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粮征收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征收公粮。1939年秋,实行财产所得累进 税制, 累进税率规定:贫农、中农不得超过累进税的5%,富农不超过10%,小地主 不超过20%,中地主不超过30%,大地主不超过35%。 1949年5月18日, 省政府发布《山东省1949年度新区农业税征收办法》后,公粮 征收以户为单位,以官亩(240杆杖为1官亩) 折合负担亩(凡2年3季平均产量每年在10 0斤者,为1负担亩) ,无负担亩者,可根据土质优劣,结合一般年景产量,酌情划分 地片, 折成负担亩。是年征收公粮90万斤。1939~1948年,全区筹集支前粮食120万 斤。 1951年3月19日, 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统一地亩面积与评定农业常年产量的指 示》(即查田定产)后,石横于1952年底成立“查田定产委员会”,落实了全区农田面 积,划定土地等级,确定单位产量。境内土地为25~18级,再根据查田定产结果征收 农户公粮。 粮食统购 1953年11月,根据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和《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 自1953年12月至1954年初,全区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对农村余粮户实行粮食、油 料计划收购;对机关、事业单位非农业人口和农村缺粮户实行计划供应。国家统一经 营管理粮油,取缔私商经营。是时,部分村出现征过头粮,出现了返销现象。 1955年8月, 国家颁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山东省制定了《市镇 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调整了粮食统购任务,全区执行定产、定购、定 销的“三定”政策。规定留足口粮、种子、饲料等用粮后,剩余部分按90%统购。根 据本区粮油生产情况,开始全面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实行“三定”、三年 不变,公余粮、统购粮一次计算清楚,稳定了粮食购销。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粮食统购,以社队为单位确定包购基数。由于“共产风”、 “浮夸风”的影响,统购过了头,“三定”政策未能落实。 1965年, 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社员口粮不足360斤的生产队 不征不购,避免购后返销。遇到灾荒年景适当调减当年任务,原定任务基数不变。对 增产村队,国家采取奖励办法,适当超购一部,亦不变动原定任务基数。同年,石横 公社粮食包购任务738万斤,其中夏粮250万斤,秋粮488万斤。 1971年,又实行征购基数一定五年不变的办法。为了保证国家和增加储备的需要, 在丰收单位通过协商超购部分粮食, 同年,石横公社包购任务基数671万斤,其中夏 粮223万斤,秋粮448万斤。 1978年后,政府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调减了粮食征购任务基数,1979年石 横公社包购任务基数为634万斤,其中夏粮220万斤,秋粮414万斤。 1979年各大队包购任务基数表 单位:万公斤 ┌───┬───┬───┬───┐ │单位 │任务 │单位 │任务 │ ├───┼───┼───┼───┤ │石一 │4.01 │石二 │14.37 │ ├───┼───┼───┼───┤ │石三 │16.135│石四 │8.065 │ ├───┼───┼───┼───┤ │石五 │4.615 │石六 │5.185 │ ├───┼───┼───┼───┤ │汇北 │11.75 │新胜 │3.11 │ ├───┼───┼───┼───┤ │新华 │4.945 │泉胜 │7.06 │ ├───┼───┼───┼───┤ │中东 │7.945 │中西 │1.735 │ ├───┼───┼───┼───┤ │马坊 │8.34 │南高余│10.95 │ ├───┼───┼───┼───┤ │赵庄 │1.625 │保安 │3.465 │ ├───┼───┼───┼───┤ │仁里 │1.6 │对福山│2.25 │ ├───┼───┼───┼───┤ │正明山│0.95 │圣佛寺│1.225 │ ├───┼───┼───┼───┤ │八道岭│1.17 │红庙 │12.25 │ ├───┼───┼───┼───┤ │唐庄 │2.365 │四合 │3.81 │ ├───┼───┼───┼───┤ │道口 │8.675 │旅店 │9.25 │ ├───┼───┼───┼───┤ │大寺 │3.44 │后衡鱼│17.265│ ├───┼───┼───┼───┤ │国华 │7.11 │幸福 │5.54 │ ├───┼───┼───┼───┤ │中心 │13.53 │前一 │10.365│ ├───┼───┼───┼───┤ │前二 │10 │前三 │12.195│ ├───┼───┼───┼───┤ │前四 │7.25 │查庄 │3.51 │ ├───┼───┼───┼───┤ │双泉峪│0.55 │北高余│12.72 │ ├───┼───┼───┼───┤ │西铺 │6.345 │北大留│14.33 │ ├───┼───┼───┼───┤ │南大留│28.025│ │ │ └───┴───┴───┴───┘ 1981年,国家调整粮食管理体制,实行中央对省、省对地县购销差额管理、调拨包干 的办法,一定三年不变。