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关停10万箱以下卷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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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停并转若干个小烟厂的指示
精神,为使山东烟草资源合理配置,发展规模经济,增强发展后劲,省烟草专卖局
(公司)关停卷烟年产量只有5万箱、卷烟专用设备陈旧落后,且资不抵债的滕州卷烟
厂兖州分厂。2003年初,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
整规划》,确定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加快10万箱以下卷
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步伐,力争在2004年底前完成36家10万箱以下小烟厂的组织
结构调整任务。对大部分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对经
营管理相对较好、尚有实际盈利的少数企业实施兼并,但也要积极创造条件,确定取
消生产经营的时间,按期关闭生产点。根据这一精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德州、
临清、沂水、烟台、菏泽5家卷烟厂实施关停。

一、关停烟厂准备工作
2003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烟草行业企业组织结
构调整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通知》,成立由19人组成的组织结构调整领导小组,赵
华民任组长。3月,成立综合组、人员安置组、资产处置组、计划设备组等4个专项工
作组。各相关企业根据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设置,
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德州、临清、沂水、烟台、菏泽等5家待关闭卷烟厂
成立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施小组。山东烟草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全面展开。6
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济南召开全省烟草工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会议,部署年产
10万箱以下的小烟厂关停工作。

图6-3 2003年6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济南召开全省烟草工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会议,落实10万箱以下卷烟厂关停工作。

为保证组织结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关于工业企业组
织结构调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3年1月21日起,宏发集团公司所属有关
企业、德州卷烟厂、沂水卷烟厂、临清卷烟厂、菏泽卷烟厂、烟台卷烟厂人员,除按
规定退休或实行内部退养、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外,一律冻结主业人员的人事关系、
劳动关系、干部职级、工作岗位的调整,并不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对聘
用人员终止劳动关系或按《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中止劳动合
同。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工资、福利、各种补贴标准,不得出台新的福利、补贴政策,
不得乱发奖金和实物。
为保证关停卷烟厂人员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山东省
烟草行业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实施指导意见》,
要求各烟草集团公司组织关停烟厂制定《组织结构调整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经
集团公司批准,报经当地政府同意,由厂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省烟草专卖局
(公司)备案。
山东烟草系统关停烟厂职工安置政策规定:(一)对内部退养人员,集团公司所属
关停烟厂政策统一,不再放宽内退条件;新组建的各市烟草公司与内退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和内退协议,其内退申请、协议、有关文件及生活费标准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市
烟草公司为内退职工接续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自愿原则,按国家规定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支付给职工
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助金;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补助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补助金合并最高不超过30万
元。(三)有偿调离烟草行业的,支付给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四)分流到工业企业:
1.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以
上的职工,必须由集团公司在非关停烟厂安置,其待遇不得低于原待遇标准。上述职
工符合内退条件的,可在集团内部选择内退单位,内退待遇比照所选择内退单位的同
类人员办理。2.对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和管理、专业技术骨干,由集团公司尽量在非关
停烟厂进行安置,安置数量按不少于接收卷烟计划4人/万箱确定。选调人员时,优先
考虑在烟草行业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个人获得过国家、省部级、国
家烟草专卖局除劳动模范外其他类别先进荣誉称号的;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
具有工程、农业、财审、法律、经济类等中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
术等级人员。3.非关停烟厂与安置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岗位确定工资报
酬,非关停烟厂为安置职工接续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4.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按人均15万元标准拨付给接收企业结构调整资金,并相应调整工
资基数,办理有关手续。(五)竞聘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作。烟台、临沂、德州、
聊城、菏泽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分别提供不少于80个工作岗位,供辖区内关停烟厂职
工自愿竞聘选择,日照、威海、青岛、济南、滨州、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提供不
少于20个工作岗位,分别供沂水、烟台、德州、菏泽卷烟厂职工自愿竞聘选择;具有
国家承认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关停烟厂停产前在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
先聘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拨给与工业企业同样标准的结构调整资金,并调整工资
基数。同时还应采取到多元化企业上岗、离岗自谋职业、组织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上岗、待岗和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安置关停企业职工。

