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以前,分局未设专职档案管理机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自行管理,机密文件先后归属分局办公室和总务科(股)管理。各科室的局稿、局批办来文、电报等,由总务科(股)整理归档。1958年分局撤销时,分局档案移交铁路局档案管理科。
1961 年,济南地区办事处设立档案室,隶属办公室,业务上受路局档案管理科指导,实行文件建档、归档工作,并公布实行了《关于办事处机关档案的处理和保管办法(草案)》,对文书材料的立卷范围、方法和责任及不立卷材料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党、政档案统一管理。
1963年,分局重新建立档案室,档案工作归属分局办公室,设主任档案员1人主管。接管了原济南办事处机关和车务段的档案,同时,路局将1958年撤销分局时移交路局的档案退回,由分局负责保管。
1964年至1965年,分局抽调人员对1964年以前的档案集中进行全面清理鉴定。对原存1254 卷档案进行了鉴定,对60975件积存的文件进行了分类、登记。根据铁道部新公布的铁路系统文书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按照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类归档 530卷。
1984年企业整顿后,文书档案工作由分局长分工负责,日常工作由分局办公室主任主管。
分局档案室在业务上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基层单位的文书处理和文书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分局和分局政治部联合公布了《济南铁路分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分局档案室统一管理分局党、政、工、团的全部档案。负责分局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工作。制定了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分类、管理、保密、统计、借阅、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985年底,分局档案室有定员3人,办公室1间,库房3间,档案橱160组,存有分局1950年以来的文书档案3731卷,财会档案2599卷。
1958年以前,分局未设专职档案管理机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自行管理,机密文件先后归属分局办公室和总务科(股)管理。各科室的局稿、局批办来文、电报等,由总务科(股)整理归档。1958年分局撤销时,分局档案移交铁路局档案管理科。
1961 年,济南地区办事处设立档案室,隶属办公室,业务上受路局档案管理科指导,实行文件建档、归档工作,并公布实行了《关于办事处机关档案的处理和保管办法(草案)》,对文书材料的立卷范围、方法和责任及不立卷材料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党、政档案统一管理。
1963年,分局重新建立档案室,档案工作归属分局办公室,设主任档案员1人主管。接管了原济南办事处机关和车务段的档案,同时,路局将1958年撤销分局时移交路局的档案退回,由分局负责保管。
1964年至1965年,分局抽调人员对1964年以前的档案集中进行全面清理鉴定。对原存1254 卷档案进行了鉴定,对60975件积存的文件进行了分类、登记。根据铁道部新公布的铁路系统文书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按照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类归档 530卷。
1984年企业整顿后,文书档案工作由分局长分工负责,日常工作由分局办公室主任主管。
分局档案室在业务上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基层单位的文书处理和文书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分局和分局政治部联合公布了《济南铁路分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分局档案室统一管理分局党、政、工、团的全部档案。负责分局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工作。制定了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分类、管理、保密、统计、借阅、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985年底,分局档案室有定员3人,办公室1间,库房3间,档案橱160组,存有分局1950年以来的文书档案3731卷,财会档案2599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