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组织 1945年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和新生的人民政权的领导下,正式建立了民兵组织, 东村建立了一个民兵大队,薛恩重任队长。 新中国建立以后,民兵组织不断调整和发展,1952年国家政务院、中央军委颁发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 ,规定凡是年在18-25岁,政治纯洁,身体 强壮之民兵编入基干团队。那时,东村编为一个大队,下设四个中队,八个小队,其 中四个基干队, 四个普通队。1958年8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实 行全民皆兵, 大办民兵师。规定凡年满16岁至50岁的男女公民皆组织于民兵之内。1 6-30岁(女16-22岁) 的青壮年民兵组成基干民兵,民兵组织进一步扩大,编制仍旧。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颂发的《民兵工作条例》和有关指示精神,原民兵大 队改建为民兵连,中队建为排,小队建为班。这时,本队和红旗大队分为两个民兵连。 本村民兵连含一个基干班;一个普通排,三个普通班。自此,民兵组织基本稳定下来。 至1986年以后,居委会企业不断扩大,民兵数目不断扩大,但仍按旧制称民兵连。 历任民兵连长名单(1970-1996) ┌───────┬─────┐ │姓名 │任期 │ ├───────┼─────┤ │修学松 │1970-1972 │ ├───────┼─────┤ │高建中 │1973 │ ├───────┼─────┤ │王林 │1974 │ ├───────┼─────┤ │吕华山 │1975 │ ├───────┼─────┤ │高志江 │1976-1977 │ ├───────┼─────┤ │侯传光 │1978-1986 │ ├───────┼─────┤ │高志江 │1987-1996 │ ├───────┼─────┤ │徐占民(副连长)│1992-1996 │ └───────┴─────┘ 民兵活动 建国以前的主要活动为保卫土改胜利果实,加强社会治安。密切配合全国的解放 战争,积极向前方输送兵员,出单架夫,支援前方。 建国以后,民兵活动除负责村里的治安保卫以外,主要是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参 加三大革命运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参加防洪、生产救灾等各项活动。 民兵训练及装备 基干武装班定期进行训练,其他民兵轮流组织投弹、出操、列队、刺杀、持枪、 射击等训练活动;1972年基干民兵组织过徒步背枪参观杨柳雪的活动。 1972年, 本村民兵连由县人武部配备了7支苏式步枪,一支苏式冲锋枪,每人发 了十发子弹,武装了一个基干民兵班,1975年枪支弹药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