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打私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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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各级烟草专卖局在“打私打假”工作中,在全省范围内设置三道防线:以
临海的烟台、威海、青岛、日照等市(地)为第一道防线;以东营、潍坊、淄博、滨州、
临沂等市(地)为第二道防线;以济南、菏泽、泰安、枣庄、济宁、聊城、德州等市
(地)为第三道防线。在三道防线的重要交通路口重点布防。各级烟草专卖局在当地党
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按照“海上
抓、口岸堵、陆上查、市场管”的总体方针和打击、惩办、整顿、教育、管理“五管
齐下”的原则,以“陆上查、市场管”为重点,实施“打私打假”行动。
1991年6月,省烟草专卖局在威海市召开由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沿海市烟
草专卖局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打击海上走私卷烟座谈会,讨论制定进一步严
厉打击海上走私卷烟的意见和措施。烟台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烟
草专卖局、口岸办、海关、边防局、港务局等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打击海上走私卷
烟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打击海上走私卷烟活动。青岛市政府发文,明确由市
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打击海上走私卷烟活动,并对有关问
题作出规定。省烟草专卖局对查获走私卷烟的定点销售、拍卖办法等问题,按专卖政
策和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同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海
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打击香烟走私整顿香烟市场的通告》,对整顿卷烟流
通秩序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当年,全省共查缉各类违法案件55695起,其中10万元以
上大案177起,查获走私卷烟2955件,总价值1053.37万元;查获假冒卷烟案件2142起;
挖出制假窝点130余处,收缴制假机器263台;组织公开销毁假冒卷烟现场会189场次,
对假冒、走私卷烟向社会进行曝光。
1992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国
家工商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香烟走私整顿香烟市场工作的通知》,要求
各市(地)、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工商局、公安局(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抽调专人组成打击香烟走私、整顿香烟市场的联合队伍,取缔黑市批发,打击长途贩
运,整顿卷烟市场。当年,全省取缔较大的卷烟非法交易市场和黑市批发点10余处,
查处各类卷烟违法违章案件55298起,走私贩私案件8291起,其中大案要案411起,罚
没款近千万元;破获五起走私假将军牌卷烟3000余件,总价值500余万元。当年,全
省共查处卷烟走私贩私案件2585起,没收走私卷烟82025件,总价值2050.6万元;查
获制假烟黑窝点56处,查获假冒卷烟409576条,查获非法卷烟机86台。组织公开销毁
假冒卷烟现场会94次。
1994年4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
知》和山东省关于组织1994年“打假”工作“三个战役”行动计划的要求,省烟草专
卖局成立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领导全省烟草系统深
入开展“打假”专项斗争。当年,全省原有的60处卷烟非法批发市场全部予以关停或
取缔,共查获走私贩私大要案4241起,查获收购走私卷烟12704件,协助有关部门查
获走私汽车300余辆、各类走私电器85万套,总价值2221万元。
1995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卷烟“打
假”工作的决定》,要求全省各市(地)烟草专卖局、各卷烟厂和滤嘴成型厂,在当地
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开展以堵源头、端窝点、查大案、整市场为重点的“打假”斗争。
严格系统内部管理,加强卷烟机械(包括生产制造、报废、销毁)、原辅材料、卷烟商
标标识和残次卷烟废料的管理。对违反规定,擅自为制假贩假者提供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依法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1996年9月,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内部管理
堵塞走私烟用丝束流入烟草企业渠道的决定》,要求各级烟草专卖局进一步加强宏观
控制和行业内烟用丝束的专卖管理,严厉打击烟用丝束的走私违法活动。当年,全省
各级烟草专卖局加强与公安、工商、检察、海关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按照“陆上查、
市场管”的原则,进一步开展“打私”、“打假”活动,共查获走私贩私案件2161起,
查获和收购走私香烟9558余件,捣毁制造假冒卷烟窝点29处,查获卷烟机械126台,
出动“打私”人员89551人次,“打假”人员77457人次,查获假冒卷烟5464件,组织
公开销毁假冒卷烟现场会73次。
1997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春节前后加强卷烟打假斗
争的通知》,要求在重点制假地区,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主动出击,端掉一批制假
黑窝点。对已形成假冒商标卷烟集散地的卷烟批发交易市场实行突击检查,切断其销
售渠道。对已掌握的运输假烟线索,积极采取措施堵截,决不允许假冒商标卷烟肆意
流通。当年,全省各级烟草专卖局共查获走私卷烟2734件,假冒商标卷烟17076件,
捣毁制假窝点23个,收缴制假设备60台。
1998年11月,省烟草专卖局下发《关于开展打击卷烟走贩私非法活动联合稽查行
动的通知》,决定自1998年11月10日至1999年2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由各级稽
查队参加和有关执法部门配合的打击烟草专卖品走贩私等违法活动的统一联合稽查行
动。当年,全省各级烟草专卖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000起,其中,处理走私卷烟
案件10起,查处假冒商标案件42起,案值20万元以上的案件51起;查获假冒卷烟203
96件,走私卷烟1380件,捣毁制假窝店12个,收缴制假机械28台(套)。青岛市烟草专
卖局在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助下,组织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3次以“打私”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共出动人员23748人次,车辆5840车次,查获大宗
假冒及走私卷烟。协同公安机关破获韩国人郑斗汤非法贩卖走私卷烟案,查扣走私卷
烟890件,价值44.5万元。破获一起非法印制青岛卷烟厂红锡包盒皮7万套案件,抓获
制假嫌疑人4人,其中3人被判刑,1人免予刑事处罚;破获高某、徐某等人非法贩卖
假烟案,查获假烟6650件,标值200余万元,高某等6人被依法拘留。