同年,石横公社征购基数调拨包干任务为700万斤。 1981年全社各大队征购基数调拨包干任务表 单位:万公斤 ┌──┬───┬──┬──┬──┬──┬──┬──┐ │队别│合计 │夏季│秋季│队别│合计│夏季│秋季│ ├──┼───┼──┼──┼──┼──┼──┼──┤ │石一│3.25 │2 │1.25│泉胜│11 │5.75│5.25│ ├──┼───┼──┼──┼──┼──┼──┼──┤ │石二│8 │4.75│3.25│中东│1.75│1.25│0.5 │ ├──┼───┼──┼──┼──┼──┼──┼──┤ │石三│12.75 │6.5 │6.25│中西│1.75│1.25│0.5 │ └──┴───┴──┴──┴──┴──┴──┴──┘ 续表 ┌───┬───┬───┬───┬───┬──┬──┬──┐ │队别 │合计 │夏季 │秋季 │队别 │合计│夏季│秋季│ ├───┼───┼───┼───┼───┼──┼──┼──┤ │石四 │9.5 │5.75 │3.75 │南高余│18 │11 │7 │ ├───┼───┼───┼───┼───┼──┼──┼──┤ │石五 │3.25 │2 │1.25 │后衡鱼│16 │10.5│10.5│ ├───┼───┼───┼───┼───┼──┼──┼──┤ │石六 │3.25 │2 │1.25 │中心 │16 │12 │4 │ ├───┼───┼───┼───┼───┼──┼──┼──┤ │新胜 │1.5 │1 │0.5 │国华 │8.5 │5 │3.5 │ ├───┼───┼───┼───┼───┼──┼──┼──┤ │新华 │6.5 │3.75 │2.75 │幸福 │6.5 │3.25│3.25│ ├───┼───┼───┼───┼───┼──┼──┼──┤ │汇北 │14 │8 │6 │前一 │9.5 │4.75│4.75│ ├───┼───┼───┼───┼───┼──┼──┼──┤ │马坊 │9.5 │5.5 │4 │前二 │10 │5.25│4.75│ ├───┼───┼───┼───┼───┼──┼──┼──┤ │大寺 │4 │2 │2 │前三 │11.5│5.25│6.25│ ├───┼───┼───┼───┼───┼──┼──┼──┤ │唐庄 │4 │2.5 │1.5 │前四 │7 │3.5 │3.5 │ ├───┼───┼───┼───┼───┼──┼──┼──┤ │红庙 │25 │12.25 │12.25 │四合 │4.5 │2.25│2.25│ ├───┼───┼───┼───┼───┼──┼──┼──┤ │旅店 │20 │11.5 │8.5 │正明山│1 │0.35│0.65│ ├───┼───┼───┼───┼───┼──┼──┼──┤ │道口 │12.5 │7 │5.5 │圣佛寺│1.5 │0.5 │1 │ ├───┼───┼───┼───┼───┼──┼──┼──┤ │南大留│26 │14 │12 │八道岭│1 │0.25│0.75│ ├───┼───┼───┼───┼───┼──┼──┼──┤ │北大留│15.33 │8.5 │6.83 │赵庄 │6.5 │3.25│3.25│ ├───┼───┼───┼───┼───┼──┼──┼──┤ │西铺 │12 │6.75 │5.25 │对福山│2 │0.6 │1.4 │ ├───┼───┼───┼───┼───┼──┼──┼──┤ │查庄 │5.5 │3.5 │2 │仁里 │1.75│0.55│1.2 │ ├───┼───┼───┼───┼───┼──┼──┼──┤ │双泉峪│1.67 │0.75 │0.92 │保安 │6.25│3 │3.25│ ├───┼───┼───┼───┼───┼──┼──┼──┤ │北高余│23 │14.5 │8.5 │ │ │ │ │ └───┴───┴───┴───┴───┴──┴──┴──┘ 粮食议购 1963年,粮食部门根据国家规定与生产大队协商议价收购部分粮食和油料。 其价格高于统购价,低于市场价。 粮管所为了充实库存,平易市价,调剂有无,每到征购任务结束后,再议价收购 粮食。1979~1987年,每年议价收购粮食150万斤左右,待群众需要时再议价售出。 1985年秋,石横粮所利用冬春季节派人串乡议购花生米600吨,大豆150吨,瓜干 1500吨,从江苏、安徽购进大米500吨。 合同定购 1985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的通知》, 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粮种有小麦、玉米、谷子,其余粮种自由购销。 1987年,石横镇合同定购632万斤,其中夏粮442万斤,秋粮190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