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营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医 疗保障体系,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至2010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医 疗卫生机构600家, 医院床位10036张,卫生技术人员12802人,年内医疗卫生机 构新增固定资产3909万元,固定资产总值24.69亿元,万元以上设备93246台件。 全年完成门急诊13977475人次,出院病人236793人次。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实施“9+6”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至2010年底,全市建立城市居民健康档案89.02万人份,建档率89.14%,建立农 村居民健康档案56.4万人份, 建档率50.89%,完成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14327人, 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0.99人,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补助1.75万人, 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10.63万人、乳腺癌检查10.72万人,实施贫困白内障患 者复明1800人。东营市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启动,完成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 学调查东营市流调点工作。突出抓好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年内全 市累计报告手足口病例4037例,其中重症病例7例,共检出甲型H1N1流感6例,均 未发生死亡病例。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处置能力,全市未发生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 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断提高。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 划,一类疫苗接种率98%以上。2010年全市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麻疹、 乙肝、流脑和乙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84%、99.82%、99.86%、98.93%、99.93%、 99.79%和99.81%。 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2010年全市共报告乙类法定传染病14种 2608例, 发病率138.82/10万,报告丙类法定传染病7种5895例,发病率313.77/ 10万,无甲类传染病发生。 农村卫生 东营区完成乡镇卫生院上划管理, 全市乡镇卫生院上划管理率 100%。 实施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分级管理。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不同, 确定9项考核内容、 18项考核指标,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实行A、B、C、D四级动 态管理。 全市有13处乡镇卫生院、238处村卫生室被评为A级单位,有414人通过 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统一考试,获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全市乡村医生达到2653 人。 农民医疗保险 2010年, 东营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列为市委、 市政府便民实事项目, 各级财政新农合补助资金达到120元以上,农民个人参合 缴费提高到30元以上。同时,市、县区财政分别设立新农合大额医药费补偿资金 (市财政500万元, 县区财政按辖区参合农民3元/人),市财政全额承担农村伤 残军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参合个人缴费,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参合个人 缴费由县区财政全额承担,广饶县、垦利县、东营区还分别设立600万元、150万 元和150万元的县级大病补偿资金, 建立多方筹资、全面覆盖的立体医疗保障格 局。年内,全市实际参合农民1046997人,参合率99.55%;年人均筹资173.31元,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60.07%,新农合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市68处新 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现场即时结报。广饶县、河口区被省卫生厅分别确定为省 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和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区,垦利县 被确定为市级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县。 社区卫生服务 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2010年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3处、 社区卫生服务站15处。至年底,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处、社 区卫生服务站98处,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100%。全市社区卫生机构普遍实行 “医护责任团队网格化”的服务模式,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和常见 病、 多发病诊疗服务。做好城市社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召开4次城市社区基 本药物集中议价采购会议。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6 22902人次,占当 地城市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66.43%, 比上年提高27.31个百分点。加快建设城乡 基层卫生服务信息协同应用系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评先树优活动,12处社区卫 生服务机构成为全市首批人性化社区卫生样板机构。 3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 全省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妇幼保健 健全“免费婚检、 政府买单”的婚前医学检查长效机制,东营 区、 河口区、垦利县按每对新人100元的标准,广饶县、利津县分别按每对新人 90元、70元的标准核定婚检工作经费,支持免费婚检工作,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 提高到52%。 2010年,全市共筛查新生儿1.77万人,覆盖率99.48%。召回可疑患 儿75人次,查出苯丙酮尿症患儿7例,先天性甲低患儿23例,全部进行免费治疗。 听力筛查新生儿1.77万人, 覆盖率99.48%,确诊听力损失患儿3例,其中轻、中 度3例, 轻、中度患儿经治疗后听力得到基本恢复。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 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2.51/10万、4.00‰和4.95‰,7岁以下儿童 系统保健管理率、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分别为96.82%和9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