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价格制定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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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制定
    1992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物价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商业部决定,放开
卷烟零售价和三级批发价,将卷烟批发、零售由国家定价,变为由企业依照市场行情
和毗邻地区价格水平,在考虑进货成本、经营费用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
优质优价、低质低价的原则自行定价。12月,全国全面放开国产卷烟产、销价格,实
行市场调节,即在放开批发价、零售价的基础上,放开出厂价和调拨价,在国家有关
部门规定的计税基价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定价。
    1993年4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关于价格
管理的规定》,明确出厂价格是各环节价格的基础,要本着合理分配工、商利益的原
则安排。对各环节的价格掌握上,价格差率按顺加,甲、乙、丙、丁级卷烟一般按进
销差率(出厂价与批发价之间)6%NFDA18%、批零差率12%NFDA120%掌握。
    1996年7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山东省烟草价格管理办法》,烟草价格管
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卷烟出厂价格本着有利于促进产品结构优化、有利于促
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有利于促进全省烟草行业整体效益提高的原则制定。进销差价
率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卷烟批发价格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根
据产品结构及市场供求状况,不定期制定、调整省产卷烟及省外部分名优卷烟的全省
批发限价和作价原则。
    1999年7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关于对部分卷烟产品出厂价格实行限价的通知》,
规定按卷烟出厂价格限制部分卷烟牌号的生产规格:凡使用醋纤嘴棒生产的全包装规
格的卷烟产品,其单箱出厂价格(含增值税)不得低于1500元;凡使用丙纤嘴棒生产的
硬盒全包装规格的卷烟产品,其单箱出厂价格(含增值税)不得低于2350元;凡使用醋
纤嘴棒生产的硬盒全包装规格的卷烟产品,其单箱出厂价格(含增值税)不得低于2850
元。按照分步实施、限期整顿的原则,要求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对所属企业产品进行全
面清理,将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产品全部列入整顿范围,并要求各工商企业必须坚持卷
烟产品的出厂价格、调拨价格、批发价格顺价销售,不得为挤占市场低价倾销。省烟
草专卖局(公司)按要求对全省卷烟产品出厂价格进行了清理整顿。
    2000年1月,为规范全省卷烟调批差率,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关于调整部
分卷烟产品调拨价格、全省最低批发限价的通知》,决定自1月1日起,对调拨价格5
4元/条以上的省产卷烟,调批差率一律达到12%以上。6月,要求全省各牌号规格卷烟
调批差率全部提到7%。8月,要求全省各牌号规格卷烟调批差率全部提到10%,部分高
档卷烟逐步达到20%。12月,对同一档次省产卷烟的调拨价格、批发价格调整到同一
水平,各档次卷烟调批差价由低到高逐级拉大,扩大卷烟调批差率,使卷烟调批差率
综合平均水平达到14%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专卖管理,理顺高档卷烟价格,2000年12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要求对含增值税调拨价格50元/条(含)以上的省产卷烟由市(地)烟草公司统购分销,
并实行调批一价制,各调拨站按调拨价格向市(地)、公司调拨卷烟,并直接结算货款;
各市(地)烟草公司按进价加调批差价30%的价格向所属县(市、区)烟草公司销售,并
直接结算货款;济南铁路局卷烟经营公司经销省内含税调拨价格50元/条以上的卷烟
享受县级烟草公司的进价待遇,由济南市烟草公司统一调拨供货,并按进价加调批差
价30%的价格与济南铁路局卷烟经营公司统一结算。


图4-9 2000年3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同志在潍坊市卷烟销售网点进行卷烟价格调研。 2001年6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统一要求,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撤销卷烟调拨供应站,厂、站合并;取消原卷烟出厂价格, 将卷烟调拨价格作为卷烟厂交易价格;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卷烟计税价格是最低计税 价格,实际交易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卷烟,按实际交易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交易价 格低于计税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9月,落实《山东省烟草行业转换 卷烟经营机制实施方案》,卷烟销售实行逐级配送,执行四种购销价格:卷烟厂对省 烟草公司的售价为计税销售价,省烟草公司对市级烟草公司的售价为一级批发价,市 级烟草公司对县级烟草公司的售价为二级批发价,县级烟草公司对零售户的售价为三 级批发价。