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构成1951年,男性占总人口的49.6%,女性占总人口的50.4%,性别比例为 98.5∶100, 男女性别构成基本平衡。后来由于招工招干、服兵役者多系男性,女嫁 入大于嫁出及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变等因素,性别构成长期女性多于男性。男性人口最 少的1984年,性别比例为78.9∶100。1985年后虽有不同程度的回升,但大趋势未变。 1998年性别比例为89.2∶100。 1951~1998年部分年份人口性别构成情况表 ┌──┬────────┬──────┬────┐ │年份│总人口数 │占总人口的%│性别比例│ │ ├──┬──┬──┼──┬───┤女=100%│ │ │合计│男 │女 │男 │女 │ │ ├──┼──┼──┼──┼──┼───┼────┤ │1951│1193│592 │601 │49.6│50.4 │98.5 │ ├──┼──┼──┼──┼──┼───┼────┤ │1964│1147│513 │634 │44.7│55.3 │80.9 │ ├──┼──┼──┼──┼──┼───┼────┤ │1983│1534│678 │856 │44.1│55.9 │79.2 │ ├──┼──┼──┼──┼──┼───┼────┤ │1984│1544│681 │863 │44.1│55.9 │78.9 │ ├──┼──┼──┼──┼──┼───┼────┤ │1985│1553│701 │852 │45.7│54.3 │82.3 │ ├──┼──┼──┼──┼──┼───┼────┤ │1986│1562│698 │864 │44.7│55.3 │80.8 │ ├──┼──┼──┼──┼──┼───┼────┤ │1987│1649│740 │909 │44.9│55.1 │81.4 │ ├──┼──┼──┼──┼──┼───┼────┤ │1988│1706│766 │940 │44.9│55.1 │81.5 │ ├──┼──┼──┼──┼──┼───┼────┤ │1989│1696│765 │931 │45.1│54.9 │82.1 │ ├──┼──┼──┼──┼──┼───┼────┤ │1990│1727│774 │953 │44.8│55.2 │81.2 │ ├──┼──┼──┼──┼──┼───┼────┤ │1991│1764│791 │973 │44.8│55.2 │81.3 │ ├──┼──┼──┼──┼──┼───┼────┤ │1992│2071│939 │1132│45.3│54.7 │83 │ ├──┼──┼──┼──┼──┼───┼────┤ │1993│2097│954 │1143│45.5│54.5 │83.5 │ ├──┼──┼──┼──┼──┼───┼────┤ │1994│2419│1119│1300│46.3│53.7 │86 │ ├──┼──┼──┼──┼──┼───┼────┤ │1995│2520│1174│1346│46.6│53.4 │87.2 │ ├──┼──┼──┼──┼──┼───┼────┤ │1996│2524│1186│1338│46.9│53.1 │88.6 │ ├──┼──┼──┼──┼──┼───┼────┤ │1997│2526│1181│1345│46.8│53.2 │87.8 │ ├──┼──┼──┼──┼──┼───┼────┤ │1998│2521│1188│1333│47.1│52.8 │89.2 │ └──┴──┴──┴──┴──┴───┴────┘ 注:缺1952~1963年的数字。 城一普查区1964年6月30日人口普查统计表 ┌──────┬─────┬──────────────┐ │非农业人口数│农业人口数│在农业人口中 │ │ │ ├──┬──┬────────┤ │ │ │男 │女 │性别比例(女=100)│ ├──────┼─────┼──┼──┼────────┤ │243 │1147 │513 │634 │80.9 │ └──────┴─────┴──┴──┴────────┘ 城一普查区1990年6月30日人口普查统计表 ┌──┬────────┬───────────┬───────────┬───────────┐ │总 │总人口 │非农家庭户 │集体户 │城一村民 │ │户 ├──┬──┬──┼──┬────────┼──┬────────┼──┬────────┤ │数 │合计│男 │女 │户数│人口 │户数│人口 │户数│人口 │ │ │ │ │ │ ├──┬──┬──┤ ├──┬──┬──┤ ├──┬──┬──┤ │ │ │ │ │ │合计│男 │女 │ │合计│男 │女 │ │合计│男 │女 │ ├──┼──┼──┼──┼──┼──┼──┼──┼──┼──┼──┼──┼──┼──┼──┼──┤ │1465│4911│2503│2408│833 │2796│1483│1313│4 │388 │246 │142 │598 │1727│774 │953 │ └──┴──┴──┴──┴──┴──┴──┴──┴──┴──┴──┴──┴──┴──┴──┴──┘ 年龄构成建国前,人民群众深受“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剥削,过着饥寒交迫的生 活,寿命短,死亡率高,人均寿命不足40岁。 建国后, 实行耕者有其田,人民翻身得解放,社会安定,生活条件不断改善。5 0年代, 普遍推行新式接生法,医疗条件不断提高,婴儿成活率明显上升,人均寿命 延长。进入70年代,由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落实,人口发展得到有效控制,少年儿童 比例逐步下降,中老年人口逐步上升。1964年0至12岁儿童为457人,占总人口的39.8 %,1998年0至12岁儿童为528人,占总人口的20.9%;1964年0至40岁人口874人,占 总人口的76.2%, 1998年0至40岁人口1875人,占总人口的74.2%;1964年40岁以上 人口273人, 占总人口的23.8%, 1998年40岁以上人口647人,占总人口的25.7%; 1964年80岁以上人口6人,占总人口的0.52%,1998年80岁以上(含80岁)人口26人,占 总人口的1%。 职业构成1951年,西街村269户,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255户,占总户数的94.8%, 从事手工业的仅有14户, 占总户数的5.2%。