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 审批单位省科技厅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计划科、农社科 资格条件①申报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或跟踪国际先进水平;②有明显的市场应用前 景和经济、社会效益;③承担单位具备项目的科研带头人、工作基础以及设备、仪器 等科研条件; ④预期经济效益显著,产值利税率达到30%以上,成果产业化后预期产 值在2000万元以上;⑤项目开发形成省内或行业新兴产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 整具有重要意义;⑥能培养、培育新学科带头人。 申报程序①承担单位填写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申报书。②市科技局负责将项目申请 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科技厅。③省科技厅对预申请表审核确定最终申报项目。④申 报企业将正式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审核。由市科技局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推荐,并 填写推荐意见。⑤把申请材料报省科技厅。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申报材料《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信息表;科技计划项 目预申请表;项目附件,包括:合作协议、产品获奖证明、查新报告、环保证明等; 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式两份word形式以软盘形式申报。 申报时间省科技厅规定时间。 办理时间收到申报通知2个工作日内通知县区、企业。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前5个工 作日内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