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境内无水利机构,由区长兼管水利工作。建国初,仍由区长兼管,具体 工作由县水利局来本区协助工作,主要任务是疏浚展宽河道,修堤筑坝,打井建桥, 治理涝洼等。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设水利部,辛允诰任部长。1961~1973年,由副社长兼 管水利。1974年,公社设水利办公室,负责全社水利建设。负责人杨洪录、孙幼琴。 1982年水利办公室改为水利站,由县水利局和公社双重领导,站长孙幼琴,下有职工 4人, 主要任务是: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利工程规划、施工和管理,抗旱防汛,治山 治水,水土保持,河道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