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省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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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1997年7月15-17日,中国民主同盟山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在济南举行,选举产生
民盟山东省第六届委员会。民盟山东省六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组成人
员。选举产生出席民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1998年4月4-5日,民盟山东省六届二次全委会议增补民盟潍坊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姜绍华为民盟山东省六届委员会委员。
    1999年3月25-26日,民盟山东省六届三次全委会议增补民盟济宁市委员会主任委
员傅永聚为民盟山东省六届委员会委员。
    2000年2月14日,民盟山东省六届四次全委(扩大) 会议增补民盟枣庄市委主任委
员乔玉兰为民盟山东省六届委员会委员。
    2001年1月11-12日,民盟山东省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增补王冲、叶征、叶大
夏、杨浩文、徐从高、梁云爱、韩圣浩、魏春香(女)为民盟山东省六届委员会委员;
增补叶征、傅永聚、安利国、姜绍华、徐从高、韩圣浩为民盟山东省六届委员会常委;
增补于修平为民盟山东省六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1年6月20日, 民盟山东省六届六次全委会议增补董利忠为民盟山东省六届委
员会委员、常委,任命为秘书长。
    2001年10月14日,民盟山东省六届七次全委会议增补包祖善、朱兴雷为民盟山东
省六届委员会委员,增补王冲为民盟山东省六届委员会常委。
    2002年5月12-14日,民盟山东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在济南举行,选举产生民盟山东
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57人,以及出席民盟全国第九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民盟山东省
七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常委24人,主任委员朱铭,副主任委员卢兆铭、刘玉亭、
温孚江、刘桂真(女)、于修平、刘荫岛、王修林,任命董利忠为秘书长。推举名誉主
任委员孔令仁(女),名誉副主任委员刘陵城、余松烈。新一届委员会的组成坚持以文
化教育、科学技术界中有代表性、有影响、政治素质高、业务突出的中高级知识分子
为主,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梯队和界别分布,为今后的民盟工作奠定基础。
    2003年2月17日, 民盟山东省七届二次全委会议同意蔡敏因调出山东辞去民盟山
东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的请求;增补江林昌、李振江为民盟山东省七届委员会
委员,增补江林昌、王新红为民盟山东省七届委员会常委。
    1997-2005年山东省民盟盟员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名誉副主席、常委、委员一览
表

表2-1
┌──┬──────┬─────┬──────────────┐
│届次│副主席       │常委       │委员                        │
├──┼──────┼─────┼──────────────┤
│八届│孔令仁(女)   │孔令仁(女)│孔令仁(女)朱铭               │
│    │            │朱铭       │张正斌卢兆铭刘玉亭           │
│    │            │           │刘荫岛吕柏源                │
├──┼──────┼─────┼──────────────┤
│九届│孔令仁(女)   │朱铭       │朱铭温孚江卢兆铭            │
│    │(名誉副主席)│温孚江    │刘荫岛王修林于修平           │
│    │            │           │韩圣浩王新红(2005年12月增补)│
└──┴──────┴─────┴──────────────┘
    二、机关机构设置与编制
    1996年,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山东省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
制方案》 确定,机关编制总额28名,其中,驻会领导职数1~3名,秘书长1名,处级
领导职数6名。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挂议政调研室牌子)。
    1998年底,民盟山东省委员会机关编制28名,实有21人。根据工作需要,2001年
和2002年分别公开招考2名公务员,充实到办公室、宣传部、社会服务部。
    2005年底,机关编制28名,实有25人。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
(加挂议政调研室牌子)。
    三、专门工作委员会
    1992年,民盟山东省委组建学习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科技委员会、联络委员会、
妇女委员会、 省直属基层工作委员会6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在民盟山东省委机关协助
下开展学习教育、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海外联谊、妇女儿童、省直属基层单位活动。
2002年换届后,重新调整各委员会人选。
    1998-2005年民盟山东省委员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一览表

