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认证包括对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两种认证,即国际安全管理 认证和国内安全管理认证(ISM认证和NSM认证)。对船舶公司和船舶的审核包括体系文 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对船舶公司审核合格后签发安全管理符合证书(DOC),对船舶审 核合格后签发安全管理证书(SMC),在颁发证书前,对船舶公司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 系(S MS)进行认证。 1996年6月24日,为开展国际安全管理认证工作,青岛船检成立船舶安全管理认 证处(部)及烟台认证组,负责山东省的船公司及其船舶的ISM和NSM认证工作。1998年 后,职能部门虽经过几次调整,但认证工作持续进行。2005年底,青岛船检具有国际、 国内安全管理认证审核员资质并参与审核的人员共10人,均为高级工程师。 自1996年8月1日至2005年底,国际安全管理认证所签发的证书共有1.0版、2.0版 和2.1版3个版本。国内安全管理认证所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自2003年1月1日起使用, 至2005年没有改变。中国旗船公司安全管理符合证书由中国海事局签发,船舶的安全 管理证书由中国船级社签发。根据巴拿马、利比里亚、马绍尔等方便旗国家政府的授 权,方便旗船公司由中国船级社审核、认证后签发安全管理符合证书,青岛船检对船 舶进行审核后签发安全管理证书。 一、国际安全管理认证 国际安全管理认证是根据船旗国政府的授权,按照《国际安全管理规则》规定, 对船公司及其所属的船舶建立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进行的审核和认证。 认证合格后,由海事主管机关或其认可的组织向符合规则的船舶公司颁发安全管理符 合证书,向符合规则的船舶颁发安全管理证书。 (一)中国旗船舶公司和船舶的认证 对中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审核由海事主管机关组织实施。1996年 起,青岛船检应青岛海监局邀请派审核员参加认证审核组,对船舶公司审核合格后由 青岛海签局签发安全管理符合证书。船公司取得证书后,由青岛船检对其所属船舶进 行审核并签发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在进行船舶审核时,审核员分别对船长、轮机部和 甲板部进行审核。 (二)外国旗船舶公司和船舶的认证 1996-2001年,对外国船舶公司的初次审核和安全管理符合证书换证审核由中国 船级社组织实施,年度审核由青岛船检组织实施。对悬挂授权国国旗的船舶的审核认 证由青岛船检直接接受申请、安排审核,审核合格后签发(换发)或签署安全管理证书。 1996年青岛船检安全管理认证处成立后,主要对青岛远洋运输公司、山东国际海 运公司、威海威通国际海运有限公司进行国际安全管理认证规则宣传和建立安全管理 体系咨询等。1997年开始审核认证工作,年底完成《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资料 汇编》一书的撰写和编辑工作。 至2001年12月31日,青岛船检分别对青岛远洋运输公司、青岛国际海运公司、威 海威通国际海运有限公司、SITCSteamship’sCo.,Ltd.公司的安全管理符合证书进行 年度审核12次。2002年以后,船舶公司的所有审核统一由中国船级社组织实施,进行 审核时青岛船检派出审核员参加审核组。 2005年底,中国船级社得到巴拿马、利比里亚、圣文森特、马绍尔、新加坡、中 国香港等20多个国家(地区)政府授权,对这些国家(地区)船旗的船舶公司和船舶进行 认证审核,并代表其主管机关向船舶公司签发安全管理符合证书,对其船舶签发安全 管理证书。至2005年12月31日,青岛船检对中、外船舶进行各种船舶审核500艘次, 签发和换发安全管理证书335份,中间审核签署安全管理证书101份,附加审核船舶5 4艘次。 二、国内安全管理认证 山东省内中国船舶公司的审核认证和安全管理符合证书由山东海事局签发,其所 属国内航行的船舶由青岛船检进行审核认证,合格后签发国内船舶安全管理证书(NS MC)。 至2005年,青岛船检共进行船舶审核30艘次,初次审核签发安全管理证书16份, 中间审核签署安全管理证书8份,附加审核船舶6艘次。 三、国际船舶保安认证 中国船级社是经中国政府授权对凡是挂中国国旗船舶进行船舶保安认证工作的唯 一机构。至2005年12月31日,中国船检获得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14个国家政府或地区 政府授权,代行船舶保安计划的审批和船舶保安证书的签发。青岛船检在原有审核员 中挑选部分业务熟练、政治素质较高的验船师参加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国际船舶和 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审核员培训班,共15名验船师获得审核员证书。2003-2005年, 青岛船检审核授权国家船舶保安计划206份;审核山东航运公司悬挂国旗的国际航行 船舶保安计划135份,核发船舶保安证书6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