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府价格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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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以及国家有关价格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等,是政府物价部门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法定依据。凡是被列入政府价格管理目录的商品或服务的项目,大都具有垄断性、公益性、资源稀缺性。随着市场经济及市场价格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政府价格管理目录也随之不定期地予以调整、变动。

    一、山东省定价目录
    2002年6月29日,省物价局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进一步明确放开了部分竞争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在工程供水、公用事业、房地产、医疗、教育、专业服务、游览参观点等价格定价方面,加大了对市、县(市、区)政府物价部门的授权力度,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与1992年目录相比,省及省以下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由77种(类),减少归并为15种(类)。初步匡算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实行政府定价的比重,分别由1992年的5%、13.9%和15.5%缩小到2.5%、5%和10%左右,据统计,在全省GDP总额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比重达到90%以上,一个以市场调节为主体,省、市、县三级政府物价部门合理分权、职责明确的价格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2002年山东省定价目录
表1-3
┌────┬─────────┬─────┬──────────────┬────┐
│品名    │定价内容          │ 定价部门 │定价范围                    │备注    │
├────┼─────────┼─────┼──────────────┼────┤
│        │储备粮食、食用植物│国家计委  │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企业收    │        │
│重要    │油(料)、棉花的收│会同有关  │储的中央储备粮食,中央储    │        │
│的储    │购价格和销售价格,│部门      │备食用植物油(料)、中央    │        │
│备物    │储备食糖竞卖底价,│          │储备棉花、食糖、厂丝,国    │        │
│资      │储备石油的出厂价格│          │家储备用原油、成品油,中    │        │
│        │和出库价格,储备化│          │央救灾储备化肥等            │        │
│        │肥入库和出库价格,├─────┼──────────────┼────┤
│        │储备厂丝收购价格和│省物价局  │省级储备、救灾物资          │        │
│        │销售价格          │会同有关  │                            │        │
│        │                  │部门      │                            │        │
│        │                  ├─────┼──────────────┼────┤
│        │                  │          │市级储备、救灾物资          │授权市人│
│        │                  │          │                            │民政府定│
│        │                  │          │                            │价      │
├─┬──┼─────────┼─────┼──────────────┼────┤
│  │烟叶│收购价格          │国家计委  │烟叶中准级收购价格由国家计委│        │
│  │    │                  │会同有关  │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其他│        │
│  │    │                  │部门      │具体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        │
│  │    │                  │          │草专卖局会同国家计委制定    │        │
│  ├──┼─────────┼─────┼──────────────┼────┤
│  │    │食盐出厂价格、批发│国家计委  │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        │
│  │    │价格              │会同有关  │业                          │        │
│  │    │                  │部门      │                            │        │
│专│    ├─────────┼─────┼──────────────┼────┤
│营│ 盐 │食盐销售价格,两碱│省物价局  │省内各盐场食盐出厂价格、批发│        │
│及│    │以外工业用盐供应基│          │价格、全省食盐零销价格,两碱│        │
│特│    │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          │销售以外工业用盐供应基准价格│        │
│殊│    │                  │          │及浮动幅度                  │        │
│商├──┼─────────┼─────┼──────────────┼────┤
│品│    │出厂基准价格及幅度│国家计委会│民爆行业所有生产企业        │        │
│和│    │                  │同有关部门│                            │        │
│服│    ├─────────┼─────┼──────────────┼────┤
│务│民爆│                  │          │                            │        │
│  │器材│仓储、运杂费等流通│省物价局  │民爆行业经销企业。省制定作价│        │
│  │    │费率或销售价格    │          │原则、作价办法              │        │
│  ├──┼─────────┼─────┼──────────────┼────┤
│  │    │销售价格、收费标准│省物价局  │垄断经营以及竞争不充分的商品│非全省范│
│  │    │                  │          │和服务                      │围的授权│
│  │部分│                  │          │                            │市人民政│
│  │特殊│                  │          │                            │府定价  │
│  │商品│                  │          │                            │        │
│  │和服│                  │          │                            │        │
│  │  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续表

