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专项价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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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价格检查主要针对某一领域或某一行业存在的突出价格矛盾和问题,由国家或省级政府物价部门统一部署实施。1997-2005年,围绕“清费、治乱、减负”,全省重点对交通、工商、卫生、电力、农资等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对维护价格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1997年春播期间,全省农资市场乱涨价现象比较严重,农民反映强烈。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通知》要求,先后两次对农资市场价格开展专项检查。第一次价格专项检查是以化肥、农用柴油等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为重点,全省派出检查人员1000余名,组成260个检查组,检查农用生产资料经营单位1860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8起,实施经济制裁330万元。第二次价格专项检查是以柴油等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为重点,全省组织检查人员897人,检查组282个,对261个成品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实施经济制裁1703万元,全部收缴入库。7-11月,省物价局对山东省辖区内各铁路分局、站、段的价格及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以超收仓储费、搬运费、过磅费、重复收取代办托运服务费等违价问题。全省抽调检查人员300名,检查站、段25个,查处违价案件150余件,违价金额2800万元。1997年10月至1998年1月,全省组织开展物价大检查,检查重点:交通、劳动、工商、环保、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系统的收费行为;药品生产、经营及医疗单位药品价格的执行情况,包括药品整改前后各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医疗卫生、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商店、宾馆的暴利、价格欺诈行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全省抽调1428人,组成496个检查组,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5432件,实施经济制裁10596.54万元,其中,没收非法所得6522.31万元,退还用户3739.14万元,罚款335.09万元。
1998年,全省先后开展药品价格和粮食价格专项检查。1-8月,对1997年9月20日国家和省管理药品价格公布后的价格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全省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6个,药品经营企业195个,医疗单位2827个,实施经济制裁2135.14万元,收缴入库818.64万元。7-9月,为保证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政策落到实处,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及所属未独立核算的粮食加工厂对稻谷、小麦、玉米、大豆4种粮食的定购价、保护价、原粮和成品粮售价等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省、市、县三级政府物价部门共成立检查组318个,参加检查人员932人,检查粮食收储单位1466个,发现违纪单位89个,实施经济制裁104.48万元,其中,没收非法所得98.37万元,退还用户4.4万元,罚款1.71万元。

图4-1 2003年6月,桓台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在粮食收购现场检查粮食收购价格执行情况

1999年,全省先后开展药品价格、证券机构中介服务收费和电信资费专项检查。9-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全省所有从事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全省抽调检查人员878人次,检查各类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单位近2000个,查处各类药品价格违法案件1316件,实施经济制裁1733.33万元。9-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券机构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自1998年1月1日起证券机构收费情况及与证券机构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有效遏制证券服务机构乱收费现象,规范了其收费行为。同年12月至2000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信资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公用电话及代办点、互联网、出租电话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电信资费政策的情况。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除济南、烟台、潍坊、临沂、菏泽外,市(地)经营的单位由省物价局直接检查,其他单位由各市(地)物价局组织检查。全省组成365个检查组,查处违法案件252件,收缴罚没款2051.8万元。
2000年,全省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医疗及药品经营单位20个,查处各类药品价格违法案件18件,价格违法所得400多万元。3-7月,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电力公司部署,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全省抽调检查人员956人,组成检查组165个,采取下查一级的办法,检查电力经营单位1023个,查处违法案件686件,查处违价金额4.88亿元。
2001年,全省先后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频率占用费收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性收费专项检查。4-12月,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以农村电价和农村电网改造收费为检查重点,派出检查人员1260名,组成检查组442个,检查单位918个,查处违价金额7000余万元。5-8月,开展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是所有从事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的企业(含“三资”企业)、营销代理机构、各级医疗单位(含对外营业的部队医院)及参与收费和审批价格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价格及政府统一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越权制定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扩大政府定价范围、提高价格浮动幅度,以及采取价格歧视、价格干预等手段搞地方保护,借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整改之机巧立名目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全省组织检查人员943人,组成检查组292个,检查医疗生产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883个,查处违价案件965件,收缴入库226.52万元。4-9月,省物价局和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全省频率占用费收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违规的频率占用费收取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检查单位36个,收缴入库频率占用费7000万元。7-9月,省物价局和省交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经营性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是: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超越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继续执行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越权批准收费等行为。全省抽调检查人员552人,组成检查组200个,检查单位592个,查处违价金额2252.58万元。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全省粮价专项检查,对7个粮食收储企业和部分县级粮食局所属企业进行检查,收缴罚没款27万元。

