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各村建立民校,任务是办识字班、教唱革命歌曲,排演文艺节目,进行 时政宣传等。1953年,民校改名为“俱乐部”,开展时政宣传,扫盲识字、书报阅览、 文艺演唱、三史(家史、村史、革命斗争史)展览、科技普及等项活动。1963年,俱乐 部改为“文化室”。“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村办起了“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 1979年,农村始建立“青年之家”,房舍一般为3--7间,内有图书、电视机、球类、 棋类、乐器等,开展各项活动。1981年,发展为“青年、民兵、妇女之家”或“村民 之家”。1984年后,本着“富的富办,穷的穷办,大家都办”的原则,在经济、文化 基础较好的村建立“文化大院”,设有图书室、游艺室、科技夜校、幼儿园、体育场 等。一般村建立“文化室”,一般因陋就简,一室多用。1987年止,南高余,新胜、 中东被评为市级文化大院。中西、马坊被评为县级文化大院。南高余村建科技楼一幢, 内设图书阅览室,藏书4000册;订各种报刊杂志56种,游艺室兼老干部活动室,内有 球类,棋类、扑克等文体器具;农民夜校容50人,桌椅齐全;广播室内有扩音机、电 唱机、收录机等,有青年、民兵、妇女之家、附设影剧院、幼儿园,置新式大型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