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1995年, 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财政监察工作。随着乡镇财政所的陆续建立和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全省持续开展地方财政收支检 查和县乡财政执法检查,查处地方财政收支违纪资金24477.35万元,查处县乡财政收 支违纪资金28064.64万元。 1996-2005年, 随着财政监督思路的转变,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成为财政监督工作 的重要内容。对收入的监督主要以督促和检查税收征管质量和非税性财政收入管理为 主要内容,确保财政收入的安全、完整;对支出的监督主要检查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 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税收收入监督 1996-2001年, 为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正确处理省与 市(地)的分配关系,确保省级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级库,省财政厅联合省地税局等有 关单位连续6年开展省级预算收入专项检查。 在对有关负责省级收入的国税、地税、 国库等征管机构进行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延伸检查了部分企事业单位。通过省级 预算收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1. 混库。6年累计查出省级收入被混入市、县级库 金额3.5亿元。2.欠缴及漏征、漏管省级收入。6年累计查出欠缴省级税款15.17亿元。 3.改换税种和企业经济性质,导致预算级次变更,省级收入流失。4.私自设立税收过 渡账户。一些地方设立税收过渡账户,个别单位甚至在工行、农行、中行分别设立过 渡账户,收取利息,违反了财税纪律。5.征管环节存在问题。个别地方随意调整收入 级次,挤占省级收入;违规委托审计事务所征收省级收入;违规超范围使用完税证。 通过连续开展省级预算收入专项检查,全省及时纠正了各地在省级收入征管及入库工 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清省级税源底数,规范省级收入征管,科学确定了省级收入 任务。 1996-2001年山东省省级预算收入专项检查统计表 表3-15 单位:亿元 ┌─────┬──┬──┬──┬──┬──┬──┬───┐ │年份 │1996│1997│1998│1999│2000│2001│合计 │ │项目 │ │ │ │ │ │ │ │ ├─────┼──┼──┼──┼──┼──┼──┼───┤ │混库 │0.48│1.06│1.14│0.33│0.18│0.31│3.5 │ ├─────┼──┼──┼──┼──┼──┼──┼───┤ │欠缴及漏征│1.19│5 │1.48│1.38│4.23│1.89│15.17 │ │省级收入 │ │ │ │ │ │ │ │ └─────┴──┴──┴──┴──┴──┴──┴───┘ 2002-2003年,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预算收入征管质量检查,累计检查国、 地税征收机关及国库(经收处) 930个。从检查情况看,在预算收入缴纳、征收、管理 等环节存在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违纪金额达10.57亿元。主要问题有:应征税款没有 及时、足额征收入库;预算收入错库;违规减、免、缓税;滞留、延压税款;改变税 种入库;违规提取、退付和使用代征代扣手续费等。财政部门对此及时进行处理和处 罚,切实保障了各级财政收入的安全与完整。 二、非税收入监督 1997年,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对1996年度乡镇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的 清理检查活动。 检查后,各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缴入财政专户资金485 0万元,处罚违纪单位金额333万元,促进了乡镇预算外资金的规范管理。 1998年,省财政厅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物价部门,组织检查公安、检察院、 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3852个单位收费及罚没收入,查出各种违纪金额9.09亿元, 取消收费项目258个,取消基金项目4项,收缴财政预算资金1.48亿元,收缴财政专户 资金2.11亿元,对710个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对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年,省财政厅开展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情况专项检 查,查出95.4%的县(市、区) 未按规定征收出让金,89个县(市、区)征收的净收益中 有2.67亿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开展全省16个市(地)(不含青岛市)及所属有征收权限 的119个县(市、区) 环保征管机构1997年度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查出违 规违纪金额1.42亿元。 三、专项资金支出监督 1998年7-8月, 为加强对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省财政厅对全省14 2个农村养老保险机构收取、 发放和管理农村养老保险金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纪金 额6.06亿元。 1999年3月,省财政厅对1998年度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用款单位对水库加固除险、 河道治理及抗旱防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查出违规支用专项资金7 3.4万元,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资金492.7万元,水利部门未使用到位资金551.1万元。 7月, 对1998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进行检查。查出截留、挪用专 款、违规转作有偿借款、专款拨付不及时等各类违规违纪金额2537.5万元,占当年实 际使用资金数的8%。 2001年11-12月, 对2000年度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在对违纪 资金进行处理的同时,提出制定预算内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使用单位的 财务管理等建议,促进该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 2002年3月, 对2001年省防汛抢险物资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查出违规使用专项资 金764万元。4月,对2001年度省对下转移支付及困难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工 作涉及到12个市、47个县(市、区) 及所辖594个乡镇,重点检查10亿余元转移支付及 困难补助资金的转拨、管理和使用情况。从检查情况看,转移支付及困难补助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情况较好,但存在工资专户管理不彻底、资金下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004年8月,对2003、2004年度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 筹集、管 理和使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省财政厅提出继续扩大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制定全省统一的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 规范和加强基金监管等建议。 2005年7月, 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省财政资助省级试点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管理情 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故意虚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数和市、县两级财政补助 资金到位等情况骗取上级补助的,予以严肃处理。当年,组织两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省级试点县 (市、区) 实施情况审查核实活动。在核查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制定 《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审核监督工作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了审核实施者、 审核内容、审核程序等。8-11月,对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项目、省级应用技术 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办法 等建议,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四、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 2004年4月,省财政厅对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局、 省建工局、省旅游局7个省直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对基础数据不准确、收支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超标准发放奖金补贴、 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涉及金额13.17亿元。9 月,对省直部门2005年部门预算人员编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涉及134个部门、773个 预算单位, 检查发现490个单位存在预算编报不实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 建议。 2005年9-10月,对45个省级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2005年上半年政 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1亿元,并提出 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搞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代理机构采购行为等建议,促 进了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 五、对省垂直管理系统的监督检查 2001年3-5月, 省财政厅对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财务收支及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 面检查,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7844万元,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加强财会人员 业务培训、强化财务管理等建议。 2005年5-6月, 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收支及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 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资金8.6亿元。对工商系统在财务收支、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管理等方面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和加强工商系统财务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