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庄地处丘陵、平原衔接处。东、北广接山丘地带,西、南连绣江平川。建国 前,长期受来自东、北两个方向泄洪的影响,沟壑纵横,土地分割;庄东,地层薄, 水浇条件差, 农业基础薄弱;庄内人口众多,庄周村舍稠密,人均占有耕地不足1市 亩。占有土地多的中产之家,多重商轻农,劳力、财力投入农田少,用于生意多,农 业生产长期滞后。至1949年建国时,粮食亩产仅100公斤左右,品种以粗杂粮为主。 建国后, 1950年土地改革复查,实现“耕者有其田”,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1 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 土地入社归集体,农民组织起来,打井、修渠,改 善耕种方法,农业生产继续发展。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之初,受浮夸、平调、瞎指挥 等风气影响,加之有自然灾害,农业生产遭受损失。1962年实行人民公社、生产大队、 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后,各生产大队,打井、挖渠,扩 大水浇田,改良品种,提高粮食产量。至1965年,水浇地面积,庄东由建国初20%扩 大到56%,西部增至85%。全庄13个生产大队小麦单产156公斤,玉米180.5公斤。农 业生产有较大恢复与发展。 自60年代后期,各生产大队依靠集体力量,持续开展农田建设。1968年冬,全民 动手,平坟头,治坟荒,将10.66公顷(160多亩)墓地改成良田。70年代,各生产大队 利用秋季换茬和冬闲季节,或参加人民公社组织的大“会战”,或自行开辟战区,对 土地进行综合治理。全庄7个生产大队先后填平18条(段)沟壑,铲平2段废旧河堤,除 砂、挖石、增厚土层7.5公顷(112.5亩) ,连片整平耕地140.6公顷(2109.5亩),河滩 造地7.3公顷(110余亩)。新打和改造机井90多眼。至1978年,全庄耕地,以生产队为 单位,划片成方,旱能浇灌,涝能排洪,初步成为稳产高产田。70年代后期,粮食亩 产达800~900公斤,为1965年粮食产量的2.29倍。 1980年推行超产奖励责任制,自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户与集 体两个积极性;加大农业投入,完善机井灌溉体系,深化农田建设。实现农田机耕、 小麦机播、机械灌溉、机械脱粒,机收面积达40%以上,三村从耕到收形成机械化田 间作业配套能力;改革耕作制度,农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一年两季,产量多年稳 定在900~10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