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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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2005年,山东制定发布一系列拥军优属的政策法规,对全省的



图9-1 山东省重视用法规政策规范双拥工作。图为2000-2005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及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部分重要双拥文件和编辑出版的双拥文集拥军优属工作起到规范和推动作用。 1989年11月1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优待烈属军属和 伤残军人规定》,提出28项优待烈军属和伤残军人的条款,使全省优抚工作更加扎实 有效。 20世纪90年代,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更好地开展双拥模范城 (县)创建活动,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各市(地)相继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 1990-1995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山东省军事设施保 护条例》《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等10余个法规性文件。1995年,省政府印发 《山东省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提出积极支持部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 设,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1996年,省委、省政府提出落实 双拥政策法规的四条标准:看是否强化了依法双拥的观念,看是否维护了军地合法权 益,看是否促进了军地发展,看是否激励了军民依法双拥的热情。四条标准的实施, 推动了全省双拥政策法规配套建设。烟台市制定的拥军优属37条政策法规,淄博市制 定的训练尖子享受政策津贴的规定,济南市制定的优抚安置十项承诺制度等,在部队 和群众中产生很好的激励作用。 1996年,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通知》《山东省军队 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规定》等文件。2000年,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发〔2000〕1 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随军家属 基本生活补助金发放实施办法》,有效促进和保证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转干部的安置, 进一步解决了军队干部的实际困难,对稳定干部队伍、加强军队全面建设起到重要作 用。 1997-1999年,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的通知》《关于支 持驻鲁部队搞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省双拥办公室印发《关于广泛开展科 技拥军活动的意见》《关于支持驻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通知》等文件,有效 保障了军队物质生活,促进了部队后勤建设。 1995年,省政府下发《关于支持配合部队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 的通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拥军优抚政策支持配合部队开展“双争”活 动的通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部队开展“双争”活动,促进了驻鲁部队 “双争”活动的开展和基层全面建设。1997年,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 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推广山东支持部队开展“双争”活动的经验。 1998年,省双拥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驻鲁部队拥政爱民工作若干规定》,共7 章30条,全面规范拥政爱民内容,明确提出要求,下发驻鲁各部队,全面促进双拥工 作的开展。 1999年,省双拥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科技拥军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在 双拥工作中,加强科技拥军活动的宣传,积极帮助部队提高官兵科学文化素质,努力 解决科技练兵中的实际问题,形成科技拥军的社会合力,建立科技拥军激励机制。 2000年,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广泛开展“双四好”活动的实施意见》, 提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实施方法和具体要求,使双拥活动更加具体化、制 度化、经常化。 2002年,省政府颁布《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进一步扩大对城镇 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的路子。 200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支持驻鲁部队清理不合理住 房工作的通知》,提出有关政策和措施,对保证部队住房给予支持和帮助。 2004年,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东基层双拥工作纲要》,并明确基层双拥 工作的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制度措施和评比表彰等有关问题,有力促进了基层双拥 工作的深入发展。 2005年,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5〕2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城 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提出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就业渠道、加大 财政投入、加强组织领导等具体要求,使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更加完善。 至2005年,全省市、县(市、区)双拥政策法规配套率达到100%。双拥法规制度的 建设,给全省双拥工作带来新变化,军民的双拥观念、官兵献身国防的责任意识和光 荣感增强,双拥工作难点和热点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