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好警察聂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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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好警察聂士兴(1954~1993)广饶县丁庄镇聂寨村人。1978年,聂士兴从北
镇农业学校毕业后, 分配到广饶县陈官乡兽医站工作7年,多次受到上级表彰。1984
年10月,聂土兴被选调到广饶县公安局陈官乡派出所;1990年,任副所长,主持工作。
1992年11月, 调任李鹊乡派出所所长。9年间,聂士兴全心全意为乡亲服务,曾冒着
生命危险扑救油井大火;曾自己掏钱为失窃旅客买车票;曾经为从人贩子手里解救出
来的婴儿当“妈妈” ;曾历尽艰辛,解救出3名被拐卖妇女。他家境贫寒,却两袖清
风, 拒收现金4000多元,拒礼160多次。他主持陈官派出所工作期间,该所成为全市
第一个规范化建设的先进派出所,其经验在全市推广。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
“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我们这些吃‘皇粮’ 的人就是要为老百姓办事。 ”1
993年2月27日傍晚,聂士兴和战友驱车巡逻,发现一辆有盗窃油田物资嫌疑的改装吉
普车,在拦截贼车中被疯狂的歹徒驾车撞伤致死。聂士兴牺牲后,中共广饶县委、东
营市委相继命名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一等功,山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