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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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9月, 相公庄第一次解放。翌年春,中共章丘县黉山区委派员进庄,发动
群众开展反奸诉苦、 减租减息试点工作。同年6月,国民党军队进犯,减租减息工作
停止。 1947年2月,相公庄第二次解放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的指示和《中
国土地法大纲》,实行土地改革。划定地主30余户,农民分得土地、粮食和浮财。同
年8月因国民党军队再次进庄而暂时停止。
    1950年11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进行土地改革复查,次年春
结束。1951年底,由章丘县政府向农民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1571份。
    土地改革复查前一年,全庄有1236户,6258人,土地354.9公顷(5323.8亩) ,房
屋9986间。其中,地主63户,占总户数4.95%,占有土地35.1公顷(526.4亩) ,占土
地总数9.9%,人均1.28亩;拥有房屋1112间,占房屋总数11%,人均2.7间。
    经过土改和复查,没收地主土地19.1公顷(286.6亩),房屋725间,粮食3.14万斤,
大牲畜14头, 农具121件。分得土地的农民190户,分得房屋的农民136户,分得粮食
的农民572户。受益农民共572户,1816人,占全庄总户数46.3%。从此,土地归农民
个体所有。结束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土地改革前后各阶层土地房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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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阶层时期│土地          │房产      │
│            │              │(间)      │
│            ├───┬───┼──┬──┤
│            │总数  │人均  │总数│人均│
│            │(公顷)│(亩)  │    │    │
├───┬──┼───┼───┼──┼──┤
│土改前│贫农│149.8 │0.74  │4020│1.3 │
│      ├──┼───┼───┼──┼──┤
│      │中农│157.6 │0.89  │4515│1.7 │
│      ├──┼───┼───┼──┼──┤
│      │富农│4.2   │1.01  │155 │2.5 │
│      ├──┼───┼───┼──┼──┤
│      │地主│35.1  │1.275 │1112│2.7 │
├───┼──┼───┼───┼──┼──┤
│土改后│贫农│165.1 │0.82  │4476│1.47│
│      ├──┼───┼───┼──┼──┤
│      │中农│178.0 │1.01  │4576│1.72│
│      ├──┼───┼───┼──┼──┤
│      │富农│4.1   │1.0   │146 │2.35│
│      ├──┼───┼───┼──┼──┤
│      │地主│14.7  │0.53  │547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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