┌────┬─────────┬─────┬──────────────┬─────┐
│品名    │定价内容          │ 定价部门 │定价范围                    │备注      │
├─┬──┼─────────┼─────┼──────────────┼─────┤
│重│    │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国家计委  │合成氨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          │
│要│部分│幅度,港口结算价格│          │大型氨肥企业生产尿素、硝酸铵│          │
│农│化肥│                  │          │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有经 │          │
│业│    │                  │          │营资格的企业按照中央进口配额│          │
│生│    │                  │          │进口的化肥港口结算价格      │          │
│资│    │                  ├─────┼──────────────┼─────┤
│料│    │                  │省物价局  │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合成氨企│          │
│  │    │                  │          │业生产尿素硝酸铵,有经营资格│          │
│  │    │                  │          │的企业按照省进口配额进口的化│          │
│  │    │                  │          │肥港口结算价格              │          │
│  ├──┼─────────┼─────┼──────────────┼─────┤
│  │主要│收购、销售价格    │省物价局会│定价范围为小麦、玉米、棉花及│          │
│  │农作│                  │同有关部门│名、优、新品种等。省制定作价│          │
│  │物种│                  │          │原则、作价办法,经营者按照作│          │
│  │子  │                  │          │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购销价格│          │
├─┴──┼─────────┼─────┼──────────────┼─────┤
│工      │出库(渠道)价格  │国家计委  │中央直属水库及跨省水库、干渠│          │
│程      │                  │          │及河道                      │          │
│用      ├─────────┼─────┼──────────────┼─────┤
│水      │供水价格          │省物价局会│引黄、省属及跨市水利工程    │          │
│        │                  │同有关部门│                            │          │
│        │                  │          ├──────────────┼─────┤
│        │                  │          │省定价以外大型及中型水利工  │授权县人民│
│        │                  │          │程                          │政府定价  │
│        │                  │          ├──────────────┼─────┤
│        │                  │          │农业用水到户价格            │授权县人民│
│        │                  │          │                            │政府定价  │
└────┴─────────┴─────┴──────────────┴─────┘

续表

┌─────┬─────────┬────┬────────────────┬──────┐
│品名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定价范围                        │备注        │
├─┬───┼─────────┼────┼────────────────┼──────┤
│  │天然气│出厂价格          │国家计委│陆上油气田天然气                │            │
│  ├───┼─────────┼────┼────────────────┼──────┤
│  │电    │未实行竞价的上网电│国家计委│未实行竞价上网、由省及省以上电网│            │
│  │力    │价                │        │统一调度的独立发电企业的电量。电│            │
│  │      │                  │        │力体制改革后,上网电价在市场竞争│            │
│部│      │                  │        │中形成,政府不再审批            │            │
│分│      ├─────────┤        ├────────────────┼──────┤
│能│      │销售电价          │        │省及省以上电网销售电量。电力体制│            │
│源│      │                  │        │改革后,政府主要监管高压输电价格│            │
│  │      │                  │        │和低压配电价格                  │            │
│  │      ├─────────┼────┼────────────────┼──────┤
│  │      │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省物价局│中央定价以外的、未实行竞价上网的│            │
│  │      │                  │        │发电、供电企业电量。电力体制改革│            │
│  │      │                  │        │后,电价定价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
│  │      │                  │        │行                              │            │
├─┼───┼─────────┼────┼────────────────┼──────┤
│  │城市│销售价格          │省物价局│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其他用水│授权市、县人│
│  │供水  │                  │        │(含回用水、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民政府定价  │
│  │      │                  │        │价格                            │            │
│  │      ├─────────┤        ├────────────────┼──────┤
│  │      │污水处理费标准    │        │辖区内污水处理收费              │授权市人民政│
│  │      │                  │        │                                │府定价      │
│重├───┼─────────┼────┼────────────────┼──────┤
│要│供热  │销售价格          │省物价局│辖区内供热企业                  │授权市、县人│
│公│      │                  │        │                                │民政府定价  │
│用├───┼─────────┼────┼────────────────┼──────┤
│事│城市│销售价格          │省物价局│管道燃气                        │授权市、县人│
│业│燃气  │                  │        │                                │民政府定价  │
│  ├───┼─────────┼────┼────────────────┼──────┤
│  │城市│价格和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城市公交(含轮渡、客船)票价、出│授权市、县人│
│  │交通  │                  │        │租车租费及相关收费,停(看)车  │民政府定价  │
│  │      │                  │        │费、进城洗车费                  │            │
│  ├───┼─────────┼────┼────────────────┼──────┤
│  │环境  │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非经营性环卫收费                │            │
│  │卫生  │                  │        ├────────────────┼──────┤
│  │      │                  │        │经营性环保收费                  │授权市、县人│
│  │      │                  │        │                                │民政府定价  │
│  ├───┼─────────┼────┼────────────────┼──────┤
│  │有线电│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初装费、收视费等                │            │
│  │视业务│                  │        │                                │            │
└─┴───┴─────────┴────┴────────────────┴──────┘

