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省道 (一)养护机制 1983年9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民办公助修建县乡公路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国道、省道、县道及在养乡道(纳入省计划)的养护和改造,采取民工建勤的形式,即公路管理机构与沿线社队签订合同,选取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操作技术的村民担任养路员。每千米油路定员1人,砂土、粒料干线公路2.5人。干线公路和运输繁忙的县道,实行专业工人与建勤代表工相结合的养路组织形式,逐步推行专业化养护。随着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各市(地)按照公路养护定员标准,按路线组建公路站和养护工区。民工建勤逐步改为小段包干、定额管理、联产计酬的经济责任制形式。1987年,全省养路工班统一更名为养路分站。 1987年8月,交通部制定《推行和完善公路养护经济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公路局全面推行“分级承包、目标管理、联产计酬、责任到人”的公路养护机制,并先后3次召开全省公路系统经济承包责任制经验交流会议,逐步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 同年10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道、省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民工建勤养护相结合的制度。1988年6月,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国道、省道主要由固定(合同制)专业工人养护,适当利用民工建勤采备砂石材料。同年11月21日,省交通厅印发《山东省公路分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内国道、重要省道由省交通厅管理;一般省道,由市(地)交通局(委、处)管理,国道、省道的具体修建、养护和路产、路权的维护,由市(地)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同时要求在高等级公路或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上从事养护作业的人员,应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至1988年底,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实行内部承包的占全部项目的100%。至1989年底,公路系统基本形成各个专业、各个方面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全部承包的局面。养护大中修工程按批准预算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二八分成。一般公路养护,分站、工班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97年,全省部分市(地)公路局推行公路养护公司制。菏泽、泰安、潍坊市公路局率先进行养护体制改革,养护管理实行市场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公路养护公司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内外关系理顺、宏观调控有力、运转灵活高效的管理新机制。1999年,公路养护公司制在全省推行。公路养护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基数核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养护公司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干线公路与桥涵的养护,要求必须确保完成承包养护路段的各项生产任务,确保承包养护路段的安全畅通,确保公司的资产保值、增值。 2001年起,全省公路系统开始合并小道班,建立大道班,合并小公路站,组建大公路站,为进一步把养护机制推向市场奠定基础。2003年5月,省公路局印发《全省公路养护运行机制改革意见(试行)》,要求根据交通部提出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企分开,管养分离,转换机制,减员增效”的改革思路,深化内部改革,推进养护运行机制的改革进程。 (二)管理措施 1984年,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对公路管理实行简政放权。各级公路部门设养护科、负责本级公路养护工作。1985年,公路养护实行好路率考核办法,按月、按季度对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组织开展“好路站和全优工班、养护队”评比活动。 1986年6月,省公路局印发《文明公路站检查评定办法(试行)》和《文明班(队)“四条标准”》。1987年5月,省公路局下发《通知》,制定文明公路段、公路局,文明公路管理站,文明工程队和文明养路分站、所、工班、队标准,并作出相关规定。 1988年,省公路局开展国道创建养护标准路段活动。1991年,全省好路率明显提高,国道为94.3%,省道为87.1%。 1992年,省公路局在全省公路系统开展“公路杯”竞赛活动。1995年,开展“十佳养路工(员)”评选及表彰活动。 1996年,省公路局印发《关于全省公路系统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活动的意见》,开展全省公路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 2001年2月,省交通厅公路局分别在东营、潍坊、威海3市召开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公路养护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机制创新促进养护管理”“科技创新实现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理念。