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申请要求: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作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提出申请;从事特种设备使用操作的人员向市级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考核申请;持证人 员必须在资格证有效期满前向原发证的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复试申请。 申请受理: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及使用操作的作业人员应填写《特种 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人员资格证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操作人员资格证登 记表》一式两份,分别报省级或市州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年 满18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安全、 专业技术知识,懂得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培训、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 认可的单位承担;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复试工作由省 级培训考核机构负责;特种设备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复试工作由市级培训考 核机构负责。 发证:经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分别由省、市州级安全监察机构签发《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取得资格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监督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资格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视其情节可给予批 评教育、吊扣或吊销其资格证,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