续表

┌────┬─────────┬────┬────────────────┬──────┐
│品名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定价范围                        │备注        │
├────┼─────────┼────┼────────────────┼──────┤
│军品    │出厂价格          │国家计委│武装力量用装备及配套产品,军粮  │            │
│        │                  │        │(军供价格和补贴结算价格),供军│            │
│        │                  │        │队用成品油。具体目录另行公布    │            │
├─┬──┼─────────┼────┼────────────────┼──────┤
│  │粮食│定购粮食收购价格、│省物价局│订购任务以内小麦、玉米、粳稻的定│            │
│重│    │粮食收购保护价格  │会同有关│购价格,定购任务以外小麦的收购保│            │
│要│    │                  │部门    │护价                            │            │
│农├──┼─────────┼────┼────────────────┼──────┤
│产│蚕茧│蚕茧鲜茧收购基准价│省物价局│经省认定的收购企业收购、供应桑蚕│            │
│品│    │格及浮动幅度,干茧│会同有关│茧                              │            │
│  │    │供应基准价格及浮动│部门    │                                │            │
│  │    │幅度              │        │                                │            │
├─┼──┼─────────┼────┼────────────────┼──────┤
│部│集体│补偿标准          │省物价局│征用的集体土地                  │            │
│分│土地│                  │会同有关│                                │            │
│房│    │                  │部门    │                                │            │
│地├──┼─────────┼────┼────────────────┼──────┤
│产│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省物价局│省直管公用住宅和经营用房租金    │            │
│  │    │迁安置补偿价格及补│会同有关├────────────────┼──────┤
│  │    │助费用标准        │部门    │其他公用住房和政府直管经营用房租│授权市、县人│
│  │    │                  │        │金,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及浮动幅│民政府定价  │
│  │    │                  │        │度,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价格及补助费│            │
│  │    │                  │        │标准                            │            │
│  ├──┼─────────┼────┼────────────────┼──────┤
│  │物业│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省物价局│省直机关院内物业管理收费        │            │
│  │管理│                  │会同有关├────────────────┼──────┤
│  │    │                  │部门    │辖区内物业管理收费              │授权市、县人│
│  │    │                  │        │                                │民政府定价  │
└─┴──┴─────────┴────┴────────────────┴──────┘