同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市公路局养护工作目标,为全省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2002年,为规范公路养护管理,省交通厅公路局先后印发《山东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山东省公路站管理标准》和《关于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大中修工程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实行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以确保养护工程质量;对小修保养实行保养分离、定额管理、质量验收、计量支付,从而保证公路小修的及时性。 2003年,省交通厅公路局印发《山东省公路养护“三年大变样”考核办法》。年底,全省国省道干线路宅分家与标准路基治理率均达到100%,实施GBM工程1871.9千米,累计完成11201.3千米,占国省道干线里程的59.62%,建成文明样板路666千米,累计完成4844.3千米,建成经济开发大通道、当地品牌大通道、旅游大通道和迎宾大通道705.1千米,完成公路养护“三年大变样”目标。2003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视察山东时指出:“山东基础建设步伐加快,一批交通、通信、能源项目相继建成,特别是公路建设突飞猛进,成为全国最发达的省份之一,这个也不用解释,这一路走来,不是跑高速公路,就是跑国道,公路状况确实是今非昔比。” 同年,省交通厅公路局印发《关于全省公路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的意见》,对“公路养护质量杯”竞赛活动评比办法进行修改,强调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快实现公路养护的良性循环。 2004年,在实施公路养护“三年大变样”的基础上,省交通厅公路局进一步提出实施“五大养护工程”三年工作目标。“五大养护工程”:1.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以“消除隐患,珍爱生命”为主题,对国省道上的急弯陡坡、高填方等危险路段进行改造处理,确保行车安全,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快危窄桥改造步伐,全面提高干线公路的行车安全水平。2.文明样板示范工程。塑造山东公路养护标准高、设施全的畅、洁、绿、美新形象。3.公路养护畅通工程。切实体现“服务经济、奉献社会”和“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保障公路畅通”的宗旨,切实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避免水对路基、路面及构造物的损害。4.科学养路创新工程。树立“以科技创造促进公路养护发展”观念,加大公路养护科技投入,倡导科学养路,强化创新意识,使全省公路养护工作科技含量明显提高。5.养护管理信息工程。优化管理手段,实现网上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进程。同时,印发《五大养护工程检查考核办法》。年底,全省公路系统完成“五大养护工程”投资4.39亿元,路容路貌明显改观。 2001-2005年,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投入资金40亿元,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12768千米,安保工程2751千米,危窄桥改造616座。建设GBM工程11313千米,绿化干线公路10840千米,建成文明样板示范工程6265千米,204国道山东段建成国家级文明样板路。2005年,全省公路综合好路率由2000年的85.47%提高至2005年的88.76%,其中,国道养护里程3218.6千米,好路率96.3%;省道养护里程15106.5千米,好路率88%。在2005年全国公路养护大检查中,山东省获综合评分第一名,展示了公路强省的形象。 (三)公路桥梁养护 1991年2月,交通部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规定了桥梁养护分级负责制度。 1993年4月,省公路局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山东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桥梁养护管理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省、市、县三级负责制;桥梁检查采取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三种方式;桥梁养护工作由养路分站(道班)、县公路管理站(局)、市(地)公路管理段(局)负责实施;省、市、县公路管理部门及分站(道班)分别建立桥梁技术档案。 1996年3月,交通部发布《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对1986年起施行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85)进行修订。对立体交叉的排水、通信,平面交叉的通信和规定警告标志和梁、拱、墩台的恒载裂缝最大限值作出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级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五类,不同等级桥梁的养护措施是: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善。特大桥、大桥大修一般先应经过技术专家技术鉴定后,提出桥梁大修方案,论证后再确定施工单位。 2000年起,公路桥梁养护按照《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通过评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四)高速公路养护 2001年1月1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施行。同年8月,交通部印发《2001年度全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实施方案》,检查内容分为路况、管理规范化、用户满意程度和综合评价四部分。检查满分为1000分,按评分标准采用扣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其中路况部分为400分,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路面状况指数PCI,路面不清洁有杂物,标志不齐全,标线不清晰,安全设施破损、不完善,护栏、标志不洁、腐蚀严重,绿化管理不良或空白地段,构造物破损;桥头、涵顶有明显跳车,排水不良、防护设施养护不善均作为扣分标准。 