图5-7 1998年11月,德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福建省南安市贩运假冒卷烟大案,标值25万元。图为查获的假冒中华牌卷烟。

199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9部门《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
标卷烟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卷烟行为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签订责任书,承担
起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违法活动的领导责任;在全国治理“三乱”的大环境下授权
省级政府有权批准成立打击制售、贩运假冒商标卷烟的公路检查站。当年,全省各级
烟草专卖局共查处各类烟草违法案件21630起,罚没款1257万元,查获并销毁假冒商
标卷烟3万件,查获并处理走私卷烟1241件,捣毁制假窝点33个,销毁劣质烟丝和劣
质烟叶3.6万吨。

图5-8 1999年5月,德州市烟草专卖局在乐陵市查获的山东省最大的制造假烟工厂。

2000年4月,省烟草专卖局印发《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卷烟行为专项
斗争方案》,决定自2000年5月1日至2001年1月10日,在全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商标
卷烟、走私卷烟行为专项斗争。当年,省烟草专卖局在全省主要交通要道设立30个烟
草专卖管理临时检查站,查处一批贩假大案,打掉一批制假售假卷烟窝点。共查处各
类涉烟案件47964件,查获卷烟118151.72件,其中假冒商标卷烟30068件,走私卷烟
461件,查获烟叶309吨、烟丝260吨,查获、捣毁制假窝点48个;查获大型制假烟机
32台(套);54人受到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涉案人员181人;依法
逮捕7人,判刑3人,劳教3人。
2001年11月,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印发《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
动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01年11月开始,用4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
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重点对商河县、济阳县、惠民县的卷烟制假售
假窝点进行整治。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联合成立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作为联合行动的指挥和协调机构。当年,全省“打假”活动共出动5
0.9万人次,查办制假贩假案件3.7万起,查扣假冒卷烟近7.4万件,标值8712万元;
捣毁制假窝点89个,售假、藏假窝点2231个;查获各类制假烟机设备约300台(套),
烟叶(梗丝)2283吨。同时,加大对涉烟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全省共依法拘留不法烟
贩665人,劳动教养10人,逮捕58人,判刑51人。
2002年,全省卷烟市场控制力不断增强,查扣各类非法卷烟数量逐渐减少,主渠
道卷烟销量稳步增长。共查扣各类非法卷烟13.29亿支,依法拘留不法烟贩990人,判
刑68人。2月5日凌晨,济南市、商河县政府和省、济南市烟草专卖局组织100多台车
辆、近1500人,对商河县张坊乡白集村、韩庙乡买虎站站南村、沙河乡棘城中街村部
分造假窝点实施大规模清查,共清缴各类制假设备50台,假冒卷烟133万支,烟叶、
烟丝609.5吨,其他造假辅料一大宗,总标值406.85万元。4月,省烟草专卖局、省公
安厅联合召开重点地区卷烟“打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打假”工作措施。
7月23日,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在济南联合举行销毁卷烟制假设备统一行动,销
毁各类制假烟机设备370台,集中展示卷烟“打假”成果,中央电视台及省、市主要
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2003年9月,省烟草专卖局决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对制造假烟、销售假烟(非
法运输假烟、匿藏假烟)、非法拼装倒卖烟机和原材料案件,启用省内卷烟“打假”
案件信息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年底,济阳、商河两县的制售假烟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当年,全省共查获假冒商标卷烟74135万支,制假用烟叶、烟丝、烟梗218.45吨,收
缴各种卷烟制假机器83台,其他制假机械28台。因涉烟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和劳教4 4
人。
2004年7月,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开展严厉打
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方案》,成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卷烟纸行为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专项打击行动,重点对济南、青岛地区进行协查督
导。10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与山东中烟公司联合印发《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违法犯
罪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自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底,用一年左右的
时间,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为基本任务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
动。当年,共查扣各类非法卷烟9.34亿支。通过加大打假力度,进一步提高市场控制
力,全省呈现出查扣假冒卷烟数量减少,销量稳步上升的局面。截至2005年5月底,
查扣假冒卷烟数量同比减少6.9%,卷烟销量同比增长5%,卷烟打假工作取得突出成
效。
2005年3月,省烟草专卖局印发《打假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
执行,为全省各级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假”行动和查处制假售假大要案提供经费补助,
对配合全省打击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
作用。9月,省烟草专卖局、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根治重点地区卷烟制假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确定自2005年9月至2006年12月,以济南、德州、滨州三市为重点,开展以集
中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的根治重点地区卷烟制假专项行动。同
年,省烟草专卖局制定《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打假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基层
单位卷烟打假和案件查处给予支持。当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下拨山东省卷烟打假经费
1581万元。全省各级烟草专卖局加大卷烟“打私”、“打假”和市场整治力度,从源
头上严厉打击卷烟制假活动。全省共查获假冒卷烟案件10.42余万起,查扣假冒卷烟
5.77亿余支,涉假案值1.22余亿元,捣毁制假窝点36个,取缔贩藏假烟窝点6549个,
查缴制假设备152台,其中大型设备81台。

图5-9 2005年12月17日,菏泽市烟草专卖局集中销毁查获的假冒卷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