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2008年7月8日,东营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 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常设临时机构,内设综合科、项目推进 科、政策科。办公室主任由市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配备 副主任2名(副县级),科长3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 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 建设政策;指导、协调、调度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重大项目。 2009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 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9〕138号),标志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 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09年12月28日,东营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为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 办事机构,核定编制25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县级), 内设综合处、 规划与政策处、 项目推进处、督查考核处4个副县级机构。2 010年3月20日,东 营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委员会(东营市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 区建设委员会) 成立。2010年3月25日,确定东营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 济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国家、省、 市关于黄蓝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黄蓝经济区建设重大政策和重要措 施,组织编制和审查衔接黄蓝经济区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推进高效生 态经济区重大项目建设,调度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 题;参与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建立黄蓝经济 区建设考核评价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国家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等工作。 2011年1月4日,国务院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函〔2011〕 1号),东营市成为山东省唯一在“黄”“蓝”两大国家战略中完全重合的城市。 2011年4月19日, 东营市印发《东营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东 政发〔2011〕7号)。2011年4月25日,东营市出台《关于全力实施国家战略推进 黄蓝经济区域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发〔2011〕13号),全力推进黄蓝经济 区融合发展,全力推动东营跨越发展率先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