2002年12月,交通部印发《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养护质量分为优、良、中、次、差5个等级。要求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应经常保持在良级(80分)以上。针对高速公路建成服役已达10年或遭遇超载车辆严重危害等情况,除严格限制、处罚超载车辆外,2004年,省交通厅公路局印发《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对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小修保养、桥梁养护、绿化、安全施工等加强规范管理,做到修补坑槽不过夜,实现高速公路365天无坑槽。 二、农村公路养护 1986年,全省县公路养护里程14234.9千米,乡公路养护里程6727.4千米。 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规定县道由县(市、区)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1988年6月,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县道是指具有全县(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的公路;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同年11月,省交通厅印发《山东省公路分级管理暂行办法》(198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县道由县级交通局负责管理;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自建自养自管。县道规划由市(地)交通局(委、处)编制,乡道规划由乡镇政府编制。 县乡公路保养经费由各市(地)交通局按照养护里程拨给。1986-1990年为1000元/千米;1990年起,县级公路为2000元/千米,乡级公路为1500元/千米,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所组织实施。村路由各乡镇政府和各村委会负责养护和管理,经费自行解决。 1994年,各市(地)交通局对所属县乡公路进行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重要县道由县(市、区)交通局负责,一般县道和乡道由公路沿线乡镇和人民群众负责,采取群众养护和专业养护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县乡公路的养护。1995年底,全省县级公路总里程16778.1千米,好路率82.5%;乡级公路总里程17734.2千米,好路率73.9%。 1996年起,省交通厅加大对县乡公路的养护力度,要求每2千米~4千米配备1名养路员,由县(市、区)组建专业养护队伍,签订养护管理及安全合同,实行养护质量责任制。并在各市范围内推广“两保四化三落实”(“两保”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确保公路绿化美化,“四化”即养护作业科学化、养护管理规范化、养护任务具体化、养护质量标准化,“三落实”即养护机构人员要严格落实、养护经费和养路人员待遇要严格落实、养护管理的考核及奖惩要严格落实)和“三统五定一包三挂钩”(“三统”即主要道路统养、养护人员统管、养护资金统筹,“五定”即定路段、定养护人员、定责任、定奖励、定费用,“一包”即包养管质量,“三挂钩”即养护管理与经费挂钩、与工资待遇挂钩、与年底评比挂钩)等养护模式,全省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02年,省交通厅印发《县乡公路养护质量标准》,要求各县(市、区)成立县道养护道班,对县道实行长期专业化养护。同年,省交通厅公路局印发《山东省县道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2003年11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县乡公路养护情况进行检查。 2005年,农村公路养护基本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省各县(市、区)公路养护工作均实现机构、人员、资金、制度“四落实”,广大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大部分村街设有专人配合养路工做好清扫、修补等日常养护工作;实施重型车辆的限行措施,有效防止了因超限车辆绕行农村公路造成的损坏;大力实施预防性养护,农村公路路况明显改善,大大方便了群众出行。 三、专用公路养护 1986年,全省专用公路通车里程1191.8千米,其中东营市胜利油田专用公路里程最多。1990年,胜利油田专用公路里程为1175.5千米。胜利油田指挥部主要负责东营地区及河口油区公路的养护,其他各大油区对所使用的公路自行养护。1992年,胜利油田专门成立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制定《胜利油田专用公路维护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生产,服务社会”的方针,积极开展油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集中力量建设、改造了一批骨干公路,使专用公路由“普及型”“数量型”逐步向“高等级”“质量型”转变,部分专用公路已与省道接轨,成为省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全省专用公路总里程3565.6千米,分布情况为:济南市113.2千米,青岛市20.9千米,淄博市143千米,枣庄市64千米,东营市2035.5千米,烟台市125.3千米,潍坊市168.1千米,济宁市97.7千米,泰安市32.4千米,日照市12.2千米,莱芜市79.6千米,滨州市257千米,德州市378.9千米,临沂市13.3千米,菏泽市24.5千米。其中,一级公路44.7千米,二级公路308.2千米,三级公路998.1千米,四级公路2214.6千米。铺装路面1920千米,简易铺装路面1553.1千米,未铺装路面92.5千米。桥梁408座13142.5米,其中,大桥15座2668.7米,中桥82座4526.6米,小桥311座5947.2米。聊城、威海两市无专用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