续表

┌────┬─────────┬─────┬──────────────┬────┐
│品名    │定价内容          │ 定价部门 │定价范围                    │备注    │
├────┼─────────┼─────┼──────────────┼────┤
│重要    │管道运输及杂项收费│国家计委及│国家铁路、国家控股合资(合  │        │
│交通    │,港口收费,民航运│有关部门  │作)铁路;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        │
│运输    │输价格及折扣幅度(│          │口及所有对外开放港口;民用机│        │
│        │含机场收费),铁路│          │场、军民合用机场收费、国内航│        │
│        │客货运输价格及杂项│          │线及国际航线国内段航空运输价│        │
│        │作业收费标准      │          │格;国内管道运输杂项收费包括│        │
│        │                  │          │与管道运输相关的装车费、储油│        │
│        │                  │          │费、中转代办费              │        │
│        ├─────────┼─────┼──────────────┼────┤
│        │公路旅客运输基本运│省物价局会│公路旅客运输运价,地方铁路运│        │
│        │价及浮动幅度,地方│同有关部门│价,铁路专用线和共同铁路运价│        │
│        │铁路运价          │          │                            │        │
│        ├─────────┼─────┼──────────────┼────┤
│        │交通运输服务收费标│省物价局会│铁路延伸服务中央定价以外部分│        │
│        │准                │同有关部门│收费、联运部分服务收费,车  │        │
│        │                  │          │站、机场和地方港口收费      │        │
│        ├─────────┼─────┼──────────────┼────┤
│        │通行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会│省内收费路、桥、隧道        │        │
│        │                  │同有关部门│                            │        │
├─┬──┼─────────┼─────┼──────────────┼────┤
│医│药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国家计委  │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疗│    │药品、国家统一收购│          │的甲类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        │
│和│    │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          │垄断性的少量特殊用品        │        │
│药│    │孕药具的出厂价格(│          │                            │        │
│品│    │口岸价格),其他药│          │                            │        │
│  │    │品的零售价        │          │                            │        │
│  │    ├─────────┼─────┼──────────────┼────┤
│  │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省物价局  │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  │    │药品的批发价、零售│          │的中央定价以外的乙类药品、省│        │
│  │    │价,其他药品的零售│          │调剂进入医保目录药品及中药饮│        │
│  │    │价格              │          │片                          │        │
└─┴──┴─────────┴─────┴──────────────┴────┘

续表

┌─────────┬───────────────────────────┬──────────┬────────────────────────────────────────────────────┬─────────┐
│品名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定价范围                                                                                                │备注              │
├─────┬───┼───────────────────────────┼──────────┼────────────────────────────────────────────────────┼─────────┤
│医疗和药品│医院  │零售价格                                              │省物价局            │医疗机构大输液,指定的13家医疗单位自制剂                                                                │                  │
│          │自制剂│                                                      │                    ├────────────────────────────────────────────────────┼─────────┤
│          │      │                                                      │                    │其他医疗单位自制剂                                                                                      │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
│          ├───┼───────────────────────────┼──────────┼────────────────────────────────────────────────────┼─────────┤
│          │临床  │供应价、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全省各血站的供应价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                  │
│          │用血  │                                                      │                    │                                                                                                        │                  │
│          ├───┼───────────────────────────┼──────────┼────────────────────────────────────────────────────┼─────────┤
│          │医疗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计划生育技术服│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部、省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
│          │服务  │务标准                                                │                    ├────────────────────────────────────────────────────┼─────────┤
│          │      │                                                      │                    │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
├─────┼───┼───────────────────────────┼──────────┼────────────────────────────────────────────────────┼─────────┤
│教育      │教材  │印张中准价及浮动幅度                                  │国家计委            │中小学和大中专教材。国家计委制定印张中准价及浮动幅度,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小学课本印张单价和零售价  │                  │
│          │      │                                                      │                    │格                                                                                                      │                  │
│          │      ├───────────────────────────┼──────────┼────────────────────────────────────────────────────┼─────────┤
│          │      │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                                    │省物价局            │中小学课本                                                                                              │                  │
│          ├───┼───────────────────────────┼──────────┼────────────────────────────────────────────────────┼─────────┤
│          │教育  │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义务教育收费,大中专教育收费,职工教育收费,中外合作办学学历教育收费,省属以上高中、行政拨款的幼儿园收  │                  │
│          │收费  │                                                      │                    │费,招生考试收费,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法定培训及省级以上单位其他各种培训班收费                    │                  │
│          │      │                                                      │                    ├────────────────────────────────────────────────────┼─────────┤
│          │      │                                                      │                    │省以下的高中、行政拨款的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初中和小学(不 │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
│          │      │                                                      │                    │含私立学校)收费,省以下事业单位、社团举办的法定培训以外的各种培训班收费                                 │                  │
└─────┴───┴───────────────────────────┴──────────┴────────────────────────────────────────────────────┴─────────┘