表2-2
┌──┬─────┬───┬──────────────────┐
│届次│专门工作   │主任   │副主任                               │
│    │委员会    │       │                                    │
├──┼─────┼───┼──────────────────┤
│六   │学习委员会│刘玉亭│马学圣安维复                        │
│届   ├─────┼───┼──────────────────┤
│    │文教委员会│林育真│于修平池清泉李世俊何寿亭滕德良       │
│    ├─────┼───┼──────────────────┤
│    │科技委员会│温孚江│王成国吕柏源孙玉琳孟宪铎徐教瑜郭松海│
│    │           │       │樊孔彰                               │
│    ├─────┼───┼──────────────────┤
│    │联络委员会│李慕兰│孔令弗吕兆毅李崧峻吴宗兴何淑淦沈昆   │
│    │           │       │曹肇基                               │
│    ├─────┼───┼──────────────────┤
│    │妇女委员会│刘桂真│于安王淑仁孙梅芳孟云武可熹范艳玲    │
│    ├─────┼───┼──────────────────┤
│    │省直属基层│张天赐│杨永澜李瑞云陈延庆柳玉林            │
│    │工作委员会│       │                                    │
├──┼─────┼───┼──────────────────┤
│七   │学习委员会│刘玉亭│仪平策徐宗臻孙岩岩                   │
│届   ├─────┼───┼──────────────────┤
│    │文教委员会│于修平│王成国王延山朱宗令刘克训江林昌毕四海│
│    │           │       │杨文仁李剑萍邱振亮程道平滕德良张继平│
│    ├─────┼───┼──────────────────┤
│    │科技委员会│温孚江│王新红王鲁彬尹衍升朱兴雷牟志美汤建梅│
│    │           │       │孟宪铎赵士杰郑士清郭松海张书强       │
│    ├─────┼───┼──────────────────┤
│    │联络委员会│刘荫岛│孔令弗吕兆毅安利国刘承祚纪金海辛刚国│
│    │           │       │栾文通韩圣浩蔡玉水                   │
│    ├─────┼───┼──────────────────┤
│    │妇女委员会│刘桂真│于安乔玉兰汤建梅张艳霞范艳玲侯桂华   │
│    │           │       │聂晓红潘洪兰魏春香                   │
│    ├─────┼───┼──────────────────┤
│    │省直属基层│卢兆铭│王成国王晓山仪平策林育真柳玉林徐从高│
│    │工作委员会│       │黄太岭董利忠叶大夏                   │
└──┴─────┴───┴──────────────────┘
    四、组织发展
    1999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下发后,民
盟中央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民盟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民盟山东省委随即
转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市(地)组织按照民盟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纪要》精神,加
强自身建设。当年底,民盟山东省委完成全省盟员信息电脑录入,为民盟盟员信息联
网打下基础。
    2004年10月,为认真贯彻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
作座谈会纪要》精神,民盟山东省委向全省各级民盟组织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
彻,解决好形势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2005年9月, 民盟中央九届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民盟中央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
意见》《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暂行条例(修订)》,民盟山东省委转发以上文件,要
求全省各级民盟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为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实施“人才强盟”战略,民盟山东省委员会制定组织发展
规划,注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为民盟干部队伍做好人才储备,着眼于2007年换届及
民盟参政议政工作的需要,注重对高层次党外知识分子的发现和发展工作,培训、储
备一批优秀后备人才;二是继续保持在传统界别和单位的优势,进一步抓好在文化教
育、 科学技术等界别的组织发展工作;三是要充分用足、用好30%的政策比例,注重
在经济、金融、法律等领域的中介机构发展具有代表性的人士,使民盟的结构进一步
改善;四是保持适当的发展速度,个别经济欠发达城市,应把目光集中在有代表性、
有发展潜力的人士身上,适当放慢发展步伐。
    1998-2005年, 民盟山东省各级组织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高中级知识分子为
主、以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的“三为主”方针,重视质量,严格程序,
注意把发展工作与后备干部和参政议政的需要相结合,组织发展稳步有序。实施“人
才强盟”战略,坚持组织发展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组织建设
工作。抓紧高教领域组织发展工作,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华
东)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高校发展一批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代表
性强的中青年知识分子, 至2005年,共发展博士、硕士306人。在保持重点界别优势
的同时, 发展了一批经济、 法律等新阶层人士。至2005年底,山东省共发展新盟员
2144人。

    1998-2005年民盟山东省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表2-3                      单位:人
┌──┬────┬───────┬──────┐
│年份│发展人数│具有博士、硕士│平均年龄(岁)│
│    │        │学位的人数    │            │
├──┼────┼───────┼──────┤
│1998│261     │27            │37.5        │
├──┼────┼───────┼──────┤
│1999│209     │31            │37.5        │
├──┼────┼───────┼──────┤
│2000│199     │39            │37.1        │
├──┼────┼───────┼──────┤
│2001│245     │35            │37.6        │
├──┼────┼───────┼──────┤
│2002│240     │38            │37.2        │
├──┼────┼───────┼──────┤
│2003│306     │35            │37.4        │
├──┼────┼───────┼──────┤
│2004│343     │49            │37.3        │
├──┼────┼───────┼──────┤
│2005│341     │52            │36.4        │
└──┴────┴───────┴──────┘


2005年民盟山东省盟员概况一览表

表2-4                          单位:人
┌─────────────┬──┬────┐
│人数及比例                │人数│比例(%) │
│类别                       │    │        │
├─────┬───────┼──┼────┤
│盟员性别   │男性           │4625│65.18     │
│           ├───────┼──┼────┤
│           │女性           │2471│34.82     │
├─────┼───────┼──┼────┤
│离退休盟员│               │3231│45.53     │
├─────┼───────┼──┼────┤
│界别       │高等教育界    │1482│20.89     │
│           ├───────┼──┼────┤
│           │普通教育界    │2193│30.90     │
│           ├───────┼──┼────┤
│           │科学技术界    │939 │13.23     │
│           ├───────┼──┼────┤
│           │医药卫生界    │826 │11.64     │
│           ├───────┼──┼────┤
│           │文化艺术界    │603 │8.50    │
│           ├───────┼──┼────┤
│           │新闻出版界    │53   │0.75    │
│           ├───────┼──┼────┤
│           │公有制经济    │181 │2.55    │
│           ├───────┼──┼────┤
│           │新社会阶层    │59   │0.83    │
│           ├───────┼──┼────┤
│           │政府机关       │218 │3.07    │
│           ├───────┼──┼────┤
│           │党派机关       │98   │1.38    │
│           ├───────┼──┼────┤
│           │人大、政协机关│2     │0.03    │
│           ├───────┼──┼────┤
│           │社会团体       │8     │0.11    │
│           ├───────┼──┼────┤
│           │其他           │434 │6.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