二、烟厂关停情况
滕州卷烟厂兖州分厂。199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关停兖州分厂,停止卷
烟生产,实施转产。年底,兖州分厂在岗职工661人,其中,工人562人,管理人员7
4人,技术人员25人。
1996年1月1日,兖州分厂正式关停,关停时资产总额43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2802万元,流动资产1595万元。负债总额54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756万元,长期
负债737万元。所有者权益亏损35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万元,未分配利润亏损4
09万元。兖州分厂转产前,年产卷烟5万多箱,由于产量少,产品档次低,造成连年
亏损,已资不抵债。
德州卷烟厂。1994年1月,德州卷烟厂加入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更名为济南烟草
集团公司德州卷烟厂,加入前,该厂已潜亏1.2亿元。加入后,德州卷烟厂仍与德州
烟草分公司、德州市烟草专卖局合署办公,集卷烟生产、销售、专卖、多元化开发于
一体。在管理体制上,生产经营由济南烟草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专卖管理在省烟草专
卖局的垂直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辖11个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有员工1700多
人。
1995年10月,该厂更名为山东将军烟草(集团)公司德州卷烟厂。1998年8月,在
山东烟草系统综合配套改革中,德州卷烟厂与德州烟草分公司、德州市烟草专卖局分
离。1999年7月,德州卷烟厂更名为将军烟草集团公司德州卷烟厂。2001年6月,将军
集团公司关闭德州卷烟厂的制丝线,德州卷烟厂成为集团公司卷烟生产点,生产集团
卷烟牌号,制丝由济南卷烟厂供给。
2003年6月,德州卷烟厂实施政策性关闭。680名职工自愿有偿解除劳动合同,1
8名职工经过应聘考试,调济南卷烟厂工作,2名职工调德州烟草公司工作,262名职
工按规定内部退养。按照法定程序,注销德州卷烟厂。10月,将军集团公司德州实业
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400万元,主要负责保管济南卷烟厂价值约5亿元的存储烟叶,
负责集团公司托管的资产,保证其安全、保值、增值。德州实业公司实际起到德州卷
烟厂关停后留守处的作用。
临清卷烟厂。1990年,临清卷烟厂隶属于聊城烟草分公司。1993年1月,成为济
南烟草集团公司紧密型企业,更名为济南烟草集团公司临清卷烟厂。1995年10月,更
名为山东将军烟草(集团)公司临清卷烟厂。1999年7月,更名为将军烟草集团公司临
清卷烟厂。2001年6月,集团公司关闭临清卷烟厂的制丝线,临清卷烟厂成为集团公
司卷烟生产点,生产集团卷烟牌号,制丝由济南卷烟厂供给。
2003年6月,临清卷烟厂实施关停。同时,为安置职工,成立将军集团临清实业
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烟用辅助材料,销售家电、烟、酒等。
沂水卷烟厂。1995年1月,沂水卷烟厂随同临沂烟草分公司一并加入济南烟草集
团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紧密层企业,取消法人资格,成为临沂烟草分公司的下属单位。
1996年,临沂烟草分公司改制为山东将军烟草(临沂)公司。改制后沂水卷烟厂变更为
委托法人,使用委托法人营业执照。1998年10月,沂水卷烟厂更名为山东将军烟草
(集团)公司沂水卷烟厂,划归集团公司管理。2001年6月,将军集团公司关闭沂水卷
烟厂制丝线,该厂成为集团公司卷烟生产点。
2003年6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该厂实施关停。同时,为安置职工,成立将
军集团沂水实业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主要经营仓储运输、物业管理、包装印刷
制作、新技术材料开发应用、修理业、商业等。
菏泽卷烟厂。1991年,菏泽卷烟厂与菏泽烟草分公司合署办公,1995年4月,与菏
泽烟草分公司分离,加入颐中集团公司,更名为颐中烟草(集团)公司菏泽卷烟厂。
2003年6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该厂实施关停。9月底,1604名职工得到妥善
安置。其中,235名离退休职工与颐中(菏泽)经贸公司签订管理协议;297名内退职工
与颐中(菏泽)经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关系;分流职工180人;一次性有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835人;有偿调离烟草系统的40人。在关闭中,对列入28种烟草专用
设备目录的76台(套)设备及库存的98726.52担烟叶和179吨主要材料作出分类妥善处
置。9月底,菏泽卷烟厂所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均按照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要
求并入青岛卷烟厂。
2005年9月,为分流安置职工,颐中集团公司成立颐中(菏泽)实业公司,注册资
本500万元。
烟台卷烟厂。前身是栖霞雪茄烟厂,1978年建成投产。1994年2月,成为青岛烟
草集团公司的紧密层企业,更名为青岛烟草集团公司烟台卷烟厂。1995年6月,更名
为颐中烟草(集团)公司烟台卷烟厂。
2003年6月26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烟台卷烟厂实施关停。8月,组织结构调
整领导小组对企业人员进行分流安置。9月底全部分流安置完毕,其中颐中(栖霞)经
贸公司安排82人。65台(套)烟草专用设备按照烟草专卖法规和上级要求处置完毕。库
存烟叶2752吨,价值3102万元,由青岛卷烟厂接收。同年8月组建颐中(栖霞)经贸公
司,承担烟台卷烟厂关闭后留守处的职能。2005年2月,成立颐中(烟台)经贸公司,
注册资本460万元,主要用以分流安置烟台卷烟厂职工。
山东省烟草系统5家关停卷烟厂人员分流安置情况一览表
表6-5
单位:人