图4-2 2003年防治非典期间,德州市物价部门检查人员在检查药品价格

2002年,全省重点开展经济适用房价格专项检查、农村电价执行情况和电网改造收费情况专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3月,全省开展经济适用房价格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开发商出售前是否报请政府物价部门批准,是否执行国家的有关价格政策以及有无违规收费行为等。省物价检查所派出检查组,重点对德州市的12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检查。4-6月,省物价局开展全省农村电价执行情况和电网改造收费情况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简称“两改”)完成地区实行城乡同网同价情况,国家计委和省物价局已批复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贯彻执行电价情况;“两改”完成地区实行电价公开、抄表到户情况,“两改”未完成地区省级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电价执行的情况;越权制定价格(收费)及擅自提高政府定价、价外加价等违价情况。全省抽调检查人员651名,组织检查组251个,检查单位8937个,实施经济制裁1663.8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433.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0.6万元,罚款20万元。10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查处违价金额850万元,并会同省纠风办、省卫生厅赴青岛、日照、济宁、济南市进行督导,加大对医院罚没款催交工作的力度,遏制了医院药品乱加价以及医疗服务乱收费行为。
2003年1-5月,省物价局开展全省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农业供水、供电价格和农机服务、农民建房、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全省共检查单位1338个,实施经济制裁171.75万元。9月,省物价局联合各市物价局开展市级供电公司电价电费情况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清退非法所得1890万元。
2004年,全省先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粮食、化肥运输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殡葬行业收费及相关商品价格专项检查,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电力行业价格专项检查,电煤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2-4月,省物价局开展全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主要检查化肥、农用柴油等主要农资产品价格执行情况;涉农收费主要检查农村中小学教育、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收费,针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以及检验、检疫的各种乱收费等。全省抽调检查人员1362人,组成检查组425个,检查单位3980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27件,退还用户1640万元,收缴入库320万元。3月,对铁路运输企业及多种经营企业自2003年以来粮食、化肥运输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4-5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全省殡葬行业收费及相关商品价格专项检查。针对民政部门殡仪馆、殡葬服务公司、殡葬管理所等单位垄断经营、牟取暴利行为,尤其是对收费标准畸高、项目繁多的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清理、整顿,规范其收费行为。4-6月,全省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省检查单位1947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74件,实施经济制裁637.89万元,退还用户73.86万元,上缴财政564.03万元。7-10月,全省开展电力行业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落实国家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行业试行的差别电价政策以及“三统一”政策(即统一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统一火电厂上网电价的发电利用小时,统一超发电量电价)执行情况,对违反国家规定,利用电价改革和供电紧张之机,采取各种名目和手段乱加价、乱收费和擅自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等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注重解决城乡结合部电价乱的问题,加大趸售电价查处力度。全省组织检查组205个,检查企业和单位500多个,查处违价金额46469.75万元。8月,省物价局开展电煤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电煤生产、流通环节;承运电煤的铁路运输企业;所有涉及电煤收费的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对不执行国家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超过规定价格和差价率销售等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开展检查,确保煤炭、电力生产正常进行。

图4-3 2004年9月,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获第五届全国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考核评比优秀奖

2005年,全省先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电信和邮政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1-4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化肥、种子、农用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批发(港口交货)和零售环节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情况。省物价局组织对济南、青岛等10个市的20家化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循环式交叉检查。全省抽调检查人员810人次,组成检查组232个,检查单位2472个,实施经济制裁2600多万元,退还用户2100多万元。同时,开展全省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卫生医疗收费、农民建房收费以及农民进城务工收费进行检查。8-11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全省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成品油价格以及囤积成品油的不法行为,维护了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10-12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省物价局负责检查省(部)属医院及部队驻济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属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市、县物价局负责检查市、县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省物价局对济宁、泰安市进行抽查,并组织济南、淄博、东营、日照、临沂、威海市进行循环交叉检查。全省组成检查组325个,检查单位1995个,查处违法案件1824件,实施经济制裁1835.6万元,退还用户85.2万元,上缴财政1750.4万元。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全省电信、邮政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是经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公用电话、互联网、出租线路、邮政价格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电信、邮政价格政策的情况。省物价检查所负责检查移动、联通、网通各市分公司(含区、县),各市电信、铁通分公司、邮政系统由各市物价局负责检查。全省查处违法案件112件,违价金额1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