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境内输出品主要有豆油、豆饼、生猪、牛、羊毛、小麦、玉米、席等; 输入品主要有布、煤炭、煤油、火柴、药材、茶叶、纸、糖、盐、瓷器、大米等。输 出商品多由外商来本地设栈收购,或委托当地“牙行”代购,或产者外出推销。 输入商品多来源于济南、徐州、泰安等地。1934年输入煤油1500桶(每桶150斤)、 洋布1500疋,洋纱1000捆,红白糖4000斤。大米10000斤,火柴10万包,盐1.2万斤, 煤炭6万斤。 销售形式一是座商,设门市、字号。二是行商,以车推、肩挑运出当地 土特产,换回布匹或日用杂货,多批给小商小贩销售。三是货郎担走街串巷叫卖。此 外,集市、古会、庙会,亦为商品购销场所。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倡导改革旧的商业结构,建立以国营商业为主,多种经营形 式并存的商业体系。境内商品流通渠道日趋活跃。 1953年后,国家先后对粮食、油脂、棉花、棉布、生猪、鲜蛋等物资实行统购统 销或派购,由政府指定的商业部门经营。1954年,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分工经营,凡属 工业产品由国营商业负责批发;土特产品、废旧物资归供销社经营,矿区由国营商业 设置零售网点;供销社负责农村的商品购销。 1949年供销合作社成立后,承担对农副产品收购、工业品供应、服务农业生产的 任务,成为沟通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是商品流通的 重要渠道。1955年,粮油收购业务移交粮食部门;1956年,将药材的购销业务移交药 材公司。1958年,石横供销社改为国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被撤并,商品流通只靠 国营, 出现了流通不畅。1961年,恢复供销社集体经济、集市贸易、物资交流会。1 966年后,集体商业被削弱,渐趋繁荣的集市贸易被当作产生资本主义的阵地被关闭。 商店许多生活必须品如肥皂、洗衣粉、糖等严重短缺,自行车、缝纫机实行计划供应。 1978年后,流通领域里的许多关卡撤销,商业形成蓬勃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