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政府官员和有功名者,参与公事或社交场合,均按朝廷规定着装。士绅及 富户衣着质地多为丝绸。男子平时在家中穿对襟褂,外出着长衫,戴帽店。冬季穿丝 绸棉长袍或羊、狐皮长袍,上套坎肩或马褂,戴凤帽,脚穿白布袜,黑色鞋或靴。官 员多戴礼帽。女子上衣右掩襟,年长者腰肥,袖长及指,下摆过臀,色尚青、蓝;姑 娘、少妇上衣下摆仅及腰,袖不掩腕,色尚红、绿、花,均大裆裤。外出或迎宾客时 下身外罩四扇长裙。有的上衣大襟下摆、袖口镶1市寸多宽的花边(俗称阑干) ,下衣 裤脚以上半市尺处镶花边,俗称“腰镶”。脚穿绣花鞋,已婚者头发绾纂,未婚者梳 一支长辫,戴耳环,有的戴手镯、戒指。中、贫之家穿粗布,颜色多为深蓝、浅蓝、 黑;中年妇女穿红、绿色印花布。个别特困户,因无钱染布,即用槐花、石榴叶煮染, 更有甚者,用黑色湾泥沤染。式样男女均穿大襟小袄,男的扎包 (约半尺宽、四尺长 的扎腰布) 束腰,少数穿长袍、外罩大褂、戴帽垫或毡帽。官府的官员均留发辫,农 村中男人也有留发辫者。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废清官服,男剪发辫,女倡天足,但民间较长一段时期 仍沿清俗。20年代起,官、绅开始穿中山装,女穿旗袍者日多。质料以细布、绸、呢 不一。农民穿对襟褂,女上衣为右掩襟,多为粗布,宽裤脚、宽布带扎裤脚,鞋为圆 口鞋,帮以彩色线绣花,男多穿圆口鞋或浅鞋。 50年代起,干部,职工,在城市读书的学生及农村干部改穿中山服,农村除少数 穿中山服外,大多数人仍着便衣。个别青年人穿肥大的下衣,裤脚一市尺左右。衣料 由粗布转为机织细布,少数穿质地较好的“华达呢”“吡叽”,均以青蓝色为主。青 年妇女尚红、 绿、 天蓝等色。男留分头,女剪短发或扎双辫。60年代,男女普遍穿 “制服”,有中山服、列宁服、国防服,港衫等。青壮年多穿球鞋、力士鞋、机织袜, 布袜基本绝迹。 70年代末,棉花逐渐被涤纶、的确凉、毛呢所代替,衣服式样渐多。进入80年代 后,崇尚美观,讲究质料,式样各异。喇叭裤在男女青年中成为流行服装。部分城镇 青年开始穿西服。 继而, 多数农村青年开始着西装,少数青年人开始穿“面包服” “羽绒服”“击剑服”“夹克衫”,穿皮鞋、“旅游鞋”,青年妇女穿高跟鞋。男戴 “解放帽”“三大扇”、妇女围各式各样的“围巾”。夏天青年妇女多数穿裙子,有 长裙、短裙、一步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