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服务工作、出入境管理、公民因私出国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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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服务工作
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报警、 求助和举报。受理后立即下达处警指令,凡危
及公民人身、 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处警人员必须5分钟内到
达现场;在郊区,必须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
置。 对需要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群众报警、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首先指令处警人
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尽快赶赴现场解决。
巡逻车及其他担负处警任务的车辆,应配备急救包,绳索、救生器械等必要物品。担
负处警任务的人员应掌握救人、救灾、简易的医疗救护知识和技能。
服务电话:8089800、110

出入境管理

公民因私出国须知 公民因私事申请出国, 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
明,即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 (公安
分局或派出所) 领取《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公民
因私事出国申请护照,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
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①提交填写完整、清晰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
冠彩色半身照片的“申请表” 和2张照片;②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
明;③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①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
的居住证明。邀请信是指正式邀请信或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
住证明是指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或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件的复印件或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
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的证明 (如受理申请的机关掌握归侨、侨眷
的身份情况,也可以免交侨办的证明) ,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未
满16周岁的公民,以及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亲
友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②出国旅游。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
明或外汇存折,数额不得低于4000美元或等值国际流通货币)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
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③出国留学。个人联系的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通
过合法中介机构联系的出国留学,需提交入学通知书或该中介机构出具的“自费出国
留学中介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
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宗教院校学习)
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公派留学人员 (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
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④出国定居。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
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其中后者须提交亲友在拟前往国定居的证明 (被收
养儿童出国定居另行规定)。
⑤出国就业。个人应聘就业,须提交前往国的聘请、聘用单位或者雇主的雇佣、
聘用证明。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
具的申请人出国劳务的证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
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⑥出国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属文化交流的,
须提交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或按相关规定办理。在“三资”企业或境外
商社常驻机构或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暂住人
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由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
部门。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暂住人员情况通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后,依法审批发照。
工作单位或派出所负责对申请人出国签署意见。“单位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
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的不批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①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
察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正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对象。②指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合同执行纠纷、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由于不履行民事义务而应当承
担民事责任的人,由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对象。③触犯刑律,
被依法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也包括被判处管制和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
缓刑的罪犯。主刑已服刑完毕,但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服刑人员,在附加刑
未执行完毕前,仍属于不准出境对象。④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劳动教养正在
执行的人员。⑤掌握党政军重要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
部门、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队军以上单位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
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批准出境的人员。
护照的延期、 换发、补发: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申请延期,
无须提交证明材料。 护照有效期5年,可延期2次,每次5年。延期的签发日期应在护
照原有效期内,超过原有效期而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护照为失效护照。持照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 可以申请换发护照:①护照已经延期2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②护照
签证页用完。③护照被损坏或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④护照被涂改,已接受有关部
门的处罚, 处罚终结3个月后,可以申请换发。⑤其他经原发照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
认可的特殊情形。中国公民持有的护照遗失,在取得公安机关或驻在国其他部门出具
的报失证明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公安机关或我驻外
使、 领馆不能向同一个申请人颁发2本或2本以上有效护照。发现申请人同时持有2本
或2本以上有效普通护照的应及时纠正。
出境登记卡的管理与使用: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
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由公安部统一编号
印制,由出入境管理机关颁发。出境登记卡不得伪造、涂改、冒用、转让,违者依法
予以处罚。
紧急出境:对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情形:①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 (查验其治病或探病的
有关材料) 。②出国奔丧(查验其奔丧的有关材料)。③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时间不
满1个月的。④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不满1个月的。⑤公派出国留学。⑥前往国入境许
可或签证已开始有效的。⑦公安机关认为除探亲、访友、旅游以外的其他紧急情形。
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相片标准:①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
(光面相纸) 。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1人。②相片
背景颜色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③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④原始相片
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
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新版护照收费标准(人民币) :每本200元;延期、加注等每项次20元;因丢失要
求补发收费加倍,每本400元。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证件寄送方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将通过特快专递部门把证件直接寄送给申
请人,特快专递部门在送达证件时收取特快专递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