各环节严格执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达的卷烟销售价格。10月,国家烟 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国产卷烟价格梯次管理的实施意见》,把全国卷烟划分为2 4个 档次,一类卷烟调批差率为15%,二类卷烟调批差率为14%,三类卷烟调批差率为13%, 四类卷烟调批差率为12%,五类卷烟调批差率为8%NFDA111.6%。一类卷烟不含税 调拨价格在90元/条、批发价格在100元/条以上的,不设统一的价格档次标准,但必 须按照调批差率制定各个环节的价格。五类卷烟(不含无嘴烟,下同)不含税调拨价格 在7.26元/条以下的,自2004年1月1日起调整到7.26元/条;调拨价格在7.26元/条以 上的,自2004年6月1日起调整到相应的价格档次。批发价格达不到相应价格档次的, 自2004年1月1日起全部调整到位。高于相应价格档次的可暂不作调整。不允许企业再 开发新的五类卷烟牌号规格。 2004年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04年上半年实 现全省卷烟统一批发价格。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自2004年6月10日起,对山东省 经营的全部卷烟实行卷烟批发一价制。实行卷烟批发一价制后,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下达的各环节卷烟批发价格,一律不得浮动。未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达批发价格 的卷烟,各单位一律不得经营和销售。购进的新规格牌号卷烟批发价格必须报经省烟 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后方可销售。需调整卷烟批发价格的,必须报经省烟草专卖局 (公司)批准后方可调整。 2005年12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价 格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卷烟价格 管理办法》,规定: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云南、上海和进口卷烟实行统购分销政策, 向各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销售上述卷烟形成的批发价格简称“省公司销售公司批发价 格”;制定云南、上海卷烟“省公司销售公司批发价格”原则,在调拨价格基础上加 价1%;制定进口卷烟“省公司销售公司批发价格”原则,在调拨价格的基础上加价调 拨价格与统一批发价格差价的30%;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对云南、上海和进口卷烟调 拨价格调整时,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自动调整“省公司销售公司批发价格”。各市烟 草专卖局(公司)向本地区卷烟零售户(单位)供货的价格称“统一批发价格”;“统一 批发价格”全部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的北方价区统一批发价格;零售参考价格按 照“统一批发价格”加价10%确定,指导卷烟零售客户参照执行;滞销卷烟、包装破 损卷烟降价处理,在规定数量(50箱,含)内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核准,规定数量外 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 二、价格管理 1993年,全国卷烟(雪茄烟)出厂价格放开后,各卷烟工业企业按规定的计税基础 出厂价格纳税。甲、乙级卷烟计税基础出厂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和调整,丙级 以下卷烟及雪茄烟计税基础出厂价格由省烟草专卖局制定和调整。省产卷烟各个时期 销售出厂价格、调拨价格,以计税基础价格为基础,根据市场行情,按照确保工商企 业正常利润为原则,充分协商,平衡定价,由卷烟厂(销售出厂价)、市(地)烟草专卖 局(公司)(调拨价格)下达执行。销售价格低于计税基础出厂价格的产品,需报省烟草 专卖局(公司)审查批准执行。10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卷烟最低限价政策,规 定15个卷烟产品的最低批发限价,这批产品的产量约占全省卷烟总产量的40%。卷烟 批发环节和工业出厂环节,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原定价格的产品,严格执行申报制度。 1994年,根据《山东省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卷烟产品最低批发限价及限价产品 的范围和价格水平,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供求情况,原则上每季度进行调整。 对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定价格的,严格执行申 报制度。同年,共制定三期卷烟限价牌号及价格。自8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较大 幅度地提高乙类卷烟最低批发限价,同时扩大甲类卷烟的最低批发限价范围。对现行 批发价格每条低于2.5元的产品,一律提高到每条2.5元以上。全省最低批发限价为指 令性价格,一经下达,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集团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按限价文 件规定要求,强化管理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可行措施,加强对所属单位执行限 价情况及定价程序、手续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全省最低批 发限价的贯彻执行。 