┌──────┬─────┬─────┬─────┬─────┬─────┬──┐
│单位安置情况│德州卷烟厂│临清卷烟厂│沂水卷烟厂│烟台卷烟厂│菏泽卷烟厂│合计│
├──────┼─────┼─────┼─────┼─────┼─────┼──┤
│原企业总人数│1278 │1037 │925 │872 │1602 │5714│
└──────┴─────┴─────┴─────┴─────┴─────┴──┘

续表

┌──────────┬─────┬─────┬─────┬─────┬─────┬──┐
│单位安置情况 │德州卷烟厂│临清卷烟厂│沂水卷烟厂│烟台卷烟厂│菏泽卷烟厂│合计│
├──────┬───┼─────┼─────┼─────┼─────┼─────┼──┤
│分 流 安 │小计 │777 │594 │724 │675 │1088 │3858│
│置 人 数 ├───┼─────┼─────┼─────┼─────┼─────┼──┤
│ │工业 │18 │18 │18 │22 │30 │106 │
│ ├───┼─────┼─────┼─────┼─────┼─────┼──┤
│ │商业 │2 │33 │16 │120 │120 │291 │
│ ├───┼─────┼─────┼─────┼─────┼─────┼──┤
│ │调离 │4 │3 │1 │38 │46 │ │
│ ├───┼─────┼─────┼─────┼─────┼─────┼──┤
│ │解除 │676 │454 │455 │474 │833 │2892│
│ │合同 │ │ │ │ │ │ │
│ ├───┼─────┼─────┼─────┼─────┼─────┼──┤
│ │多元化│48 │86 │45 │54 │29 │262 │
│ ├───┼─────┼─────┼─────┼─────┼─────┼──┤
│ │其他 │ │ │99 │ │20 │119 │
│ ├───┼─────┼─────┼─────┼─────┼─────┼──┤
│ │本次 │29 │ │91 │4 │18 │142 │
│ │内退 │ │ │ │ │ │ │
├──────┴───┼─────┼─────┼─────┼─────┼─────┼──┤
│原内退人数 │283 │217 │127 │140 │279 │1046│
├──────────┼─────┼─────┼─────┼─────┼─────┼──┤
│原离退休人数 │218 │226 │74 │57 │235 │810 │
└──────────┴─────┴─────┴─────┴─────┴─────┴──┘

