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求职招聘中应注意的问题 为维护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严肃性, 明确毕业生、 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在选定接收单位、单 位也同意接收时,毕业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学校作为第三方参与签约), 并由接收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签证后,学校才能按协议列入就业方案。毕业生与用人 单位签订协议时必须注意:要使用国家或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制作的协 议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栏目;要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表明自己就业 意见和希望,以便用人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的情况和意见,妥善安排工作;要了解用 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用人规定,了解接受单位对于用人的使用意图、希望 和要求;在与用人单位签约鉴证后,一定要将协议书交学校,否则便难以纳入学校的 就业方案;在签订协议前要多方搜集信息,但最终只能同一家用人单位签约。 应聘毕业生应办手续:前去应聘的毕业生首先要弄清应聘的形式。如果应聘单位 能够办理档案、户粮关系等接收手续,这类单位与正式派遣和接收毕业生的单位主要 区别只是对毕业生的使用形式不同,正式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一般不规定使用期 限,而聘用的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需续聘的,再续签合同,不再续 聘即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应聘单位只负责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办理档案、户粮接收等 手续,到这类单位应聘的毕业生,需要先到应聘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县以上政府 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落实好档案,户粮关系等手续后,再到用人单 位签订应聘合同。 到人才市场择业的毕业生,如何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到人才市场择业,应携带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选择如下形式进行求职:按照用人单位刊(播)的招 聘启事(广告)要求,到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面谈。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应聘人员 登记表》交用人单位;参加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集市等各类人才交流会进行求职;将 个人求职信息录入人才库,由人才市场推荐或用人单位查询;通过人才市场的人才信 息库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选定拟应聘单位后,个人直接与用人单位面谈。 签订“就业协议”后发生违约怎么办?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 活动,须使用国家或省统一制订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投诉的协议无效。就业协议一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可 生效。各方面都应严格履行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须按协议内容,征得其他方同 意,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不同意,所签协议继续有效。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 的毕业生,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回原委培、定向单位的,需在签订投诉《协议书》前, 征求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地区同意。如接收单位单方面违约,毕业生可持已签订的就 业《协议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向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提出,由学校出面交涉, 也可向鉴证机关提出申诉。如毕业生违约,接收单位可找学校解决,也可向鉴证机关 反映。无论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时,都要如实反映情况。采取欺骗 等手段签订的《协议书》,经鉴证机关认定后,作无效协议处理,由欺骗责任方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