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 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理程序包括用地申请、大厅受理、集体会审、用地批复、 登记发证;所需资料包括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 复、初步设计批复、年度投资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批次建设用 地批准文件(收回土地批复文件、收回土地协议书)、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和供地方案、 市科技局签发的高科技项目(或国家、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土地权属 材料、地价评估报告及地价会审确认意见、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勘测定界图、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图、其他有 关资料。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办理程序:①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于截标日之前20日发布招 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②投标人按照要求持有关证明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及有关 资料;③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的标书投 入指定的标箱;④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 人;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10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⑥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 地使用合同;⑦中标人按合同规定交付全部地价款或租金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 取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招标竞买人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资 格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同意表决书、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其他材料。 土地使用权招标中标人需提供的资料:中标通知书、其他同“有偿使用所需材料”。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理程序:①发布拍卖公告;②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 文件;③经审查合格的竞买人领取标志牌并交纳不低于公告规定数额的保证金;④在 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拍卖:竞买人显示标志牌,拍卖人点算竞买人,简介拍卖 地块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 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 拍卖人连续3次宣布竞价后,最后应价人为买受 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公正机关当场公证;⑤买受人按照确认书规 定的时间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支付地价款或租金,保证金可充抵 地价款或租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10内退还;⑥ 买受人按规定期限交付全部地价款或租金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拍卖竞拍人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同意表决书、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其他材料。土地使用权拍卖 买受人需提供的资料:拍卖成交确认书、其他同“有偿使用所需材料”。 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 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20日。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①若在 公告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则此 次交易成交;②在公告期限内有两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 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先报价者得;③若在公告期限内没有申请人的,或者 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可调整最低交易价, 重挂牌交易。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买受人按规定期限交付全部地价款或租金 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人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同意表决书、银行 开具的资信证明、其他材料。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买受人需提供的资料:挂牌交易成 交认定书、其他同“有偿使用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