1999年,为加强全省卷烟价格和烟叶价格的管理,正确核算卷烟产品成本,最大 限度地提高全省经济效益,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坚持全省集中统一管理卷烟价 格制定、调整的规定,调整、批准权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其他各级公司在未经省 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自行下调变动。卷烟出厂价格、调拨价格 属指令性价格,未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不得变动。卷烟最低批发价格由省烟 草专卖局(公司)根据卷烟购销集团调整意见和市场情况及时下达执行。最低批发限价 不准下浮,但向上浮动不限。同时,要求各生产厂家严格按计划均衡生产,确保产品 质量的稳定,坚持产销结合,以销定产。严格执行《山东省烟草系统卷烟新产品价格 申报审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范生产环节产品价格管理。 2003年8月和12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先后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系 统内卷烟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系统卷烟价格管理的暂行规 定》,明确卷烟产品的定价主体是企业,行业价格管理职能部门通过制定价格政策引 导企业价格行为,利用价格杠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全行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卷 烟价格按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级烟草公司和卷烟工商企业三级管理,下级管理部门应 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监督。各级价格管理职能部门在管理卷烟价格时,要严格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管理。老牌号规格的卷烟,其调拨价格和批发价格保持相 对稳定。确需调整调拨价格的,由卷烟工业企业提出申请,省级烟草公司审核后报国 家烟草专卖局核准;确需调整批发价格的,由省级烟草公司征求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 所在省级烟草公司意见后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新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由卷烟 工业企业制定,并遵循以下原则:保持合理的利润率,其中,一类卷烟销售利润率不 得低于25%,二类卷烟销售利润率不得低于20%,三类卷烟销售利润率不得低于10%, 必须按国家烟草专卖局价格梯次化要求归档。新牌号规格卷烟的批发价格,按梯次化 标准归档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向全行业发布,各省级烟草公司及所属市、县级烟草公 司必须严格执行。实行卷烟价格目录管理,各省级烟草公司必须按国家烟草专卖局有 关政策规定建立本公司生产和经营所有卷烟牌号规格的价格目录,并将价格目录报国 家烟草专卖局价格管理职能部门备案。卷烟工商企业不得生产经营价格目录之外的卷 烟;凡通过中烟交易中心交易的卷烟,必须是经国家烟草专卖局价格管理职能部门核 准调拨价格的产品,未经核价的产品不得签订交易合同。 200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重新调整卷烟价格管理委员会,理顺管理体系,制 定卷烟价格管理办法,开展卷烟价格检查,并将价格管理工作纳入省烟草专卖局(公 司)系统2005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同年,利用全省销售信息网络,基本实现省烟 草专卖局(公司)对全省卷烟销售价格的计算机锁定工作。 三、新产品定价 1991年5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烟台卷烟厂生产的山东牌、蓬莱阁牌新规格 卷烟试销价格作出批复:山东牌,甲级、混合型、嘴25×(64+20)毫米、全包装卷烟, 出厂价2676.63元/箱,调拨价2732.98元/箱,全省统一批发价11.36元/条,零售价 1.25元/盒。蓬莱阁牌,乙一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硬条玻璃纸硬盒翻盖 玻璃纸卷烟,出厂价3541.13元/箱,调拨价3615.68元/箱,全省统一批发价15.00元/ 条,零售价1.65元/盒。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双马牌新规格卷烟价格:双马牌,甲 级、混合型、嘴25×(64+20)毫米、硬条玻璃纸硬盒翻盖玻璃纸卷烟,出厂价4512.50 元/箱,调拨价4607.50元/箱,全省统一批发价19.09元/条,零售价2.10元/盒。 1992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对青岛等17家卷烟厂、雪茄烟厂所产双马等13个牌号、 33个规格的卷烟价格作出批复。2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青岛等6家卷烟厂所产双 马等10个牌号、13个规格的卷烟价格进行明确统一。
