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皇城设土地管理员1名,负责土地管理工作。1988年设土地管理所,19 97年与镇土地矿产管理所合并,设专人负责镇内国有、集体土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具 体包括村庄、宅基、非农业建设、城路建设等用地规划,土地增加减少变更、各种地 类用途变化的报批、沿河沙石矿、砖瓦窑场用地报批以及调处各类土地收纷、违法占 地等。 按照区土地管理局的部署, 1986~1987年,搞了土地详查,查清皇城土地共计6 7688.2亩。1988~1989年,搞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率96%;1990年对国有、 集体土地进行了申报登记、确权发证;1991~1992年,作了村庄地籍调查,制定了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年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修编,对废弃地和部分河滩地进行了开 发复垦,做到了土地占补平衡。 经过一系列的工作,皇城土地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杜绝了非法占用土地事件的发生。 自1989~1993年,皇城镇被区市政府评为“土地管理先进乡镇”,土管所长杜修 础被国家土管局授予“土地卫士”荣誉称号。 1992年参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993年获国家土管局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