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 审批单位国家科技部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计划科 资格条件①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已有市场销售的产品;②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③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国内先进 水平的产品;④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⑤没有与所申报 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申报程序①企业提出申请,编写申报材料,交市科技局审查。②经审查合格的项 目由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③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查意 见。④对评审合格的项目,经择优排序后,由省科技厅报科技部。⑤科技部组织专家 进行认定、审核。 申报材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表》;鉴定证书或评估报告或相当的技术证 明材料;国家一级查新单位或相应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检测报告;指定检测单位或相 关的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证明其取 得知识产权和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环保等部门提供的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证明材 料(如环保许可证、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证明等);已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银 行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根据需要所确定的辅助材料。 申报时间科技部规定时间。 办理时间收到申报通知2个工作日内通知县区、企业。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前5个工 作日内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