委委员、副业队长。任职期间,尽职尽责,为城一大队开发 副业项目,组织副业生产,做了大量工作,为以后的副业发展打下了一定基础。 陈安贵是淄城镇(公社)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苏兆祥(1931.3~)男,贫农,城一村人,高小文化,中共党员。1953年加入农业 生产互助组,任副组长,1954年互助组转为青年农业生产合作社,任副社长,1956年 青年初级社转为高级社,任社委会主任(社长)。他重视发挥社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搞好计划、财务、生产管理,推广科学种田,坚持男女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 则, 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粮食亩产由解放初期不足50公斤增加到150公斤以上。 高级社连续两年被评为区农业生产先进集体。苏兆祥被评为市农业战线先进工作者。 1958年任淄城公社炼铁厂党支部书记,后任石谷采矿连指导员。1959年任淄城公社党 委委员、城里管区党总支书记。1961年3月至1981年9月,先后任城一大队党支部书记、 副书记、书记、革委会主任兼民兵指导员。60年代初,他带领党支部“一班人”认真 贯彻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了“一平二调”的错误,发还自 留地,划分备荒地,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中推行“三包一奖(惩)四固定”制度,使生产 力很快得到恢复,渡过了生活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中,苏兆祥受到错误批判。 1971年整党后, 任党支部副书记, 11月书记刘永贵调出,苏兆祥主持党支部工作。 1975年1月再次任党支部书记。 他同党支部“一班人”,带领广大群众,大搞农田水 利建设,打机井2眼,建扬水站1处,埋地下管道810米,扩大水浇面积200亩,并建起 了装机容量200千瓦的城里配电室。粮食亩产突破500公斤,蔬菜亩产5000公斤以上, 全大队每年向国家提供商品菜200万公斤左右,1978年人均分配达到159元,比1966年 增长1.2倍。1977年2月26日,城一大队被区委、区革委命名为淄川区建设大寨区十三 面红旗之一, 他被评为建设大寨区先进工作者。1981年9月苏兆祥调任淄城公社多种 经营办公室主任,1983年后任公社农业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1985年退休。 苏兆祥是淄城镇(公社)第一、二、三、四次党代会代表,第四、五届人代会代表; 淄川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第八届人代会代表;淄博市第七届人代会代表。在淄城镇 (公社)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公社革委委员。 周淑贞(1931~)女,城南镇公孙庄人,幼时家贫,父母双亡,1946年在西街落户。 1947年随中共地方干部到山区备战。1948至1952年任村妇联(妇代会)主任,积极参与 并组织妇女参加斗地主、分田地的土地改革,在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中,组织妇女开 展支前活动。她积极宣传《婚姻法》,倡导妇女参加社会活动,提高妇女自身地位。 谢良仁(1934.3~)男,城一村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1952年,他响应党的号 召, 组织8户农民,建立了西街村第一个季节性农业生产互助组,1953年转为常年性 互助组,谢良仁任组长。1954年互助组转为青年农业生产合作社,谢良仁任社长。年 余入社农民达到57户, 经营土地近300亩,成为淄城地区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 农业社之一。 1956年2月,初级社转为高级社,谢良仁任副社长。冬,他参加了市委 在博山举办的为期15天的农业互助合作干部培训班。 1958年9月任淄城公社城里管区 党总支委员、管区(民兵营) 副主任(副营长),1959年任管区主任。1961年3月至1971 年4月, 先后任城一大队党支部委员、大队长、副书记、书记、革委会主任兼民兵指 导员等职。任职期间,十分重视粮菜和工副业生产,关心群众生活,带领群众渡过了 三年生活困难时期。1964年大队粮食亩产达到329公斤,成为淄博市亩产超300公斤的 129个农业先进集体之一。 “文化大革命”中谢良仁受到错误批判。1971年4月至198 4年,先后任淄城公社工办党总支(支部) 书记、农工商总公司副主任兼人事科长、淄 城建筑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等职。他调工办任职时,公社原有轻工业厂、建筑队、 煤井、清洁卫生所4家企业(单位) ,他主持工办工作12年,新上淄城农机厂、淄城蓄 电池厂、淄城土产物资公司、淄川制氧厂、淄川有机化工厂等17家企业(单位),为发 展社(镇) 办企业做出了贡献。1985年1月退休。1986年2月为村幼儿园捐款2000元。1 989至1995年9月,应聘任城一村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和调解员,协助村两委做了大量 工作,被淄川区精神文明办公室评为先进工作者,区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谢良仁是淄川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淄城镇(公社)第二、第三次党代 会代表,并两次当选为公社党委委员;淄城镇(公社)第二、第四届人代会代表,在第 四届人代会上当选为公社革委委员。1983年任淄川区工业志编纂领导小组成员。 苏仲武(1934.9~)男,城一村人,小学文化,中共党员。