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标修理工场新中国成立前,旧海关将全国沿海划分为四个航标管理区,各 海区均设有航标器材堆放场所、航标修理工场,配有车床及气、电焊机等维修设备。 第二航标管理区设在青岛港六号码头。 青岛航标修理工场在青岛港六号码头。1898-1922年,先后由德国和日本管制。 1922年12月,中国政府收回青岛,修理工场由港务局下属港务科(后改海务科)标识股 主管。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1939年,日军将修理工场交由海务局主理, 修理工场设备逐步充实。 抗日战争胜利后,青岛港务局将灯塔、灯桩及灯浮标等移交胶海关管理。1946年 4月,又将航标修理工场和工务科仓库、公事房、木工房及储藏室等,借给胶海关使 用。工场有大、小车床各1台,钻床1台,以及电、气焊设备、锻铁炉及小电锯等;有 车工、钳工、锻工、木工、灯器修理工、浮标工等共18人。 1949年6月,工场移交交通部航务总局青岛区海务办事处,改名为海务第二工厂。 1953年7月,移交海军青岛基地司令部海道测量处。1982年10月,青岛港六号码头路3 号院(面积4628.51平方米)由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管理处移交交通部天津航道局青岛 航标区,原属北海舰队航保处修理所四车间及部分航标专用物资一并移交。 1990年4月2日,交通部将青岛港中港南院与青岛海监局航标处大院等面积置换。 青岛航标区业务用房同时迁建,建筑面积2950平方米,总投资252万元。 烟台航标处工作船码头烟台航标处工作船码头位于烟台港北部、芝罘湾西侧,南 邻天津航道局第二疏浚公司码头,北靠烟台渔轮修造厂码头。始建于1996年9月,19 98年9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码头构造为顺岸浮壁式,长468米,宽30米,有15米登 陆点一处。码头边沿安装橡胶护舷453米,D型护舷456米,漂浮式护舷24套(Φ800, Φ600型间隔10米一套)。码头配置15吨系缆桩16个,25吨系缆桩13个,给水栓9套, 供电设备7套。 青岛航标处工作船码头1982年10月,天津航道局航道二处调拨“津航驳11”轮供 青岛航标区使用,1983年5-10月,由青岛西大洋船厂改装为趸船,在青岛港北面海岸 线与新造浮桥引桥一起作为航标区工作船码头。1986年5月,该船进青岛7811厂修理 后维持使用。1990年4月,再次进7811厂修补后维持使用。1992年1月,青岛航标处提 出更新趸船请示,1994年12月,新建趸船开始使用。 1997年,青岛航标处工作船码头建设被批准立项,1998年开始建设,1999年5月 进行主体验收。共投资2000余万元,其中,建设码头130米,场地4630平方米,趸船 停靠设施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