三、资产处置和资源整合
2003年6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将军、颐中集团公司人员,并委托审计(中
介)机构,分别对关停的5家卷烟厂进行审计。确认5家卷烟厂(德州、临清、沂水卷烟
厂截止到2003年6月底,烟台、菏泽卷烟厂截止到9月底)的资产总额为76565.74万元,
其中,德州卷烟厂12105.85万元、临清卷烟厂9166.02万元、沂水卷烟厂13125.38万
元、烟台卷烟厂17450.25万元、菏泽卷烟厂24718.24万元。负债总额40829.83万元,
其中,德州卷烟厂4164.63万元、临清卷烟厂2600.24万元、沂水卷烟厂10438.04万元、
烟台卷烟厂7291.96万元、菏泽卷烟厂16334.96万元。所有者权益35735.91万元,其
中,德州卷烟厂7941.22万元、临清卷烟厂6565.78万元、沂水卷烟厂2687.34万元、
烟台卷烟厂10158.29万元、菏泽卷烟厂8383.28万元。按照《山东省烟草行业10万箱
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总体方案》确定的原则,山东烟草行业采取债务承担
兼并方式,将关停烟厂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并入到接受其卷烟生产计划的卷烟
厂。德州、临清、沂水卷烟厂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于2002年底按账面数并入
济南卷烟厂。烟台、菏泽卷烟厂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于2003年9月底并入青
岛卷烟厂。实际资产划转:德州卷烟厂划转济南卷烟厂账面资产10484万元、负债
5526万元、所有者权益4958万元;临清卷烟厂划转济南卷烟厂账面资产9171万元、负
债3559万元、所有者权益5612万元;沂水卷烟厂划转济南卷烟厂账面资产10066万元、
负债10847万元、所有者权益负781万元;菏泽卷烟厂划转青岛卷烟厂账面资产2 4718
万元、负债16335万元、所有者权益8383万元;烟台卷烟厂划转青岛卷烟厂账面资产
17450万元、负债7292万元、所有者权益10158万元。
5家卷烟厂共审计出盘亏、报废、降级等各类资产损失10965万元,其中,济南卷
烟厂并入资产损失3292万元,青岛卷烟厂并入资产损失7673万元(其中菏泽卷烟厂20
00年清产核资损失3620万元)。济南卷烟厂并入其他待处理资产11449万元,其中,闲
置待处理设备净值5803万元,待处理备件价值72万元,需降等降级使用及盘亏烟叶账
面价值5574万元。
在整个组织结构调整过程中,兼并方济南、青岛卷烟厂采取借款挂账的方式,共
拨付5家卷烟厂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及有偿调离烟草行业经济补偿金54525万元,其中,
济南卷烟厂31172万元,青岛卷烟厂23353万元。济南、青岛卷烟厂共收到财政部、国
家烟草专卖局拨付的关停烟厂组织结构调整资金53582万元,全部用于核销原垫付的
组织结构调整资金,其中,济南卷烟厂30782万元,青岛卷烟厂22800万元。
同年3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设备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专用机械及其他烟
草专卖品的处置工作。结合资产清查,9月上旬完成专用设备及其他烟草专卖品的清
查工作,10月中旬完成设备处置工作。处置全部专用设备共449台(套),其中,133台
(套)设备作报废处理,并现场监督销毁;316台(套)设备运往异地封存。将军集团公
司德州、临清生产点留用的专用设备封存在济南卷烟厂,沂水生产点留用的专用设备
封存在将军集团公司下属的临沂万通物流公司。颐中集团公司烟台、菏泽生产点的专
用设备封存在青岛卷烟厂。其他专卖品和烟用原辅材料,就地销毁或调入省内其他卷
烟工业企业使用。处置工作完全按程序进行,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设备处置组现场
监督并办理销毁登记手续。专用设备销毁后作为废品,统一销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销
毁过程均有录像、照片作为证据资料。调剂使用的专卖品和实施异地封存的专用设备
均办理调拨和准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