图4-10 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连锁经营的卷烟销售专柜。 1993年4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关于价格 管理的规定》,规定卷烟新产品试销价格水平要与同一类别主销产品比价,生产企业 要有合理利润,成本利润率按5%以上掌握,遵循规格差价,贯彻质量差价原则,新产 品试销价格均须报省烟草专卖局审查批准。新产品试销一年期满,甲、乙级卷烟的计 税基础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征求所隶属市(地)烟草专卖局意见报省烟草专卖局审查后, 由省烟草专卖局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丙级以下卷烟和雪茄烟计税基础出厂价格由 省烟草专卖局批准,不需试销的产品,可直接申报计税基础出厂价格。7月,省烟草 专卖局(公司)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复双马等牌号新规格卷烟的价格,依照所批计税 基础出厂价,发布全省参考批发价和零售价。 199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的山东省卷烟新规格价格表 表4-11 单位:元/箱 ┌──┬───┬──┬───┬─────────┬────────────┬─────┐ │产地│牌号 │等级│烟型 │烟支规格 │包装规格 │基础出厂价│ ├──┼───┼──┼───┼─────────┼────────────┼─────┤ │青岛│双马 │甲级│混合型│嘴25×(64+20)毫米 │硬条玻璃纸硬盒翻盖玻璃纸│6044.00 │ │ ├───┼──┼───┼─────────┼────────────┼─────┤ │ │双马 │甲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 │硬条玻璃纸硬盒翻盖玻璃纸│5398.00 │ │ ├───┼──┼───┼─────────┼────────────┼─────┤ │ │双马 │甲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 │全包装 │4318.00 │ │ ├───┼──┼───┼─────────┼────────────┼─────┤ │ │大前门│乙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 │全包装 │1943.00 │ │ ├───┼──┼───┼─────────┼────────────┼─────┤ │ │大前门│乙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 │精装 │1598.00 │ └──┴───┴──┴───┴─────────┴────────────┴─────┘ 1994年5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菏泽卷烟厂生产的富尔特等新牌号、新规格 卷烟试销价格作出批复:甲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硬条玻璃纸硬盒翻盖玻 璃纸富尔特牌卷烟,出厂价3303元/箱,全省参考批发价16.36元/条,零售价1.80元/ 盒;乙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全包装二度梅牌卷烟,出厂价1790元/箱,全 省参考批发价8.91元/条,零售价0.98元/盒;丙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精 装金梦牌卷烟,出厂价(正式价)468元/箱,全省参考批发价2.41元/条,零售价0.27 元/盒。 1995年3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青州卷烟厂生产的荣事达牌、贵宾牌卷烟新产 品销售价格作出批复:甲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硬条透明纸硬盒翻盖透明 纸拉线荣事达牌卷烟,含税出厂价6757元/箱,最低批发限价28.55元/条,参考零售 价3.14元/盒;甲级烤烟型、嘴25×(64+20)毫米、硬条透明纸硬盒翻盖透明纸拉线贵 宾牌卷烟,含税出厂价6261元/箱,最低批发限价26.45元/条,参考零售价3.91元/盒。 9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滕州卷烟厂生产的孔府牌等四种新规格的卷烟试销价格 作出批复。 1995年滕州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试销)价格表 表4-12 ┌──┬────┬────┬────────────────────┬──┐ │牌号│规格 │出厂价 │全省统一 │备注│ │ │ │(元/箱) ├──────────┬─────────┤ │ │ │ │ │最低批发限价(元/条) │参考零售价(元/盒) │ │ ├──┼────┼────┼──────────┼─────────┼──┤ │孔府│84翻盖 │7474.15 │50.00 │6.00 │ │ ├──┼────┼────┼──────────┼─────────┼──┤ │顺航│84翻盖 │3236.24 │19.09 │2.10 │ │ ├──┼────┼────┼──────────┼─────────┼──┤ │金鼎│84翻盖 │3107.69 │18.18 │2.00 │红版│ ├──┼────┼────┼──────────┼─────────┼──┤ │金鼎│84全包装│2020.51 │11.82 │1.30 │红版│ └──┴────┴────┴──────────┴─────────┴──┘ 1996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青岛卷烟厂生产的泰山牌卷烟价格作出批复: 一类烤烟型、嘴25×(64+20)毫米、硬盒全包装泰山牌卷烟,销售出厂价12394元/箱, 全省最低批发限价61.18元/条,参考零售价6.73元/盒。8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 济南卷烟厂生产的新规格将军(金版)牌卷烟价格作出批复:一类烤烟型、嘴24.8× (62+22)毫米、硬盒全包装新规格将军(金版)牌卷烟,计税基础出厂价12820元/箱, 全省最低批发限价63.27元/条。