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校现设文科、法科、农科、工科、医科,文、农、医三科修业年限为四年,法、医两科修业年限得延长至五年。
各科暂设备学系如下:
一、文科 中国哲学系、国文学系。
二、法科 法律学系、政治经济学系、商业学系。
三、农科农学系、林学系、蚕业学系。
四、工科机械学系、机织学系、应用化学系、采矿学系。
五、医科医学系。
第四条 本校收受高级中学毕业生,或国立公立大学及教育部认可之私立大学预科毕业或修业生具有同等资格者,采取学生以其入学试验之成绩定之。
第五条 凡在本校本科毕业者授以毕业证书称某科学士。
第三条本校现设文科、法科、农科、工科、医科,文、农、医三科修业年限为四年,法、医两科修业年限得延长至五年。
各科暂设备学系如下:
一、文科 中国哲学系、国文学系。
二、法科 法律学系、政治经济学系、商业学系。
三、农科农学系、林学系、蚕业学系。
四、工科机械学系、机织学系、应用化学系、采矿学系。
五、医科医学系。
第四条 本校收受高级中学毕业生,或国立公立大学及教育部认可之私立大学预科毕业或修业生具有同等资格者,采取学生以其入学试验之成绩定之。
第五条 凡在本校本科毕业者授以毕业证书称某科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