续表

┌───────────┬────────────────┬────────────┬────────────────────────────────────────────────────┬────────────────────────────────┐
│品名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定价范围                                                                                                │备注                                                            │
├───────┬───┼────────────────┼────────────┼────────────────────────────────────────────────────┼────────────────────────────────┤
│邮政、电信业务│邮政  │邮政基本业务收费                │国家计委                │邮政基本业务资费范围包括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包裹、报刊发行、邮政汇款、特快专递、机要邮件的服务价格    │                                                                │
│              │业务  ├────────────────┼────────────┼────────────────────────────────────────────────────┼────────────────────────────────┤
│              │      │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                │邮政基本业务以外的延伸服务收费                                                                          │                                                                │
│              ├───┼────────────────┼────────────┼────────────────────────────────────────────────────┼────────────────────────────────┤
│              │电信  │电信基本业务收费                │信息产业部              │电信基本业务资费范围包括固定网络长途及本地电话、移动电话等服务价格                                      │                                                                │
│              │业务  ├────────────────┼────────────┼────────────────────────────────────────────────────┼────────────────────────────────┤
│              │      │地方性电信资费、增值电信业务资费│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物价局│地方性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                                                                            │                                                                │
├───────┼───┼────────────────┼────────────┼────────────────────────────────────────────────────┼────────────────────────────────┤
│重要专业服务  │金融结│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国家计委                │各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机构结算手续费,全国性证券交易机构的交易手续费、席位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席位费等  │                                                                │
│              │算和交│                                │                        │。不包括利率、汇率                                                                                      │                                                                │
│              │易服务│                                │                        │                                                                                                        │                                                                │
│              ├───┼────────────────┼────────────┼────────────────────────────────────────────────────┼────────────────────────────────┤
│              │工程勘│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投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                                                                │
│              │察设计│                                │                        │                                                                                                        │                                                                │
│              │服务  │                                │                        │                                                                                                        │                                                                │
│              ├───┼────────────────┼────────────┼────────────────────────────────────────────────────┼────────────────────────────────┤
│              │部分中│收费项目和标                    │国家计委、省物价局      │中介服务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垄断、强制性的服  │定价范围内国家计委、省物价局定价以外部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              │介服务│准                              │                        │务实行政府定价,评估、代理、认证、招投标等竞争不充分的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按《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
│              │      │                                │                        │(计价格〔1999〕2255号)执行                                                                              │                                                                │
└───────┴───┴────────────────┴────────────┴────────────────────────────────────────────────────┴────────────────────────────────┘

续表

┌──────────────────────┬───────────────┬───────────────┬───────────────────────────────────────────────────┬────────────────────────┐
│品名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定价范围                                                                                              │备注                                            │
├──────┬───────────────┼───────────────┼───────────────┼───────────────────────────────────────────────────┼────────────────────────┤
│重要专业服务│社团、非企业组织及部分特殊行业│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          │经民政等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社团、非企业组织收费,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收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告项目│定价范围内省定价以外部分,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    │
│            │服务                          │                              │                              │的公告费,保安服务、殡葬服务等收费                                                                    │                                                │
│            ├───────────────┼───────────────┼───────────────┼───────────────────────────────────────────────────┼────────────────────────┤
│            │市场交                        │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                      │产权、房产、土地、建设工程、劳动力、人才、机动车交易等竞争不充分的市场交易服务收费中中央实行统一管理以│定价范围内省定价以外部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            │易服务                        │                              │                              │外部分                                                                                                │                                                │
├──────┴───────────────┼───────────────┼───────────────┼───────────────────────────────────────────────────┼────────────────────────┤
│游览参观点                                  │门票、索(滑)道、车船票价格    │省物价局                      │泰山,曲阜孔府、孔林、孔庙                                                                            │                                                │
│                                            │                              │                              ├───────────────────────────────────────────────────┼────────────────────────┤
│                                            │                              │                              │其他游览参观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
├──────────────────────┼───────────────┼───────────────┼───────────────────────────────────────────────────┼────────────────────────┤
│国家机关                                    │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
│收费                                        │                              │                              │                                                                                                      │                                                │
└──────────────────────┴───────────────┴───────────────┴───────────────────────────────────────────────────┴────────────────────────┘
说明:1.本目录“定价内容”栏所列的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是指政府指导价,其他均指政府定价。
      2.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国务院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授权国家计委和省物价局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新立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原油、成品油和土地价格按现行有关规定管理。
      3.存在买方或卖方垄断的商品和服务,在发生价格矛盾时,由国家计委或省物价局依法进行协调和必要的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安全、环保等特殊原因,强制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由国家计委或省物价局按价格管理权限进行必要的管理。
      4.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此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授权市、县政府定价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在市政府所在地城建区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由市政府统一制定。制定授权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遵守省制定的定价办法和定价原则,并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报省物价局备案。
      5.目录所称市指设区的市,县包括县(市、区)。

