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1986年,山东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开始试点,至1992年转入正常化评审 。省人事厅每年下发通知,部署当年度的职称评聘工作。1998年,农业系统开始实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至2005年底,全省农业高级评审委员会共召开评审会议18次 ,评审通过高级农艺师(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经济师)9958人。 1993年,农业部、人事部下发通知,确定从1994年起在农技推广系统开展农业技 术推广研究员的评审,每两年评审一次,由省农业高级评审委员会评议,省农业厅、 省人事厅推荐,农业部组织专家评审,人事部、农业部公布评审结果。至2000年底, 全省共有256人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评审。 2001年,省人事厅下发通知,确定由省人事厅组建山东省农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 委员会,负责全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公示无异 议的,由省人事厅颁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证书。至2005年底,全省共组织评审 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629人。 截至2005年底,全省农业系统国有单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5715人。其中,按专 业技术职务分,正高级489人,副高级5370人,中级17500人,初级36974人,未参加 技术职务评审的5382人;按学历分,研究生280人,本科15216人,大专22451人,中 专23017人,其他4751人;按单位类型分,事业单位61366人,企业4349人,事业单位 中,从事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2230人,科研1310人,农场1201人,技术推广50471人 ,其他6154人;按单位层次分,省级1879人,市级4552人,县级28644人,乡级3064 0人;按专业分,种植业专业技术人员24979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13029人,渔 业专业技术人员6783人,农经专业技术人员9512人,农机专业技术人员9876人,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1536人。 至2005年底,全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共有专业技术人员50471人。其中,按专业 技术职务分,正高级328人,副高级3743人,中级13418人,初级28778人,未获得专 业技术职务的4204人;按单位层次分,省级379人,市级2073人,县级17751人,乡级 30268人。在省级中,农业技术推广机构310人,畜牧兽医草原机构34人,农机化推广 机构21人;在市级中,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271人,经营管理机构115人,畜牧兽医草 原机构429人,农机化推广机构115人;在县级中,农业技术推广机构9422人,经营管 理机构1584人,畜牧兽医草原机构4407人,农机化推广机构1156人;在乡级中,农业 综合服务机构1288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0155人,经营管理机构8097人,畜牧兽医 草原机构4786人,农机化推广机构4439人。 二、农民农机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1988年7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农机技术人员职称 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从当年开始在市(地)确定的试点县中试行,待条件 成熟后再全面铺开。 1992年1月,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下发《关于做好农民农机技术人员职称评 定与晋升工作的通知》。农民农机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等级和名称定为农民农机技术 员、农民农机助理技师、农民农机技师和农民农机高级技师。 1993年1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地)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省农业厅、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山东省执行〈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与晋升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组织机构,指派1名领导 分工负责。农机系统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名称前可加注“农机”。各市(地)农民技 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的农民农机高级技师报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备案。 1994年6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下发通知,对全省农机系统农民农机技术人员职 称评定有关事项统一规范。全省农民农机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在省人事厅统一管 理下,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组织实施,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原则上成立农民 农机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或专业评议组,市(地)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农民农机 高级技师职称的评定与晋升工作,县(市、区)评定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农民农机 技师、农民农机助理技师、农民农机技术员职称的评定与晋升工作。 至1997年底,全省共有5073名农民农机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技师 342人,技师365人,助理技师、技术员4366人,基本形成一支专业化的农民农机技术 骨干队伍。1998年后,该项工作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