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前,全省各级工商行政机关由于隶属当地政府,会计核算与 收支预算由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省工商局只负责本级会计核算与财务收支预算 的编报和全省工商系统的财务工作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及报表汇总。垂直管理后,除 济南、青岛两市外,其他15市工商局的经费上划省财政,由省财政负担全省工商系统 的经费。省财政厅下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实行全省“统一 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也实现了全省统一。 一、会计机构与核算 2001年底前全省工商系统财务管理机构未统一名称。省工商局1988-1996年设行 政财务处,主管省工商局机关行政财务工作。各市、县工商局有的单设机构称行财科 或财务审计科、财务统计科、财务科,有的未设独立机构,归办公室统管。1996年5 月,省工商局设立财务装备处。2002年全省工商系统市、县机构改革时,机构名称统 一改为财务装备科。 省工商局从2000年12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要求统 一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大连科艺电子公司开发的财务管理软件(单机版),同时,制 定了会计电算化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至2002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实现统一的会计电 算化管理。2003-2005年底,全省15个市(不含济南、青岛两市)先后实现会计核算网 络信息化管理,账务处理、报表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均实现网上操作。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1999-2001年,全省工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由各地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管理。2002年6月,省工商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 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试行)》,在系统内全面实施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自2003年开始,按照规范化管理有关规定,对全省各市(不含济 南、青岛两市)工商局财务装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截至2005年底,除滨州市外,全 省14个市局及所属130个县级工商局通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验收,11个市工商 系统全部实现计算机网络化收费。全省工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省财政 部门的认可,2005年10月20日,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授予省工商局“山 东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经费保障 省以下垂直管理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均由所在地的地方财政部门保障经费。各 单位按照各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省工商局每季度进行一次会计报表汇总。 收入来源主要有:依法收取的各项规费、管理费、罚没收入,财政补助经费,上级主 管部门补助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以及其他收入。 省以下垂直管理后,省财政厅于1999年12月底,将工商系统预算内经费上划941 2万元,即“上划基数”。全省31个县级工商局上划基数为零,其中大部分是经济欠 发达县(区)。 垂直管理上划后,省财政对全省工商系统的经费保障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财 政经费拨款。这部分经费主要由市、县工商局上划的预算内经费和省财政部门历年增 资经费组成。(二)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省财政对工商系统缴库的行政性收费,扣 除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按规定缴纳的3%水利基金后,全额安排工商 系统经费。(三)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省财政对工商系统缴库的罚没收入全额安排工 商系统经费。 1999-2005年省财政对全省工商系统保障经费一览表 表5-9 单位:万元 ┌──────────┬───┬───┬───┬───┬───┬───┬───┐ │年份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 │金额 │ │ │ │ │ │ │ │ ├──────────┼───┼───┼───┼───┼───┼───┼───┤ │财政经费拨款 │9412 │10155 │14566 │15175 │17639 │19852 │20633 │ ├──────────┼───┼───┼───┼───┼───┼───┼───┤ │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63945 │66082 │76140 │87695 │94980 │97859 │104132│ ├──────────┼───┼───┼───┼───┼───┼───┼───┤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3822 │8452 │23600 │24325 │26616 │28925 │34922 │ └──────────┴───┴───┴───┴───┴───┴───┴───┘ 四、财务收支 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从1993年开始,工商登记管理费收入由预算外纳入预算 管理,收入全部上缴财政。1998年初,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 法》,各级工商机关执行“罚缴分离”规定,将罚没款通过银行上缴国库。 1999年1月22日,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 办法》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全省工商系统 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工商所不再是会计核算单位,所有支 出实行定期报账和备用金制度。工商所设票据管理员。 1999年3月24日,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自1999年1月1日起, 所有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和预算外资金全部上划为省级收入。 2000年1月,按照省财政厅1号文件规定,所有工商行政管理收支全面纳入省级财政。 2002年,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工商局年度预算的通知》精神,将全省工商系统 所有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1991-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收支情况表 表5-10 单位:万元 ┌──┬────┬────┬┬──┬────┬────┐ │年份│收入总额│支出总额││年份│收入总额│支出总额│ ├──┼────┼────┼┼──┼────┼────┤ │1991│26642 │26813 ││1999│79211 │76832 │ ├──┼────┼────┼┼──┼────┼────┤ │1992│30428 │31737 ││2000│91520 │87691 │ ├──┼────┼────┼┼──┼────┼────┤ │1993│34801 │35505 ││2001│119793 │104743 │ ├──┼────┼────┼┼──┼────┼────┤ │1994│42335 │42676 ││2002│136580 │137294 │ ├──┼────┼────┼┼──┼────┼────┤ │1995│50421 │55398 ││2003│150045 │142126 │ ├──┼────┼────┼┼──┼────┼────┤ │1996│57659 │58734 ││2004│158359 │157839 │ ├──┼────┼────┼┼──┼────┼────┤ │1997│61513 │63746 ││2005│158882 │171474 │ ├──┼────┼────┼┼──┼────┼────┤ │1998│69735 │7574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