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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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助组建国后,为医治战争创伤,迅速恢复国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政府号召
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1951年10月,庄内部分农民开始成立互助组,实行生
产互助。同年底,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至次年下半年,
全庄成立互助组25个,入组农户425户,2352人,入组土地144.27公顷(2164亩) ,在
组户数占总户数33%。
    生产互助组,分常年互助和季节性互助两类。主要以劳力、农具、畜力等进行耕
作互助,土地为农户所有,收获归土地所有者,劳力按出工多少调借。王永霖互助组,
1951年10月成立,共17户,93口人,11.33公顷(170亩)土地,整、半劳力40个。除组
内开展耕作互助外, 还为2户烈军属代耕。为无劳力、缺劳力的农户出工,所得工钱
归组,用于发展生产。互助组成立当年就用93万元(旧币)买黄牛一头。粮食亩产量由
上年的60公斤增至105公斤。 1952年秋,中共章丘县委驻九区工作组总结推广该组的
经验。同年11月王永霖被选派赴泰安地委学习。
    初级农业合作社1953年3月,王永霖在泰安地委学习《农业生产合作社试办章程》
归来后,组织农户在互助组基础上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定名相公庄第一社。
至1955年, 庄内先后办起农业生产合作社17个,入社农户391户,1759人,入社土地
105.6公顷(1584亩),分别占全庄农户数30%、耕地数29.8%。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土地、牲畜仍属农户所有,入社土地统一
耕种、收获,以地4劳6比例参加分配。大牲畜私有公养,社内使用牲畜,记工参加分
配。大农具折价入社,参加分红。劳动实行小段包工,定额管理。社务由民主选举的
管委会负责。合作社利用富余劳力组织副业生产,发展合作经济。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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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名  │社长        │户│耕地  │成立时间│驻地                    │
│      │            │数│(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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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社│王永霖      │27│18    │1953.3  │当铺街西段、南北大街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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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社│王永忠      │26│10.4  │1953.5  │新街、文明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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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社│王德荣      │23│11.3  │1953.7  │刘庄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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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社│王传祥王传清│21│8.4   │1953    │刘庄街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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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社│刘炳正      │19│7.6   │1953    │刘家胡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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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社│郑世业郑守禄│38│19.7  │1953    │新街北段、刘庄街北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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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社│王永言      │38│12.6  │1953.11 │奎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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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社│翟永吉      │20│12.0  │1953    │郑家庄东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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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社│王教广      │26│15.6  │1953    │郑家庄西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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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社│王教南      │17│8.1   │1954.3  │大东门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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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社│王文三      │36│17.3  │1954.3  │当铺街中段、半壁街东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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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社│徐林生      │18│6.0   │1954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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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社│王教贤王清波│30│10.0  │1954    │大南门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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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社│王育银      │32│10.6  │1954    │南北大街南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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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社│王传甲      │28│9.5   │1954    │奎文街                  │
├───┼──────┼─┼───┼────┼────────────┤
│勇进社│王永丰      │23│11.0  │1955    │半壁街东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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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社│王永孝      │15│7.2   │1935    │半壁街西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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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农业合作社1956年3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本庄以17个初级农业合作社为基础,联合社外农户,成立红五星高级农业合作社。高
级社由社委会管理社务,下分设10个生产中队,每中队分3~4个生产组,全社共31个
生产组。在社委会领导下,组织农业生产。高级社土地归集体所有,耕畜折价入社。
社员参加集体劳动,以社为核算单位,按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