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鲁各部队从贯彻基本国策的高度,重视保护营区环境和组织部队植树造林,绿 化美化军营,为广大官兵创造良好的住用环境。 一、污染治理与预防 1977年3月,驻鲁各部队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首先进行锅炉消烟除尘,进行 大气污染治理。至1984年底,各部队1吨以上锅炉全部完成消烟除尘。1987年,济南 军区第一座污水处理工程正式投入使用。12月,济南军区独立坦克修理营因在环境保 护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济南军区环保委员会授予“清洁文明工厂”称号。自1991年开 始,军区先后组建环境监测宣教中心和4个监测分站,形成全区环境监测网络,对加 强环境监督管理和科研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至1992年上半年,驻鲁部队对各类 污染源的治理率达70%以上,受到地方政府和总部的好评,24个单位跨入军区“清洁 文明工厂”“环境优美医院”行列。 1996年8月,以传达贯彻全国第四次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为契机,各部队层层签订 “九五”环保绿化责任状,把环保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贯彻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对污染严重企业“亮黄牌”,限期治理,达 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明显消减,污染治理率显著提高。 1998年,驻鲁各部队广泛开展环保绿化知识竞赛、军营环保绿化杯征文和群众性 清理“白色污染”活动,取得显著成效,55051部队等18个单位获得组织奖,赵安邦 等400名个人分别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 “九五”时期,驻鲁部队污染治理率达95%以上,比“八五”时期增长近10个百 分点。至2000年,驻鲁部队企业实现“三废”治理达标;医院实现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机关、部队完成锅炉烟尘治理,生态环境和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2001-2005年,驻鲁部队各级共筹措经费数千万元,先后对独立驻防连以上单位 的耗能大、污染重的旧式锅炉进行淘汰、更新,对驻城市部队、有集中供暖条件的单 位,大力推行、积极支持实行集中供暖。各部队既重视污染治理,更重视污染预防。 军事工程建设项目坚持“三同时”(防止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交付使用)制度,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大型训练与演习等军事活动,在编制任务 和计划时,论证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破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及危害。2 004年,驻鲁部队认真学习宣传经中央军委批准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 护条例》,制定贯彻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2005年,各部队认真贯彻胡锦涛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和环保工作要“责任到位、措 施到位、投入到位”的重要指示,环保工作形成党委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官 兵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植树绿化 1982年初,驻鲁部队团以上单位成立绿化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加强对绿化工作的 检查指导,绿化工作逐年发展。1986年,为迎接全军绿化工作会议召开,驻鲁各部队 扎实开展植树绿化工作。驻守海岛的部(分)队配合济南军区进行飞机播种,4000多公 斤黑松树种覆盖大小17个岛屿,总面积1.9万亩。据年底统计,驻鲁部队植树比1985 年同期增长36%,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70%的营区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有20% 的团以上单位被当地评为绿化先进单位。 1987年,驻鲁部队在全军率先实行绿化经费有偿投资改革,有效调动了各部队种 树、护树积极性,提前完成济南军区提出的“以海岛绿化为重点,实现千亩果园万亩 林”的目标,受到总部绿化检查组和军委首长的表扬。1989年,圆满完成3年海岛绿 化任务,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人均绿化面积320平方米,受到济南军区首长的赞扬 和总部机关的好评。1990-1995年,驻鲁部队认真落实三总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军队 绿化工作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绿化条例》,牢固树立植树造林的法制观念、国 策观念,绿化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各项绿化指标提前一年完 成“八五”规划任务。 “九五”时期,各部队普遍签订环境绿化责任书,绿化工作继续走在驻地的前列。 2000年是全军启动创建绿色营区活动的第一年,驻鲁部队开展了“争创绿色营区, 迎接新世纪”活动,营区绿化覆盖率提高3.2个百分点。 2001年,驻鲁部队开展“植世纪树造世纪林”活动,要求新兵每人栽种3-5棵树。 11月,由中国绿化基金会、全军环保绿化委员会组成的全国、全军绿化检查组,对驻 鲁部队部分单位的营区、苗圃、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检查,认为驻鲁部队在科技兴绿、 义务植树、绿化宣传等方面走在了全军前列。在持续多年争创“绿色营区”活动推动 下,驻鲁各部队的绿化工作达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配置有序、层次分明。各级机 关的营院,实现“四旁”(营区周围、房屋前后、道路两旁、场地和水塘边沿)林果化、 空地草坪化、小区花园化。71262部队、71988部队、72983部队、72253部队被评为全 军首批“绿色营区” ,受到全军环保绿化委员会的通报表彰。至2005年年底,有10% 的师级单位、20%的团级单位被当地政府或上级机关表彰为绿化先进单位。