    二、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
    2003年11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省物价局公布《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政府物价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必须组织听证;属于省制定和调整价格的,由省物价局组织听证。其中,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执行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省物价局可以委托当地政府物价部门组织听证;属于省授权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负责制定和调整价格的市、县(市、区)政府物价部门组织听证。对列入《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并已由省物价局组织对作价原则、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进行了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地政府物价部门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原则上不再进行听证。列入《山东省定价目录》而未列入国家和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政府物价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认为有必要听证的,可以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的权限组织听证。


图1-6 2003年10月,德州市举行城区供热价格制定调整听证会
图1-7 2005年4月29日,青岛市政府召开水价调整新闻发布会 2003年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 表1-4 ┌────────────────────┬────────┐ │听证项目 │听证组织部门 │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 │市、县物价局 │ ├────────────────────┼────────┤ │城市居民供热价格 │市、县物价局 │ ├────────────────────┼────────┤ │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 │市、县物价局 │ ├────────────────────┼────────┤ │城市公交票价 │市、县物价局 │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物价局 │ ├────────────────────┼────────┤ │公办义务教育杂费 │省物价局 │ ├────────────────────┼────────┤ │公办高中教育学杂费 │市物价局 │ ├────────────────────┼────────┤ │公办大中专教育学费 │省物价局 │ ├────────────────────┼────────┤ │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 │省、市、县物价局│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医疗服务价格整体方案│省、市物价局 │ ├────────────────────┼────────┤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 │省物价局 │ └────────────────────┴────────┘ 三、山东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2004年8月,省物价局公布《山东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规定,列入《山东省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根据情况分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价格成本监审实行分级监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按照“谁定价,谁监审”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物价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规定,分别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尚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由各级政府物价部门按照现行办法依法开展成本调查审核工作。建立价格成本监审备案和报告制度。 2004年山东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表1-5 ┌───────────────────────┬──────────┬─────────┬───┐ │监审品种 │监审形式 │监审部门 │定期监│ │ │ │ │审时限│ ├───────────────────────┼──────────┼─────────┼───┤ │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成本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市、县价格主管部门│1年 │ ├───────────────────────┼──────────┼─────────┼───┤ │供热成本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市、县价格主管部门│1年 │ ├───────────────────────┼──────────┼─────────┼───┤ │管道燃气成本 │定调价监审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 ├───────────────────────┼──────────┼─────────┼───┤ │城市公交成本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市、县价格主管部门│2年 │ ├───────────────────────┼──────────┼─────────┼───┤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成本 │定调价监审 │省物价局 │ │ ├───────────────────────┼──────────┼─────────┼───┤ │物业管理服务成本 │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市、县价格主管部门│2年 │ ├───────────────────────┼──────────┼─────────┼───┤ │部分单独定价药品成本 │定调价监审 │省物价局 │ │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 │定调价监审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2年 │ ├───────────────────────┼──────────┼─────────┼───┤ │公办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大中专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市、县价格主管部门│1年 │ └───────────────────────┴──────────┴─────────┴───┘ 说明:1.目录所称市指设区的市,县包括县(市、区)。 2.已对经营者成本实施定调价监审的,当年不再实施定期监审。 四、国家有关价格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00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对价格行政审批项目作出调整。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的价格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表1-6 ┌─────────────────┬───────────────────────────┐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 ├─────────────────┼───────────────────────────┤ │中央管理的厂丝定价 │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 │ │ │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1992年修订本)〉的通知》(〔1992 │ │ │〕价目工字541号) │ ├─────────────────┼───────────────────────────┤ │边销茶定价 │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管理部门 │ │ │管理价格的农产品目录(1992年本)〉的通知》(〔1992〕 │ │ │价农字390号) │ ├─────────────────┼───────────────────────────┤ │食糖定价 │国家计委《关于加强食糖价格管理的通知》(计价格〔1994 │ │ │〕1116号) │ ├─────────────────┼───────────────────────────┤ │大型发电设备主机定价 │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 │ │ │管理价格的重工商品和交通运输目录(1992年本)〉的通知 │ │ │》(〔1992〕价工字474号) │ ├─────────────────┼───────────────────────────┤ │国产农膜原料定价 │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 │ │ │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1992年修订本)〉的通知》(〔1992 │ │ │〕价目工字541号) │ ├─────────────────┼───────────────────────────┤ │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定价 │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 │ │ │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1992年修订本)〉的通知》(〔1992 │ │ │〕价目工字541号) │ ├─────────────────┼───────────────────────────┤ │足金饰品定价 │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 │ │ │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1992年修订本)〉的通知》(〔1992 │ │ │〕价目工字541号) │ ├─────────────────┼───────────────────────────┤ │天然橡胶定价 │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 │ │ │管理价格的重工商品和交通运输目录(1992年本)〉的通知 │ │ │》(〔1992〕价工字474号) │ ├─────────────────┼───────────────────────────┤ │发电用煤定价 │国家计委《关于对电煤实行国家指导价格的通知》(计价 │ │ │管〔1996〕249号) │ ├─────────────────┼───────────────────────────┤ │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普通客房定价│国家计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央国家机 │ │ │关宾馆招待所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1168 │ │ │号) │ └─────────────────┴───────────────────────────┘ 续表 ┌────────────────────────┬─────────────────────────┐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 ├────────────────────────┼─────────────────────────┤ │明信片资费确定 │《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2001年7月4日 │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1号) │ ├────────────────────────┼─────────────────────────┤ │价格鉴证资格考试培训审批 │人事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 │ │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 │ │知》(人发〔1999〕66号) │ ├────────────────────────┼─────────────────────────┤ │涉案财务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认证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人员持证上岗暂│ │ │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1662号) │ ├────────────────────────┼─────────────────────────┤ │大中专教材价格定价审批 │《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2001年7月4日 │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1号) │ ├────────────────────────┼─────────────────────────┤ │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料)收购定价和销售定价 │《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2001年7月4日 │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1号) │ ├────────────────────────┼─────────────────────────┤ │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强制性认证(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 │ │ │价格〔1999〕1074号) │ └────────────────────────┴─────────────────────────┘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管理层级的价格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表1-7 ┌───────────────┬──────────────────────────┬─────────────────────────┐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 ├───────────────┼──────────────────────────┼─────────────────────────┤ │中央直属热电厂供热出厂价格定价│国家物价局《关于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 │ │管理价格的重工商品和交通运输目录》(〔1992〕价工字474│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价格主管部门) │ │ │号) │ │ └───────────────┴──────────────────────────┴─────────────────────────┘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保留的价格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表1-8 ┌────────────┬─────────────────────────┐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 ├────────────┼─────────────────────────┤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 ├────────────┼─────────────────────────┤ │价格鉴证师注册 │国家发展改革委 │ ├────────────┼─────────────────────────┤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 └────────────┴─────────────────────────┘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价格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表1-9 ┌─────────────────────────┬─────────────────────────┐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 ├─────────────────────────┼─────────────────────────┤ │收费公路的收费站设置、收费期限、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交通部、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准确定与调整审批 │及价格主管部门 │ └─────────────────────────┴─────────────────────────┘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表1-10 ┌─────────────────┬──────────────────┐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 ├─────────────────┼──────────────────┤ │地方定价目录审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 ├─────────────────┼──────────────────┤ │中央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审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 │国内航空运价审批 │民航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 ├─────────────────┼──────────────────┤ │航路收费标准审批 │民航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 ├─────────────────┼──────────────────┤ │计算机订座、离港系统收费标准审批 │民航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 ├─────────────────┼──────────────────┤ │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制定 │民航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 └─────────────────┴──────────────────┘ 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表1-11 ┌───────────┬─────────────────────────┐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 │ │部门 │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 │ │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