1953至1958年任西街村 团支部书记, 1954年兼淄城镇团委副书记;1959至1961年3月任城里管区党总支一分 支部书记; 1961年3月至1971年任城一大队党支部委员、贫协主任、团支部书记、民 兵连长;1971至1982年7月先后任淄城公社农机厂厂长、书记、淄城公社工办副主任; 1982年7月至1983年3月再次任城一大队党支部书记。 1988年2月退休。1960年苏仲武 任分支部书记时, 组织由10名团员青年组成的专业队,种小麦试验田125亩,创亩产 260公斤的好收成, 并将经验报淄城公社。他任大队团支部书记后,团的活动开展得 非常活跃,城一人尤其是在村共同工作过的老同志对他有较高评价。1971年,公社农 机厂亏损严重,他任厂长兼书记后,从抓管理入手,大力精减非生产人员,当年扭亏 为盈,受到公社领导和职工的好评。退休后应聘到被套厂帮助工作,经常为厂领导班 子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搞好经营管理,并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苏仲武是淄城镇(公社)第二次、第五次党代会代表。 张正华(1938.1~)女,城一村人,高小文化,中共党员。1954至1958年,任青年 社妇女组长。 1961年任城一大队妇代会副主任。1966年任妇代会主任至1994年8月。 1971年进大队领导班子。1981年任村(大队)委(管委)副主任、副大队长兼计划生育办 公室主任。1976至1995年任党支部(总支) 委员。1994年5月任老干党支部书记。1995 年末退休,被聘为村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30多年来,张正华主管妇女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和幼儿教育工作,勤奋努力,责 任心强。合作化、公社化时期,她积极带领妇女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后,妇代会的工作更加扎实和富有成效。她十分重视对妇女进行“自主、自强、 自尊、自重”教育和“基本国策”教育,抓好各项评比活动,使她们在两个文明建设 中更好地发挥“半边天”的作用。1985年城一村妇代会被淄川区妇联授予“先进妇代 会”称号。1986年城一村妇代会被评为淄城镇先进妇代会,1987至1989年城一村连续 三年被评为淄城镇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她分管的两项工作,也分别跨入镇和镇以上先 进行列,村幼儿园7次被评为市、区“一类园所”或托幼工作先进单位。 张正华获镇以上荣誉21次,其中区级8次,镇级13次。她是淄城镇优秀妇女干部, 区、镇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是淄城镇二、三、四、 五、六、七届人代会和二、三、五、六、七、八次党代会代表,淄博市二、五届妇代 会代表。 于鸿德(1938.8~)男,城一村人,小学文化,中共党员。1955年加入青年农业生 产合作社, 连续两年被评为淄川区青年积极分子。1959年4月调淄城公社拖拉机站任 车长,1962年6月回大队务农。1964至1983年,先后任城一大队民兵连副连长、连长、 治保主任,公社驻太河水库民兵营副营长,大队党支部委员、管(革)委委员、贫协主 任、生产队队长等职。任职期间,在治安保卫和生产建设,尤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 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领导班子处于 瘫痪的情况下,身为贫协主任、民兵连长的于鸿德,仍坚守岗位,负责协调处理日常 工作, 直至大队革委建立。1970年7月,调任淄城公社太河水库民兵营副营长,为期 五年余, 在完成库区移民建设和主干渠黑旺渡槽及300多米水渠的建设任务中,发挥 了重要作用。此后,又与本大队王邦礼带领民兵40多人,用两年时间,完成了太河水 库一干渠四支渠挖砌水渠240米的艰巨任务,曾两次获得优胜循环红旗。 于鸿德是淄城镇(公社)二、三届人代会和二次党代会代表。 黄玉荣(1941.3~)女,淄城镇菜园村人,婚后住城一,初中文化,1962至1976年, 先后任菜园大队生产队会计、 民办教师、淄川北关小学代理教师。1976年6月,她服 从领导安排,回城一任幼儿教师、幼儿园园长。1996年9月退休。 黄玉荣任幼儿教师时,连她只有两名教师,入园幼儿最初六七十名,几年后增加 到100多名, 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为了做好工作,她每天都是提前一小时上班,下 午推迟半至一小时下班,中午有的家长因事不能去接孩子,她就把孩子接到自己家里 吃饭并安排休息。下班后想到有些工作还需要做,就主动到幼儿园加班。她刻苦钻研 业务,努力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在她的带领下幼儿园越办越好,受到各级领导的表 彰奖励。 自1980年以来,荣获区托幼工作先进单位称号4次,市托幼工作先进单位或 一类幼儿园称号3次, 黄玉荣本人也被评为市先进幼儿教师,区先进幼教工作者和镇 优秀园丁。 王天佐(1946.6~) 男,城一村人,1960年在淄博四中初一下学后务农,1965至1 977年先后任城一大队第三生产队队长、 大队农科试验队队长、大队革委会副主任等 职, 1978年初调任淄城公社农建营副营长,1981年末调任公社耐火材料厂副厂长。1 996年7月退休。 1965年他由生产组长改任第三生产队队长后, 经过近1年的努力, 摘掉了三队 “老落后”的帽子,粮食产量和人均分配,曾一度高于全大队平均水平,得到领导好 评。1973至1974年任大队农科试验队队长时,积极推广淄选2号小麦、津研1号黄瓜、 青杂东风大白菜等新品种和新种植技术,年年被公社评为先进试验队,并先后在公社 三干会和专业会上介绍经验。1976至1977年任大队革委副主任时,全力以赴抓粮菜生 产,让大队主要负责人集中精力抓副业。 1979年6月13日,出席淄城公社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并当选为公社革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