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鲁部队各级党委重视干部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把团以上干部作为工作重点, 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管理教育 (一)团以上干部管理教育 1985年,驻鲁部队进行精简整编。结合精简整编,各部队分别于1985年、1986年 进行两次领导班子调整。各大单位党委按照“调整、充实、稳定”的方针和干部队伍 “四化”的要求,经过反复考核,充分酝酿,对师、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至1986年 12月,师团领导班子调整完毕,领导班子成员“四化”水平明显提高,年龄搭配比较 合理。整编过程,各部队接收、移交、转业一大批干部,均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做到 公平、合理,有效调动了积极因素,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同时,驻鲁部队各级党委 注重在干部队伍中认真进行思想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促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建设。 1990年9月,省军区师、团领导班子进行部分调整。省军区领导深入各师级单位, 同112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 对师职领导干部进行讲评;认真总结推广了淄博军分区 党委建设的经验,树立为师级领导班子的典型。12月30日,济南军区政治部转发省军 区党委的经验和做法。 1993年,各单位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调整配备中,认真贯彻军委确定的“理 顺关系,优化结构,精干队伍,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着眼于部队长远建设,按照 干部“四化”方针,在全面考核了解的基础上,对各级干部进行统一衡量,通盘考虑, 择优使用,合理确定干部的进退去留。在整个干部调配过程中,各单位深入进行“重 事业、淡名利”教育,使干部正确对待领导班子调整和个人进退去留。同时,认真做 好调整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广泛开展谈心、交 心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领导班子内部团结,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 为保持部队稳定、加强部队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1995年后,通过领导班子调整、干部合理进出、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等措施,驻 鲁部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四化”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 (二)基层干部队伍管理教育 驻鲁部队各级党委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方面, 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注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基层干部队 伍“四化”建设。组织力量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专题调查,制定基层干部队 伍建设有关制度和措施,对基层干部选拔、管理、培养、教育等作出规定,按“四化” 要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颁布实施 后,各单位把《条例》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稳定基层干部的根本性法规。在认真 贯彻执行的同时,以《条例》为依据,大力进行基层干部教育。1991年,中央军委批 转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师以下部队基层干部计划管理的意见》,济南军区党委转发军 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组织建设的意见》。驻鲁部队组织干部进行认真学 习,并对干部进行一系列教育。各级强化组织措施,清理机关占用的基层干部,使基 层干部基本满编。 1990-2005年,驻鲁部队接收院校毕业学员,首先满足基层需要, 使排长在编率、营连主官在位率符合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 1998年全军和济南军区干部计划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各部队着力进行部队基层 干部的调整配备和教育管理,努力控制基层干部缺编,进一步保证了基层干部的在编 率和在位率。各级重视干部家属教育,在家属中开展争当“好军嫂”活动,表彰宣扬 先进典型,使干部家属成为部队建设的“贤内助”,有效调动了干部和家属的积极性, 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 二、培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军委提出,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通过教 育训练,提高干部和全军人员的素质,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干部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军 事训练、政治教育、文化教育、业务训练。培训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院校培训、教导队 培训和短期轮训班学习等。 1987年1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保送优 秀干部、战士入院校学习工作的通知》规定:实行推荐的办法,对优秀的干部战士实 行免试保送入学。1987年颁发的《军队院校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初、中级指挥院校 和专业技术院校招收培训班学员,一律通过国家统考或全军统考,院校择优遴选。军 队院校招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正规化轨道。驻鲁部队各级党委重视选送干部、战 士参加统考进入军队院校学习深造,各级政治机关和干部部门每年认真组织做好招生 工作,保证了入学干部、战士的质量。1990年后,每年除选送部分干部到各类院校学 习外,各军、师级单位利用教导队和各类培训班,对连长、指导员、参谋等各类干部 进行轮训,在学习内容、时间、方法等方面相应作了改革和调整,使之更加适应部队 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和干部自身素质提高的需要。 1999年7月19日,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 勤部、总装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选拔培养军队干部试点工作的通 知》,确定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西北大学开展为军队培养干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2000年5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建立依托普通 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制度的决定》。对此,济南军区、山东省政府印发有关文 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省军区下发《关于成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训军队干 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2年9月1日,成立后备军官选拔工作办公室。2003年4 月8日, 总政治部干部部批复同意省军区与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聊城大学 签订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协议,开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至2005年,省军 区从上述3所大学选拔651名在校大学生作为军队后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