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关一人自古多以经营商业、手工业为生计,因此,占有少量土地,其耕地分布皆 与慕王、公义、将军头等村庄插花。多数地片在慕王村以北,公义村以西。人民公社 化后,1961年正式建立西关一大队,经过土地调整划片,西关一大队耕地集中在村南和 张博公路两侧。当时西关一大队,共有750口人,耕地550亩,人均占有耕地0.733亩。 西关一大队有4个生产队。土地划分以各生产队人口多少,劳动力强弱为依据,大 体平衡。土地质量的划分也力求差距不大。西山24亩地,偏僻而瘠薄,留归大队管理, 后建成大队果园。其余土地全部归生产队所有。 一、土地名称 沟东:沟东即沟之东面。西关复兴街至将军头村东,有南北沟一条,沟的东侧,即 在淄城闸坝以西 留仙湖乐园南面地片。曾是西关一大队第一、二、四生产队地片。 石人坡:因立有高大的石人而得名,本村日化厂即在该处。封建社会,凡有功名的 人,死后按皇帝圣旨,修建大片墓田,墓前立有石人、石兽、石碑、石坊等石刻,标明墓 主人身份。该墓田早在修建张博铁路时被毁,合作化时期尚有石羊、石马、石人,前 有石碑,碑下有巨,在大炼钢铁时被毁。此处曾是西关一大队第三生产队地片。 红墙:位于现纺织品等单位宿舍楼处,此处原是贾村人贾姓墓田。清代,西关一商 号伙计从其墓旁挖烧土一筐,被墓主发现,墓主以破坏风水为由,与商号发生纠纷,贾家 有权有势,迫使商号在其墓田一周建起围墙,并涂以红色。20世纪80年代初,在该处建 起楼房,红墙及墓地不复存在。该处曾属第一、二生产队地片。 “三八”田:因“三八”妇女专业队耕种的试验田而得名。该地属第一生产队地 片。 金盆底:意为金盆一样的宝贵良田,土地肥沃,四面高中间低,旱涝保收,后被淄川 酒厂所占。 王家林:曾是树木成林的王家墓田,是第三生产队地片。 老牛台:位于将军头村西北,张博公路以东地片,地名系老年人留传的俗称,地名的 来历已失考。曾是第一、二、四生产队的地片。 西山:原大队果园,因在西山脚下而取名。 二、土地变化 随着淄川城市建设的发展,西关一村土地逐年被征用,或建工商企业,或建职工住 宅,或建公共游乐场所、城区绿地,土地连年递减。特别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开发 西关商业区、建设鲁中商城的规划实施,在旧村址建起了大型商业企业华联商厦和东 方商厦、淄川综合农贸市场,以及闻名全国的淄川服装城和留仙湖公园等,村庄南移, 建起了新的居民住宅区,大量土地被城市建设占用,土地面积骤减。1996年底,全村仅 有土地40亩,人均占有0.024亩。 土地变化一览表 单位:市亩 ┌──┬──┬────────────┬───┬──┐ │年度│土地│其中 │人均 │备注│ │ │面积├──┬──┬───┬──┤占有 │ │ │ │ │粮田│蔬菜│自留地│其它│ │ │ ├──┼──┼──┼──┼───┼──┼───┼──┤ │1962│550 │ │ │ │ │0.733 │ │ ├──┼──┼──┼──┼───┼──┼───┼──┤ │1977│385 │64 │268 │29 │24 │0.448 │ │ ├──┼──┼──┼──┼───┼──┼───┼──┤ │1978│375 │64 │243 │29 │39 │0.435 │ │ ├──┼──┼──┼──┼───┼──┼───┼──┤ │1979│371 │64 │239 │29 │39 │0.422 │ │ ├──┼──┼──┼──┼───┼──┼───┼──┤ │1980│306 │64 │213 │29 │ │0.356 │ │ ├──┼──┼──┼──┼───┼──┼───┼──┤ │1981│537 │64 │420 │29 │24 │0.608 │ │ ├──┼──┼──┼──┼───┼──┼───┼──┤ │1982│503 │79 │371 │29 │24 │0.598 │ │ ├──┼──┼──┼──┼───┼──┼───┼──┤ │1983│326 │116 │167 │29 │14 │0.388 │ │ ├──┼──┼──┼──┼───┼──┼───┼──┤ │1984│374 │115 │206 │29 │24 │0.431 │ │ ├──┼──┼──┼──┼───┼──┼───┼──┤ │1985│318 │85 │180 │29 │24 │0.376 │ │ ├──┼──┼──┼──┼───┼──┼───┼──┤ │1986│308 │75 │180 │29 │24 │0.361 │ │ ├──┼──┼──┼──┼───┼──┼───┼──┤ │1987│308 │75 │180 │29 │24 │0.35 │ │ ├──┼──┼──┼──┼───┼──┼───┼──┤ │1988│210 │60 │150 │ │ │0.223 │ │ ├──┼──┼──┼──┼───┼──┼───┼──┤ │1989│160 │10 │150 │ │ │0.168 │ │ ├──┼──┼──┼──┼───┼──┼───┼──┤ │1990│160 │10 │150 │ │ │0.168 │ │ ├──┼──┼──┼──┼───┼──┼───┼──┤ │1991│175 │45 │130 │ │ │0.175 │ │ ├──┼──┼──┼──┼───┼──┼───┼──┤ │1992│100 │ │100 │ │ │0.098 │ │ ├──┼──┼──┼──┼───┼──┼───┼──┤ │1993│70 │ │70 │ │ │0.066 │ │ ├──┼──┼──┼──┼───┼──┼───┼──┤ │1994│50 │ │50 │ │ │0.037 │ │ ├──┼──┼──┼──┼───┼──┼───┼──┤ │1995│40 │ │40 │ │ │0.028 │ │ ├──┼──┼──┼──┼───┼──┼───┼──┤ │1996│40 │ │40 │ │ │0.024 │ │ └──┴──┴──┴──┴───┴──┴───┴──┘ 注:1981年土地增加,包括: (1)大跃进中厂企征用土地,未建设的退还农村耕种。 (2)整地改土扩出面积。 (3)废弃道路等复垦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