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后 的1963年,90%以上的劳力从事农业生产,10%的劳力,在大队统一组织领导下,从事 短途运输、絮棉加工、粮食加工、豆腐制作、木工及自行车修理等工副业。1964年建 砖厂,从事副业生产的人员逐渐增多,但仍坚持以农业为主,以副养农的方针,增加 集体收入,发展粮食生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村办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先后建 起了制塑厂、 织带厂、消防器材厂。1984年从事农业的劳力已减少到135人,从事第 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人员增加到 1998年人口年龄构成情况统计及塔形示意图 ┌────┬────────┬───────┬─────┐ │年龄组合│ 总人口 │ │ │ │ ├──┬──┬──┤ │ │ │ │合计│男 │女 │ 男 │ 女 │ │ ├──┼──┼──┤ │ │ │ │2521│1188│1333│ │ │ ├────┼──┼──┼──┼───────┼─────┤ │86-90 │3 │2 │1 │ │ │ │81-85 │21 │1 │20 │ │ │ │76-80 │37 │10 │27 │ │ │ │71-75 │23 │7 │16 │ │ │ │66-70 │34 │13 │21 │ │ │ │61-65 │45 │16 │29 │ │ │ │56-60 │49 │21 │28 │ │ │ │51-55 │99 │47 │52 │ │ │ │46-50 │117 │50 │67 │ │ │ │41-45 │218 │81 │137 │ │ │ │36-40 │183 │66 │117 │ │ │ │31-35 │285 │121 │164 │ │ │ │26-30 │264 │126 │138 │ │ │ │21-25 │211 │104 │107 │ │ │ │16-20 │195 │119 │76 │ │ │ │11-15 │249 │134 │115 │ │ │ │6-10 │265 │143 │122 │ │ │ │0-5 │223 │127 │96 │ │ │ └────┴──┴──┴──┴───────┴─────┘ 485人。 1990年起,大力开发旅游业,西游记宫、普照寺、水上乐园、中华影城等相 继建成开业, 大部分村民转移到村办企业和个体商业方面。1998年,全村从业人口1 547人,其中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1535人,占从业人口的99.2%。全村可耕土地仅剩 38亩,由村民承包从事蔬菜生产的仅有12人,占从业人口的0.8%。 部分年份职业构成变化统计表 ┌──┬──┬───────┬───────┬───────┐ │年份│劳力│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 │ │个数├──┬────┼──┬────┼──┬────┤ │ │ │人数│占劳力%│人数│占劳力%│人数│占劳力%│ ├──┼──┼──┼────┼──┼────┼──┼────┤ │1965│368 │252 │68.5 │97 │26.4 │19 │5.1 │ ├──┼──┼──┼────┼──┼────┼──┼────┤ │1977│618 │360 │58.3 │174 │28.1 │84 │13.6 │ ├──┼──┼──┼────┼──┼────┼──┼────┤ │1984│620 │135 │21.8 │370 │59.7 │115 │18.5 │ ├──┼──┼──┼────┼──┼────┼──┼────┤ │1998│1547│12 │0.8 │218 │14.1 │1317│85.1 │ └──┴──┴──┴────┴──┴────┴──┴────┘ 文化构成建国前,农民多因生活困难上不起学,有的勉强入学,也多中途辍学, 学龄儿童入学率仅在10%左右,社会的不稳定,造成学校时办时停,完成初小、高小 学业的人数极少,因而村民文化素质低下,识字者甚少,成年人中80%左右为文盲半 文盲,妇女识字的更少。 建国后,积极兴办教育事业,1952年,设立西街小学。60年代,初级小学改为完 全小学,普及了小学教育。70年代,大队投资新建小学,设初中班,开始普及初中教 育。80年代,师资力量不断加强,办学条件不断完善,1990年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率、初中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均达到100%。 建国以来,城一村(大队)举办农民识字班,创建农民业校,发展成人业余教育, 村民的文化素质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1964年人口普查统计,小学文化437人,占总人 口的38.1%, 初中以上文化的116人,占总人口的10.1%;1998年年底统计,小学文 化的380人, 占总人口的15%,初中以上文化的1476人,占总人口的58.5%。1998年 村民中小学文化人数比1964年减少23.1%,初中以上文化比1964年增加48.4%。 1964年人口文化构成统计表 ┌───┬──┬──┬──┬──┬───┬───┬───────┬───┐ │总人口│大专│高中│初中│小学│初识字│不识字│7~12岁未入学 │0~6岁│ ├───┼──┼──┼──┼──┼───┼───┼───────┼───┤ │1147 │ │19 │97 │437 │64 │255 │56 │219 │ └───┴──┴──┴──┴──┴───┴───┴───────┴───┘ 1998年人口文化构成统计表 ┌───┬──┬──┬──┬──┬──┬──┬────┬─────┬───┐ │总人口│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不识字 │6~11岁 │0~5 │ │ │ │ │ │ │ │ │或识字少│小学在校生│岁幼儿│ ├───┼──┼──┼──┼──┼──┼──┼────┼─────┼───┤ │2521 │ │12 │4 │315 │1145│380 │101 │341 │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