9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东方等新牌号、新规格卷 烟试销价格作出批复。 1996年东方集团新牌号、新规格烤烟型卷烟(试销)价格表 表4-13 ┌───┬──┬─────────────┬────┬────┬──┐ │牌号 │等级│规格 │计税基础│全省最低│备注│ │ │ │ │出厂价 │批发限价│ │ │ │ │ │(元/箱) │(元/条) │ │ ├───┼──┼─────────────┼────┼────┼──┤ │东方 │一类│25×(64+20)毫米硬盒全包装 │17500 │398 │极品│ ├───┼──┼─────────────┼────┼────┼──┤ │东方 │一类│25×(64+20)毫米硬盒全包装 │14500 │120 │精品│ ├───┼──┼─────────────┼────┼────┼──┤ │八喜 │一类│25×(64+20)毫米硬盒全包装 │7500 │70 │ │ ├───┼──┼─────────────┼────┼────┼──┤ │八喜 │二类│25×(64+20)毫米硬盒全包装 │6250 │45 │ │ ├───┼──┼─────────────┼────┼────┼──┤ │青州 │二类│25×(64+20)毫米硬盒全包装 │6000 │38 │金 │ ├───┼──┼─────────────┼────┼────┼──┤ │时代 │三类│25×(64+20)毫米硬盒全包装 │5000 │30 │ │ ├───┼──┼─────────────┼────┼────┼──┤ │丰收 │三类│25×(64+20)毫米全包装 │3750 │22 │ │ ├───┼──┼─────────────┼────┼────┼──┤ │云门 │三类│25×(64+20)毫米全包装 │2750 │16 │ │ ├───┼──┼─────────────┼────┼────┼──┤ │好运来│三类│25×(64+20)毫米全包装 │2750 │15 │ │ └───┴──┴─────────────┴────┴────┴──┘ 1997年,为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价格报批管理,提高新产品成功率,省烟草 专卖局(公司)规定:各集团公司开发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价格必须报经省烟草专卖 局(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销售。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的卷烟,按其市场投放 量扣减该集团公司的生产计划。同年,共审批各类卷烟29种牌号、36个规格。 1999年5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价格审定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审批卷 烟新产品价格,制定《山东省烟草系统卷烟新产品价格申报审批控制管理办法》,明 确各类卷烟最低盈利水平控制标准和最低出厂控制标准,实行报价负责制。最低出厂 价控制标准为:硬盒翻盖(醋纤嘴棒)2000元/箱,硬盒翻盖(丙纤嘴棒)1800元/箱,全 包装(醋纤嘴棒)800元/箱,全包装(丙纤嘴棒)600元/箱,精装300元/箱,粗支250元/ 箱。规定工业环节、调拨环节统算盈利水平最低控制标准为:甲类卷烟每箱2000元以 上,乙类卷烟每箱200元以上,丙类卷烟每箱100元以上,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规定限 量生产的卷烟牌号另行确定。全省各类卷烟价格制定要坚持生产环节、二级调拨环节、 三级批发环节各环节实行顺价销售的原则,不允许倒挂销售和弄虚作假。 2002年4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山东省烟草系统卷烟价格管理办法》, 对新产品价格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卷烟新产品价格管理的监督体系等作出具体规定。 制定5个类别卷烟的成本费用控制标准、投入产出控制标准、卷烟交易价格最低控制 标准、具体控制标准。 2002年山东省烟草系统卷烟成本、投入产出、交易价格控制标准一览表 表4-14 ┌──┬─────────┬────┬────┬────┬────┐ │卷烟│卷烟厂每条 │工业环节│工业环节│商业环节│批零差率│ │类别│交易价格 │销售利润│成本费用│综合毛利│ │ │ │(不含增值税) │率 │利润率 │率 │ │ ├──┼─────────┼────┼────┼────┼────┤ │一类│100元以上 │25% │10%以上 │35%左右 │10% │ ├──┼─────────┼────┼────┼────┼────┤ │一类│70元NFDA1100元│18% │8%以上 │33%左右 │10% │ ├──┼─────────┼────┼────┼────┼────┤ │一类│50元NFDA170元 │16% │5%以上 │30%左右 │10% │ ├──┼─────────┼────┼────┼────┼────┤ │二类│30元NFDA150元 │15% │4%以上 │28%左右 │10% │ ├──┼─────────┼────┼────┼────┼────┤ │三类│15元NFDA130元 │14% │3%以上 │25%左右 │10% │ ├──┼─────────┼────┼────┼────┼────┤ │四类│10元NFDA115元 │8% │2%以上 │23%左右 │10% │ ├──┼─────────┼────┼────┼────┼────┤ │五类│10元以下 │2% │不亏损 │20%左右 │10% │ └──┴─────────┴────┴────┴────┴────┘ 2002年山东省烟草系统卷烟交易价格控制标准一览表 表4-15 单位:元/万支 ┌──────────┬───────────────┐ │包装规格 │最低卷烟厂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 ├──────────┼───────────────┤ │硬盒全包装(醋纤嘴棒)│660 │ ├──────────┼───────────────┤ │硬盒全包装(丙纤嘴棒)│575 │ ├──────────┼───────────────┤ │全包装(醋纤嘴棒) │471 │ ├──────────┼───────────────┤ │全包装(丙纤嘴棒) │385 │ ├──────────┼───────────────┤ │其他嘴烟 │286 │ ├──────────┼───────────────┤ │粗支卷烟 │213 │ └──────────┴───────────────┘ 2003年7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全省58个新牌号、新 规格卷烟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2003年山东省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表 表4-16 ┌──────┬──────┬──────────────┬────────┐ │生产企业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 │ ├──────┼──────┼──────────────┼────────┤ │济南卷烟厂 │将军(精品) │25×(62+22)毫米硬盒翻盖 │48.28 │ │ ├──────┼──────────────┼────────┤ │ │将军(国际) │25×(62+22)毫米硬盒翻盖 │44.83 │ │ ├──────┼──────────────┼────────┤ │ │将军(11mg) │25×(62+22)毫米硬盒翻盖 │28.03 │ │ ├──────┼──────────────┼────────┤ │ │灯塔 │25×(62+22)毫米硬盒翻盖 │77.88 │ │ ├──────┼──────────────┼────────┤ │ │齐鲁(薄荷型)│25×(62+22)毫米硬盒翻盖 │21.14 │ │ ├──────┼──────────────┼────────┤ │ │齐鲁(5mg) │25×(62+22)毫米硬盒翻盖 │21.38 │ │ ├──────┼──────────────┼────────┤ │ │大鸡(富贵) │25×(62+22)毫米硬盒翻盖 │18.19 │ │ ├──────┼──────────────┼────────┤ │ │大鸡(世纪) │25×(64+20)毫米软盒 │15.49 │ │ ├──────┼──────────────┼────────┤ │ │泉城 │25×(62+22)毫米硬盒翻盖 │41.38 │ ├──────┼──────┼──────────────┼────────┤ │华英烟草公司│希尔顿 │24.7×(61.5+22)毫米硬盒翻盖 │30.49 │ │ ├──────┼──────────────┼────────┤ │ │希尔顿(醇) │24.7×(61.5+22)毫米硬盒翻盖 │34.08 │ │ ├──────┼──────────────┼────────┤ │ │黑猫(特选) │24.7×(61.5+22)毫米硬盒翻盖 │30.5 │ │ ├──────┼──────────────┼────────┤ │ │黑猫(醇) │24.7×(61.5+22)毫米硬盒翻盖 │30.66 │ │ ├──────┼──────────────┼────────┤ │ │君子竹 │24.7×(61.5+22)毫米硬盒翻盖 │49.39 │ └──────┴──────┴──────────────┴────────┘ 续表 ┌─────┬───────┬───────────────┬────────┐ │生产企业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 │ ├─────┼───────┼───────────────┼────────┤ │滕州卷烟厂│孔府(16支精品)│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42.62 │ │ ├───────┼───────────────┼────────┤ │ │孔府(16支珍品)│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78.84 │ │ ├───────┼───────────────┼────────┤ │ │孔府(16支富贵)│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20.14 │ │ ├───────┼───────────────┼────────┤ │ │孔府(珍品)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80.35 │ │ ├───────┼───────────────┼────────┤ │ │顺航 │25×(64+20)毫米全包装条玻璃纸 │7.66 │ │ ├───────┼───────────────┼────────┤ │ │孔府(精品) │25×(64+20)毫米全包装 │27.57 │ │ ├───────┼───────────────┼────────┤ │ │孔府(新品) │25×(64+20)毫米全包装 │10.21 │ │ ├───────┼───────────────┼────────┤ │ │孔府(精品)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44.14 │ ├─────┼───────┼───────────────┼────────┤ │烟台卷烟厂│新品蓬莱阁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31.05 │ │ ├───────┼───────────────┼────────┤ │ │贵宾蓬莱阁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43.61 │ │ ├───────┼───────────────┼────────┤ │ │特醇大团圆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21.89 │ │ ├───────┼───────────────┼────────┤ │ │蓝金鹿 │25×(64+20)毫米全包装条玻璃纸 │7.13 │ │ ├───────┼───────────────┼────────┤ │ │蓬莱阁 │25×(64+20)毫米全包装条玻璃纸 │9.66 │ │ ├───────┼───────────────┼────────┤ │ │民丰 │25×(64+20)毫米全包装条玻璃纸 │7.23 │ ├─────┼───────┼───────────────┼────────┤ │青州卷烟厂│新品东方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68.97 │ │ ├───────┼───────────────┼────────┤ │ │八喜(金)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24.14 │ │ ├───────┼───────────────┼────────┤ │ │八喜(红) │25×(64+20)毫米全包装 │17.24 │ │ ├───────┼───────────────┼────────┤ │ │八喜(红)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48.28 │ │ ├───────┼───────────────┼────────┤ │ │八喜(特醇) │25×(64+20)毫米硬盒翻盖 │27.59 │ │ ├───────┼───────────────┼────────┤ │ │八喜(珍品) │25×(69+25)毫米硬盒翻盖 │206.9 │ │ ├───────┼───────────────┼────────┤ │ │青州(世纪) │25×(64+20)毫米全包装 │124.14 │ │ ├───────┼───────────────┼────────┤ │ │时代 │25×(64+21)毫米全包装条玻璃纸 │10.34 │ ├─────┼───────┼───────────────┼────────┤ │菏泽卷烟厂│绿牡丹(珍品) │24.5×(64+20)毫米硬盒翻盖 │47.2 │ │ ├───────┼───────────────┼────────┤ │ │绿牡丹(特醇) │24.5×(64+20)毫米硬盒翻盖 │22.6 │ │ ├───────┼───────────────┼────────┤ │ │绿牡丹(金) │24.5×(64+21)毫米硬盒翻盖 │12.6 │ │ ├───────┼───────────────┼────────┤ │ │春梅 │24.5×(64+22)毫米玻璃纸 │6.9 │ ├─────┼───────┼───────────────┼────────┤ │青岛卷烟厂│壹枝笔(新品) │24.5×(59+25)毫米硬盒翻盖 │141.03 │ └─────┴───────┴───────────────┴────────┘ 续表 ┌─────┬───────┬─────────────┬────────┐ │生产企业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 │ ├─────┼───────┼─────────────┼────────┤ │青岛卷烟厂│泰山(新品) │24.5×(64+20)毫米硬盒翻盖 │126.13 │ │ ├───────┼─────────────┼────────┤ │ │红锡包(新品) │24.5×(64+20)毫米硬盒翻盖 │44.31 │ │ ├───────┼─────────────┼────────┤ │ │宏图(新品) │24.5×(64+20)毫米硬盒翻盖 │49.11 │ │ ├───────┼─────────────┼────────┤ │ │蓝金鹿 │24.5×(64+20)毫米条玻璃纸 │8.28 │ │ ├───────┼─────────────┼────────┤ │ │清香哈德门 │24.5×(59+25)毫米硬盒翻盖 │17.93 │ │ ├───────┼─────────────┼────────┤ │ │醇香哈德门 │24.5×(59+25)毫米硬盒翻盖 │29.73 │ │ ├───────┼─────────────┼────────┤ │ │红锡包(康贵) │24.5×(54+30)毫米硬盒翻盖 │75.62 │ │ ├───────┼─────────────┼────────┤ │ │红金(红福) │24.5×(64+20)毫米全包装 │13.79 │ │ ├───────┼─────────────┼────────┤ │ │大前门 │24.5×(64+20)毫米条玻璃纸 │10.34 │ │ ├───────┼─────────────┼────────┤ │ │壹枝笔(华贵) │24.5×(64+21)毫米条玻璃纸 │40.19 │ │ ├───────┼─────────────┼────────┤ │ │壹枝笔(华贵绿)│24.5×(59+25)毫米硬盒翻盖 │51.72 │ │ ├───────┼─────────────┼────────┤ │ │壹枝笔(华贵红)│24.5×(59+25)毫米硬盒翻盖 │56.17 │ │ ├───────┼─────────────┼────────┤ │ │红金(新品) │24.5×(64+20)毫米全包装 │12.41 │ │ ├───────┼─────────────┼────────┤ │ │红金(新品) │24.5×(64+20)毫米硬盒翻盖 │15.17 │ │ ├───────┼─────────────┼────────┤ │ │哈德门(新品) │24.5×(64+20)毫米全包装 │12.76 │ │ ├───────┼─────────────┼────────┤ │ │哈德门(新品) │24.5×(64+20)毫米硬盒翻盖 │17.24 │ │ ├───────┼─────────────┼────────┤ │ │芬芳哈德门 │24.5×(59+25)毫米硬盒翻盖 │27.59 │ └─────┴───────┴─────────────┴────────┘ 说明:2003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