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原相公庄第四生产大队(今二村)成立木工组制做农具,供生产资料门市部 出售,后又加工生活用具。至1973年,收入1100元。此后并入生产大队“五七”工厂。 1963年,第四生产大队从废旧物资回收部门购回6台报废的钢磨,经修理拼装成3 台,分给3个生产队搞粮食加工,当年收入1800多元,1974年收入2403元。1982年放 弃集体经营。 1972年,生产大队组织11辆小驴车,在明水地区搞短途运输,是年收入1.5万元。 1973年收入2.53万元。1974年收入1.58万元。1976年后放弃经营。 期间,第四生产大队还组织起油坊等副业生产。大队成立“五七”工厂后,使用 劳动力增加,其它副业项目先后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