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为贯彻中央指示精神,根据路局<80〉济铁人字第355号文精神,决定撤销分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和“五·七”办公室,成立分局“劳动服务公司”统筹安置知识青年就业工作。
分局“劳动服务公司”为集体经济性质,它是一个班子、两个牌子,对内称集体企业管理科,是分局的职能科室,业务受路局企业处领导,对外为济南铁路分局劳动服务公司,同济南市劳动服务公司对口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同时负责处理原知青上山下乡遗留的问题。
分局劳动服务公司在中央、省、市、部、局有关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待业青年政策、方针指引下,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遵循独立自主、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原则,先后在38个基层单位建立了安置待业青年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本单位职工待业子女安置工作。
待业青年的安置是遵照国家规定:凡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非农业人口中的初中、高中毕业生,毕业后均可随职工(家长)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待业,并将学校建立的学生档案一并交登记待业单位,由单位负责待业青年安置的工作部门根据登记造册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存档备案,经市、县核准后发给待业证书,方可组织检体,进行培训,安置待业。也可自谋职业。
待业青年在待业期间由单位多劳多得的原则发给工资,并组织专业和文化学习,有条件的单位还建立党、团组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可享受“三招”(招工、升学、参军)。1980~1985年共安置从业青年累计6744人,推荐招工就业3675人,起到了“蓄水池”和就业前政治、业务培训的作用。
1980~1985年分局待业青年安置就业情况,见表4-28。
1980~1985年 表 4-28 济南分局待业青年安置就业统计表
| 项目 \ 年度 | 1980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合计 |
|---|---|---|---|---|---|---|---|
| 安置从业 | 707 | 1470 | 1610 | 1894 | 1572 | 1620 | 8873 |
| 推荐招工就业 | 133 | 404 | 499 | 531 | 1232 | 876 | 3675 |
三、经营网点
由于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精神,待业青年经营所需资金、场地解决的及时,很快就形成了分局所属单位待业青年经营的商业网络。
从大碗茶、小服务开始,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广开生产门路,百花齐放,各具特点,网点的建立和发展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了待业法年的安置,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使大批毕业生走向从业岗位有了生活来源。
分局集体经济的发展经过了艰苦曲折的创业过程,各级领导和路派职工及广大从业青年付出了辛勤劳动,使集体经济之花结出丰硕之果。
济南站劳动服务公司、兖州段劳动服务社曾被誉为全路集体经济先进单位,出席了铁道部召开的全路集体经济先进代表大会,受到铁道部奖励。
1981年至1985年,分局集体经济已有固定经营网点150多处、十几个行业纵横畅通的生产、经营体系。拥有固定资产214万元,年营业收入达1350万元,年实现利润139万元,给国家上交税金42.5万元,人均产值达7,101.72元,人均利润711.78元。
1982~1985年分局集体经纪经营情况,见表4-29。
1982~1985年 表 4-29 济南分局集体经纪经营情况统计表
| 完成项目 <br> 金额 \ 年度 | 经营收入 <br> (元) | 利润 <br> (元) | 上交税金 <br> (元) |
|---|---|---|---|
| 1982 | 7 715 334. 36 | 669 396. 86 | 161 574. 54 |
| 1983 | 9 292 350. 09 | 854 547. 12 | 233 563. 50 |
| 1984 | 12 991 360. 81 | 1 170 089. 88 | 458 710. 51 |
| 1985 | 13 947 791. 14 | 1 397 929. 15 | 425 451. 42 |
| 合 计 | 43 946 836. 40 | 4 091 964. 01 | 1 279 299. 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