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其他机动车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34&rec=30&run=13

其他机动车包括摩托车、城市出租车等。
1978年前,摩托车是公务用车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摩托车在城市逐渐成为居民的个人交通工具。20世纪90年代,摩托车在全省得到普及,除了作为个人交通工具以外,在一些小城镇和乡村,摩托车也用于短途运送物品和营业性接送旅客,被群众称为“摩的”,是全省农村道路运输特色之一。
20世纪90年代初,山东省城市出租车首先出现在大城市,随后发展到中小城市。初期出租运输工具是微型面包车,出租车管理部门把这种微型面包车的外表统一喷涂黄色面漆,人们称这种出租车为“黄面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满街奔跑的“黄面的”,曾经是大、中城市的一道别样风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黄面的”逐步退出城市出租车市场。至2000年,全省共有出租客车45994辆,出租车基本是排量为1.6升的轿车,主要车型为桑塔纳、捷达、夏利等小型轿车,中小城市与县城还是以夏利、昌河等面的为主要车型(占总数的80%以上)。至2005年,城市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性能指标不断提高,逐渐向高级化方向发展。

图2-6 20世纪90年代被称为“黄面的”的微型面包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