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进步组织奖申报 审批单位东营市人民政府或东营市科技局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成果科 资格条件集体申报资格条件:①县区、乡镇;②市、县区直部门;③大院大所、 社会团体;④企事业单位。个人申报资格条件:①县区、乡镇领导;②市、县区直部 门个人;③大院大所、社会团体个人;④企事业单位个人。 申报程序①申报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科技主管部门,经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直 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②中央、省驻东营单位以及对东营经济和社会 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埠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报。③三资、私营企业 报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市科技进步组织奖申报书;附有关证明材料等(一式20份)。 申报时间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年元月底前申报。 办理时间当日完成材料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